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8/2014

中央研究院《賦稅改革政策建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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賦稅收入為政府施政的重要財源,若無充裕之稅收,不但公共建設及一般政務無法有效執行,科技研發及教育文化也難以推展,而社會福利、社區發展、環境保護及退休撫恤亦無法支應。如此一來,非但經濟永續成長堪憂,社會公平安定亦將大受影響。因此,為健全我國財政,確保經濟穩定成長,國家能永續發展,本院集合產、官、學界,以及國內外碩彥,投入本次「賦稅改革政策」的議題研究。我們聚焦於:(1)、徹底檢討不符國際潮流趨勢,以及不合時宜之租稅優惠及減免措施;(2)、在不考慮現行政府總支出占GDP比例及債務未償餘額占GDP比例變動的情況下,適度調整我國之租稅結構及企業與國民之租稅負擔率,使國家財政能越趨穩健,而不致於債留子孫;(3)、評估租稅制度,包括稅源、稅基及稅率,以核實課徵、量能課稅為原則,並能逐漸達到租稅效率、合理而公平之理想。研議小組經過近一年之討論、分析及研究,發現目前我國明顯存在下列嚴重之財政問題:(1)、租稅負擔率(12.8%)為全球最低,不利財政穩定及國家長期發展;(2)、薪資所得者稅負比重偏高,而企業及資本所得稅負比重偏低,還有許多未稅所得,均造成不公現象;(3)、財政赤字日益嚴重,未來不但沒有任何改善之跡象,並且將愈形惡化。基於此財政問題之嚴峻及急迫性,在彌補財政赤字後,並維持稅收佔GDP的比例不變的原則下,基於賦稅公平、合理、量能課稅及稅收穩定性等原則之綜合考量,我們具體提出下列建議:

(1) 、恢復兩稅分離制;
(2) 、提高營利事業所得稅及提高奢侈品之加值型營業稅;
(3) 、不動產之持有成本應予合理化,非自用住宅之房屋稅稅率,應用現有稅率之上限或調高上限課徵;不動產之持有、交易及資本利得,以實價為基礎,對土地與房屋合併課稅;外籍人士購置不動產,應加重課稅;
(4) 、改革貨物稅制及其結構,建立綠色稅制,並予以整合;
(5) 、重新檢討中央及地方財政劃分之合理性及公平性;
(6) 、強化各項賦稅稽徵及處罰機制,避免逃漏稅繼續惡化,以保稅基之穩定。

我們希望各級政府、朝野各界、學界、各個產業與全體國民,都能深刻體認到賦稅改革之重要性,能夠透過嚴謹分析、理性討論以及充分溝通,進一步尋求共識,逐步改革目前困窘之財政結構,以達財政穩固健全,國家永續發展之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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