11/24/2016

學生來做工,教授拼業績,教授沒倫理,學生卻遭殃?!

台大論文涉假/校長犯錯學生上倫理課 陳芳明、廖運範批:荒謬!
最「反倫理」的思維:發生論文出問題時,先把年輕研究者被拖出去「砍頭」
黃筱珮、楊惠君

2006年12月,台大醫院接獲《Cancer》(癌症)期刊退稿通知信函,一篇由該院年輕的陳姓醫師撰寫的「女性肺腺癌的流行病學研究」疑有抄襲之嫌,台大醫學院召開倫理委員會,認定為作者英文不佳抄錄某篇文獻時「無心之過」,但「考量到台大是台灣學術界表率,應該有更高標準」因此,作出對第一作者陳姓醫師處以5年內不得升等的決議。

把年輕醫師當擋箭牌 國外學界都咋舌

但台大所謂「更高的標準」似乎是「選擇性裁決」,負責指導該醫師的「通訊作者」為時任台大醫院副院長、現任台大校長楊泮池,共同掛名作者還包括時任國科會主委、現為副總統陳建仁,均未獲任何處分。更諷刺的是,該案中「被抄襲」的原文作者甚至還替受處分的台大陳姓醫師抱屈,認為由於全球研究荷爾蒙替代療法的專家頂多十幾人,即使是專家也不見得會發現論文的架構有參考其他論文,不主張處罰陳姓醫師。

此事件後續在論文修正後,重新被《Cancer》(癌症)期刊接受、順利發表。但持續在國內、外學界討論的焦點,倒不在年輕醫師是否真是英文不佳的無心之過,而是台灣學界扭曲的倫理價值觀:學生的成就,理該歸功老師的指導;但學生的失誤,都是自己的錯。

本次台大再遭學術網路社群平台「PubPeer」揭露,2004到2016年間,刊載在包括《自然細胞生物學》國際一流癌症期刊論文涉嫌造假,問題論文中相關作者包括中研院院士洪明奇、院士兼台大校長楊泮池、擔任過國科會生物處長的高醫大副校長郭明良、台大醫院副院長林明燦、台大醫院金山分院院長譚慶鼎等,都是重量級學者。結果,台大初步訣議,除成立特別委員會調查外,將要求所有研究生必須上過學術倫理課程,才能進研究室做實驗,另引進應用軟體協助圖片判讀,又將問題重點偏移到「學生不受教」。

有學者直言,這真是學術界之恥和大不幸!這次出問題論文中,亦包括有2006年楊泮池掛名,與上述陳姓醫師事件幾乎同一時期,可見長期都是「不小心」的研究者。而且身為指導老師,掛名除了分享成果、也是為該論文背書,怎能推責?

台大學生也十分激憤,發起「拒絕背書」連署抗議。政治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教授陳芳明也批,「太荒謬」,校長犯錯、竟要學生去上課。中研院士廖運範更直指「學生沒教好、老師應先負責」,過去有太多前例,論文出問題時,都是年輕的研究者最先被拖出去砍頭,躲在背後的老師顯得太沒擔當。

陳芳明:大學教育病態 凸顯蔡政府內閣無能

陳芳明接受採訪抨擊,此事顯出國內大學教育的病態與荒謬,尤其捲入造假事件的台大校長楊泮池公開表示「要加強學生的研究倫理教育課」,自己沒做好、卻要學生去上課,完全是錯誤的身教,沒有倫理可言。

陳芳明說,台灣大學教育充斥病態,每個人都在衝論文的量'到處掛名,重量級的教授因為已有學術地位,掛名有助於年輕研究者論文刊登的機會,但一掛名論文發生問題居然不負責,這樣對嗎?就像演員代言一個產品,發生問題沒有責任嗎?

「既然掛名,就要仔細檢視論文,否則論文好就沾光、拿好處;有問題就說自己部分沒問題,立刻切割,這很離譜!」陳芳明指出,學術研究是看整體價值,通篇論文是一體的,不會只看一部分。如果要到處掛名、衝量,可想而知一定稀釋品質。

「最荒謬的是發生問題叫學生去上倫理課」,陳芳明覺得這作法非常可笑,所謂的「倫理」是指有錯就承認、並且負責,才叫真倫理。今天台大校長捲入涉假風波,因應對策卻要學生去上課,這本身就是破壞倫理的作法,有錯不扛,竟還義正嚴辭要求學生。

陳芳明並認為,更令人難以接受的是科技部長楊弘敦公開說:「這樣的事情(指論文造假),古今中外、先進國家都會發生」。教育部長潘文忠也說:「楊泮池涉及的是違反學術倫理,不是校長行政工作有什麼疏忽,暫時不用辭職。」國內最高的學術龍頭發生這樣的事,內閣官員應該明辨是非,至少要讉責這是不對的,要求涉入者停職接受調查,但都沒有,如此處理方式讓人傻眼,恐怕讓人對蔡政府的印象更下一城,「蔡總統的民調恐怕會更低」。

廖運範:學界生態扭曲 校長要求年產千篇論文

民進黨立委黃國書日前質詢時指出,2002年到2006年國內教授發表的SCI(科學引文索引)論文7萬多篇,但2010至2014年累積達13萬多篇,現在要謀大學教職、升等及得學術榮譽,都要看論文,大學教師為了生存,拚命生產論文、甚至造假。

身為學術研究者,廖運範剖析,國內接二連三發生學術論文造假,台大並非首例,可以預期也不會是最後一例,除非從制度面變革,學校的評等方式不能單看論文篇數、過度追求期刊衝擊指數(Impact Factor)的點數等,這些太過流於表面化。

