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2014年6月15日),教育部修訂公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因應空氣品質惡化處理措施緊急應變作業流程》,明文增列空氣污染指標(PSI)的停課標準:若懸浮微粒PM10(直徑較大,大部分可藉由人體的呼吸系統防衛或保護機制加以攔截)超過500微克/立方公尺或細懸浮微粒PMpm2.5(直徑約一般人一根頭髮直徑的1/28,可以直接穿透肺泡進入血管)超過350微克/立方公尺,當地縣市政府即可決定是否停課。也就是說,中學以下學生,未來可能有空污假可以放。
教育部之所以研議中學以下學生的空污假,人盡皆知,乃是因應來自中國的霾害。近年來,秋、冬的東北季風,時常夾帶來自中國北方的懸浮微粒讓全台空氣嚴重拉警報。尤其今(2014)年1月上旬的那場超級霾害,不僅中南部的污染情形,分別到達代表不良的紅色與嚴重不良有害人體健康等級的罕見紫色燈號;北部也有不良及接近不良的空污濃度,據媒體報導,其影響範圍甚至遠至太平洋東岸的美國加州。當時對於此一影響全國人民身體健康比馬桶不通更嚴重百倍的空氣污染警報,行政院卻未置一詞,僅由低階的環保署空氣品質保護與噪音管制處官員出面提醒國人減少外出。究其緣由,不外乎一則污染源主要來自中國,馬政府不敢捋虎鬚,只能默不作聲;二則面對這些污染,台灣、中國、甚至美國都完全束手無策。
乍看前述教育部研定中學以下學生空污假措施,似乎值得肯定乃是愛護學子健康與台灣未來之舉,但其標準卻寬鬆到令人匪夷所思。教育部自己也承認,依環保署統計,過去10年來PSI達400或300以上者各僅1、2次,放假機會不多,但參照中國北京、上海等城市近來懸浮微粒越來越惡化,來自中國的霾害只會越來越嚴重,因此乃訂出上開標準,讓中小學及早做好因應。
然而我們對照世界衛生組織(WTO)的建議值:若超過25微克/立方公尺即需警戒,若超過35微克/立方公尺即對人體有害(特別是對老人、小孩、心血管疾病患者)。歐美地區相對而言,地勢較平坦,空氣擴散能力較佳,且人口密度相對不高,其採用WTO達有害程度的35微克/立方公尺建議值為指標,固無不妥。然台灣鄰近國家日本,基於自身地理環境因素考量,即採較嚴格的25微克/立方公尺做指標。環保署不參採日本規定,而將我國的PM2.5細懸浮微粒濃度指標訂為35微克/立方公尺,已備受公共衛生學界與醫界批評,而教育部竟然訂出此一超出10倍的離譜寬鬆標準,不僅會降低台灣人民尤其學子父母的警戒心,更簡直是在替中國霾害污染台灣空氣、戕害台灣人民身體健康合法化。
過去幾十年在發展主義作祟下,原本應該僅是提升人類生活品質手段的經濟發展,搖身一變成為目的與顛撲不破的真理,於是所有阻擋在前的樹木森林、農田民宅與環保人士,均視為阻礙發展的絆腳石,必須加以移除。台灣如此,中國更是如此,長時間的高度經濟成長,幾乎是建立在自然資源的過度消耗與生活環境的污染蹂躪之上。中國近15年的快速經濟成長固然稱羨,但付出難以彌補的環境代價,也因其各大都會區的嚴重霾害而顯露無遺。
據報導,中國要整治這些來自濫伐濫墾與燃煤所產生的霾害,初估經費高達3兆8千億元。姑不問花下經費,未必即能如願達成預期整治成果,如以政府慣用的說詞來解讀,此筆近4兆元的整治經費,在環保產業確實是龐大的產值,對GDP貢獻可觀,但就經濟發展的目的是為提升人民生活品質而言,其實完全是負值!
台灣的命運當然也好不到哪裡,人民不僅必須承受台灣本土如石化、煉鋼、水泥包括對空氣、水與土壤的工業污染。每逢冬季,更時常必須同時承受來自中國北方的霾害,毫無生活品質可言。如此模式的經濟發展,對整體人民來說,豈有正面意義可言?
當然,來自中國的霾害,絕不會僅有空氣污染。從ECFA、服務貿易協議、即將緊接上場的貨物貿易協議,是危害經濟自主的霾害;2千多顆對準台灣的飛彈,是軍事威脅的霾害。而隨著具官方性質的中國國台辦主任(張志軍)首次登台,可以預期馬總統任期結束前,勢必展開兩岸政治性協議,那將是台灣最大的夢魘與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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