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偉翔
近日有兩則報導:漁業署同意引進1200尾亞馬遜河的「象魚」作為觀賞魚、苗栗縣由中國引進百萬隻「豆蟹」,試圖建立「稻蟹共生」模式。過去基於各種經濟活動所引進的外來物種,對台灣原生種生態系已造成諸多損害,需耗費龐大資源予以回復。我們還要再走回頭路嗎?
據環境資訊協會紀錄,台灣有多種入侵物種,如福壽螺、小花蔓澤蘭、紅火蟻、牛蛙等,帶來了基因混雜、棲息地競爭、疾病傳播等不良影響,衝擊台灣原有的生物多樣性,即使有後續的防治和處理措施,也幾乎無法控制外來種生物的擴散。生物一旦進入全新的生態系統,缺乏天敵的結果就是大量繁殖。
苗縣重蹈前年覆轍
苗栗縣府在2011年5月就曾鬧出流放700斤牛蛙的新聞,其棲息地和台灣原生蛙類重疊,更會捕食他種青蛙,當時已飽受「大開生態倒車」之議;2年後,苗栗縣府卻又以產學合作之名引進新的外來物種。
試問,「稻蟹共生」選擇的物種,為何不是原生的台灣物種,而是可能破壞生態系的外來物種?以經濟發展為由,引進新品種養殖,是否考量到若因大雨水位暴漲或人為因素造成擴散,如何可能妥善處置?同樣的道理,象魚是引進作觀賞用,一旦遭到飼主棄養,是否會像先前的泰國鱧魚、虎魚等外來魚種一般,取代原生魚種而成為優勢魚種?
國際間對於外來物種造成生物多樣性的危害,早已提出警訊,早年欠缺整體生態系考量而造成的損害,已難以彌補,只能盡量減少類似情形再度發生。台灣已有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等單位專門負責相關政策,值得肯定,然而至今其他政府部門仍欠缺生態保育的概念。千萬不要等到引進了外來物種以後才花大錢清除,不僅成效不彰,更是政府內部相互矛盾的最佳寫照。
﹝作者為成功大學醫學系六年級、政治學系輔修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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