「不要為了學問之外的東西去發表論文,例如升等、研究獎金等,而是以發掘真相、提供證據,以符合科學原則去發表論文才有意義。」正是因為太浮濫,廖運範說現在大部分的論文都不具參考價值。他曾經聽過一位醫學大學的校長演講,該校長說他接了校長之後,「要求1年1000篇論文的產出量」,還以此沾沾自喜,顯示根本不懂學術。

2006年台大醫院爆發陳姓醫師投稿《Cancer》(癌症)涉抄襲事件遭處分時,廖運範即為其抱屈,投書媒體指出,陳姓年輕主治醫師雖是論文第一作者,但共同掛名的通訊作者是師生關係,第一作者涉世未深,通訊作者失察造成的瑕疵,若要究責,應唯通訊作者是問,「未教於前、失察於後」,卻能從倫理委員會的懲處中全身而退,讓人不以為然,只對「菜鳥」重罰,可能因而斷送一位有潛力的醫師科學家之研究熱忱與前途。

時移事變,廖運範不改信念,他認為,論文有錯、抄襲或造假,通常都是學生最先被送出去砍頭,但「學生沒教好、老師應先負責」,更何況共同掛名,第一作者固然是主角,但通訊作者及共同作者也都難辭其咎。


廖運範認為應保護年輕的學術研究者。圖/楊惠君攝

台大工會「拒絕背黑鍋」連署逾250人

針對此次的台大論文事件,台大研究生協會、台大工會發起連署,要求教育部與台大莫將研究生與助理當作相關事件的代罪羔羊,不應強加額外的「學術倫理」課程製造研究生更多困擾;同時應對研究造假事件應徹底調查,設置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委員若利益衝突應迴避,避免教授包庇與干涉調查進行;涉案教授應負起政治責任並且懲處。

台大工會秘書長曾稚驊表示,論文造假事件發生很多次,經常都是年輕研究者被指名出來扛責任,但破壞學術倫理的事是結構性的問題,老教授有聲名,年輕教授想留在學術界,年輕研究者想產出好的結果滿足老師的要求、也累積自己名望和點數等,有點是「學術生產鏈」的意味,但出事情往往是年輕研究者背責任,這樣的「迴圈」應該被點破、進而改變。目前連署的團體、學生、研究生已逾250位。

連署全文如下:
學術黑手工,拒絕背黑鍋!針對臺大教授研究造假事件之聲明暨連署
國立臺灣大學研究生協會、國立臺灣大學工會

近期前臺大教授、高雄醫學大學副校長郭明良先生,以及包含臺大校長楊泮池等多位台大教授涉嫌研究造假的事件,我們感到相當遺憾、臺大的名聲也因此蒙羞。事實上,近幾年類似事件所在多有,教授們為了生產更多論文以符合高教體制的評鑑,學生與助理成為最重要的勞動力來源;但當相關事件發生時,涉案教授卻往往只是高高舉起、輕輕放下,徒留「教育問題」與「學術倫理」等枷鎖,拴在研究生與助理身上。

一、學生來做工,教授拼業績
臺大作為「研究型大學」,學術工作的核心在於研究,研究生與助理、博士後研究員就成為最重要的底層勞動者。以臺大而言,約一萬七千名的研究生、其中上千名的研究生擔任兼任研究助理,另外還有兩千多名的專任助理,支撐起龐大的研究工作。但研究生助理的薪資不高、綁在教授的計畫下,還有論文指導的關係,研究生若想要好好生存在學術界、或至少獲得學歷,就不得不依賴教授,盡力為教授完成研究工作。

教授為了在學界生存、或者累積學術聲望,必須產出得以在學術期刊上累積點數的論文,更往往淪為資深教授濫權掛名的對象;大學為了競爭排名、獲取教育部補助,自然也更加看重這些評鑑制度。但是,教授除了研究之外,還身兼教學、行政,或者是在校外有著非份的職位,不一定有時間充實學術知識、認真進行研究。許多研究生與助理在不穩定的勞動條件與保障下,必須更加依賴教授;但教授與大學一方面放任研究過程,另一方面又要求產出重大、足以登上期刊換取點數的論文來拼業績,正是造假事件層出不窮的溫床。

二、教授沒倫理,學生卻遭殃?!
許多學科在訓練過程中早已納入「研究倫理」等內涵,但為何抄襲、造假事件仍層出不窮?因為包括教育部、大學校方等主事者,對於教授、對於高教制度問題,都沒有做出應有的檢討!即便學生可能涉及其中,但是當前述造假的迴圈沒有被點破、主事者卻一味指責是學生個人的「教育問題」,妄想虛晃一招「學術倫理」課程便想了事、卻無能針對涉案教授與高教制度做出檢討,無怪乎研究造假事件只會不斷發生!

如11月17日以及19日的新聞中,教育部高教司李彥儀司長、甚至涉嫌其中的臺大校長楊泮池都認為「是學生的錯」,「未來碩博士生開始寫論文前,都須接受學術倫理課程和認證」(引自17日新聞中教育部高教司發言),「要求所有研究生必須上過學術倫理課程,才能進研究室做實驗」(引自19日新聞中楊泮池發言)。我們不曾看過,教育部用同等的說法來約束教授;涉嫌其中的當事人出來指責學生更是天下奇聞!這也證明了,在相關事件發生時,沒有獨立的調查來釐清真相、也沒有應有的懲處,讓教授總能夠安然脫身,研究生與助理卻要為了體制、為了教授背起黑鍋。

站在研究生與助理的立場,我們呼籲以下幾點訴求:

1. 教育部與臺大莫將研究生與助理當作相關事件的代罪羔羊,不應強加額外的「學術倫理」課程製造研究生更多困擾。

2. 教育部與臺大應對研究造假事件應徹底調查,設置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委員若利益衝突應迴避,避免教授包庇與干涉調查進行;涉案教授應負起政治責任並且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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