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5/2012

星期專論:台灣人貪財怕死,易騙難教?

王景弘
今年總統大選「雙英對決」,論個人條件,蔡英文所得評價都在馬英九之上。馬英九背負執政無能、政見跳票之重擔,竟偽造文書,炮製宇昌案抹黑,指使富商以虛構的「九二共識」進行恐嚇。

國民黨的血淚族,為票投無能之輩當總統找藉口,居然騙稱選馬英九實在「不甘心」,但選蔡英文卻「不放心」,他們很「無辜」與「無奈」。結果,馬英九贏了八十幾萬票。

政客施騙術 犯錯就卸責

立委選舉,馬英九親熱的坐在林益世機車後座,替他掃街助選;林益世被選民否棄,馬英九卻任命他當行政院秘書長,沒幾個月,趾高氣揚的林益世,爆出鐵證如山的貪瀆索賄案。

林益世是國民黨大咖,他的醜聞凸顯復辟國民黨的嚴重腐化,國民黨不得不開除黨籍;他是出身地方派系家族的「本省人」,馬英九為自保,把用錯人的責任推給吳伯雄,血淚族更劃清界線:「歪哥的都是本省人」

這兩個事例真足以印證「貪財怕死,易騙難教」是台灣人性格的特色嗎?

台灣歷代飽受殖民統治,大清要台灣人當「支那人」;日本要台灣人做日本人;在內戰失敗的中國國民黨流亡政府,占領台灣,要台灣人做「中國人」;內戰得勝的中國新政權也要併吞台灣,把台灣人變成中國人。

在如此歷史背景下,台灣人任人管教,反而鮮少研究自己的「民族性」,倒是殖民者及外國觀察家,有較多客觀評價。其中最常被知識界引述和自我反省的,應屬日本台灣總督府民政長官後藤新平的治台論:台灣人貪生怕死,宜用高壓脅迫;貪財愛錢,可以利誘;愛面子,可以虛名籠絡

馬英九最喜歡斷章取義,時空錯置,拉蔣渭水替國民黨統派主張背書;蔣渭水批評台灣人性格是「迷信、好鬥、排外」。

在一九六○年代初擔任美國駐台北大使的莊萊德,曾向華府報告,台灣人政客主要是一些毫無原則的投機份子,沒有自治經驗,也還沒有表現合作的經驗。

一九七二年,台灣本土化之初,美國大使館政治官員阿姆士壯,把當年台灣人政客,依其權力來源分成三類:靠與外省當權者的關係(半山連震東、謝東閔、黃朝琴)、靠地方選舉與選票(高玉樹)、靠金錢(蔡鴻文)。

一九七二年,台灣本土化之初,美國大使館政治官員阿姆士壯,把當年台灣人政客,依其權力來源分成三類:靠與外省當權者的關係(半山連震東、謝東閔、黃朝琴)、靠地方選舉與選票(高玉樹)、靠金錢(蔡鴻文)。

他報告華府,在台灣人社會,金錢即權力;有錢的企業家受到尊敬,也有機會接近外省籍領袖及高級技術官僚。這三類政客的權力來源會有重疊,也非一成不變。

洛杉磯的台美人律師江建祥,兩年前曾在台灣人社團演講,直指台灣人性格「好騙歹教」易騙難教,因此,選舉用「騙」術比較有效。


這些觀察與論述,時空背景不同,有些已不符政治演變的現實,但有些仍然有效。後藤新平之論,貪生怕死、貪財愛錢、愛面子,那應該說是亙古以來的人性,而不是台灣人的特性。如果人不是貪生怕死,法律上最重的懲罰就不是死刑;如果人不貪財愛錢,資本主義也不會產生;如果人不愛面子,各種「榮譽主席」、「榮譽博士」何用?他的論述只是政治統御術的通則

莊萊德與阿姆士壯之說,早在民主化之前,但投機政客充斥,仍是事實;政客權力來源的分類則已不足。國民黨培養和利用地方黑金派系以護衛政權,是畸形政治的新模式。林仙保即地方派系一霸,讓林益世繼承家族政治地盤,三十歲便躋身立法院,效忠新權貴,恃寵而驕。

台灣人迷信依舊,逢廟便拜,根本不知道自己在信什麼;承認受洗為天主教徒的馬英九看在眼裡,為了騙票也一天到晚趕廟會,拿香跟著拜。但好鬥與排外顯然已被舞女性格所取代。


江建祥以「好騙歹教」描述台灣人的政治性格,更符合現實經驗。這種性格有利外來的國民黨:他們謊言欺騙,面不改色;理不直、事不實,而氣壯。血淚族替馬英九造神,補游泳褲,蓋三十幾年舊被;吞下市長特別費叫清廉;政見全跳票,再提「黃金十年」;明明急於屈降中國,卻為騙選票,言不由衷,大喊不會出賣台灣,台灣前途由二千三百萬人民決定。

在國家認同議題上,國民黨長期殖民統治的教育和考試制度,不斷重複灌輸大中國主義觀點和不合事實的陳述,它在這個基礎上進行欺騙,比較容易得逞。對國民黨而言,台灣人「好教」,也「好騙」。民進黨是以本土反對運動起家,旗幟鮮明,要去除殖民統治殘餘,追求正義,它不需要騙,在道德上也不能騙,當然吃虧。

如果說貪財愛錢是人的共同性格,那為什麼美國官場較少見貪腐事件,自命清廉執政的馬英九集團,因貪腐行賄判刑的案件堆積如山?主要原因有文化和制度兩個層面。

面對選錯人 人民應自省

在文化上,美國人把出任公職視為一種奉獻,不是「職業」,更非發財的門徑;大部分政治人物都已在民間展現才能、累積財富,才出任公職,這和台灣人被中國文化污染的「升官發財」觀念完全不同。


在制度上,美國選舉立法嚴密、司法公正獨立,候選人、媒體與選民的監督,都發揮防腐化的功能;政務官及司法官的任命,雖出自總統提名,卻要經過聯邦調查局鉅細靡遺的背景調查(包括財產及私生活),和國會聽證同意的手續。

馬英九謊言改革,卻不肯完成防貪腐的相關立法;他要靠地方黑金派系抬轎和保衛政權,只好依黨國體制,破壞司法獨立,造成選擇性辦案、選擇性適用法律,讓林益世之流趾高氣揚,倚勢妄為。

台灣已經民主化,做為主人的台灣人,面對選錯人的困境,是否也應該自我反省性格上的缺失,盡到誠實公民的責任?


(作者王景弘,資深新聞工作者)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