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0/2012

特別不認真小組

劉煥昌
針對高級官員涉及貪瀆案件,馬英九口口聲聲沒有上限、下限,不論內圍、外圍,偵辦到底;而特偵組也信誓旦旦,證據到哪裡就辦到哪裡。我實在厭煩透了這些政客的陳腔濫調。

我也覺得綠營的朋友大可不必拿特偵組當年辦扁案的陣仗要求比照,就像朋友之間討論時政,當我們講到執政黨某個貪污案時,若有藍營的朋友拿扁案相激,我一定跳出來問他:「你能容忍你的納稅錢被這個官員拿去歪哥了嗎?」幾乎所有的人都表示不能接受。於是我們跳脫了爭論,取得共識:眼前這個歪哥的官員應予譴責!

對於特偵組的官樣文章,我們亦作如是觀,你們的職責就是主動追證據,如果要等到證據出現才辦人,這個社會也不需要甚麼特偵組、調查局之類的機關,一個分局長帶幾個警員就夠用了。既然權力特別大,加給也領得特別多,辦案當然就要特別認真囉!如果非要一個口號不可,換個新一點的吧!試試這個:「嫌疑在哪裡,追查到哪裡,證據到手裡,看你逃哪裡!」但下次記得手腳要快一點,不然人家就把證據藏水裡了。(作者為公職退休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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