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2014

合宜住宅的騙人把戲

林萬億

日前爆出桃園縣前副縣長葉世文索賄弊案的八德合宜住宅,是內政部營建署推動兩處合宜住宅開發案之後,縣市政府有樣學樣的衍生物。「合宜住宅」原名「平價住宅」,是2010年3月10日吳敦義擔任行政院長時核定的機場捷運沿線A7站區開發案的產物。該開發案的主導者正是當年的營建署長葉世文。
A7(龜山)開發案是政府首度以「預標售」方式主導的開發案,引進民間投資興建,開發經費達245億元,內容包括平價住宅與產業專用區。於2010年底招商興建3960戶合宜住宅,其中5%作為出租之用,原預訂於2013年底完工。該案由遠雄、皇翔、名軒、麗寶等四家大建設公司得標。但由於土地徵收作業不及,延到2013年才開工,預訂2015年完工。除了A7案之外,營建署另在板橋浮洲地區推出4480戶合宜住宅,其中10%、448戶作為出租住宅。
當初營建署估計,A7每坪房價約17∼18萬元。但被抨擊平價住宅不平價後,不但改名為合宜住宅,且將房價壓低到每坪15萬元。由於價格被壓低,建商的利潤縮水,只好從建材、施工、店面租金等獲利。然而,有政府背書,約2年就可回收,建商仍穩賺不賠。

低所得戶望屋興嘆

其販售對象規定推出前3個月內,優先開放年滿20歲,無自有住宅,當年度家戶所得50%分位點以下者購買。若3個月後仍有餘屋,再開放一般民眾購買。可見,合宜住宅根本就是過去國民住宅的借屍還魂。
合宜住宅優先開放承購的家戶年收入低於公告受理申請當年度台北市50% 分位點(2011年度為158萬元)者承購。合宜住宅每戶30∼50坪之間,總價450∼750萬元。如果加上裝潢與稅捐,每戶至少也要600∼1000萬元間。核對主計處公布的2012年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最低20%的家戶所得只有30萬1362元、第二低的20%的家戶所得也只有56萬6814元。以此換算,最低所得的家戶組全家不吃不喝要20年才住得起合宜住宅。第二低所得的家戶組也要11年。
因此,這兩組家戶難有能力購買合宜住宅。最後,合宜住宅的買家必然落在家戶所得40∼50%之間。這與2000年以前的國民住宅情形類似。當時政府蓋了國民住宅,大多數賣給家戶所得在第三、第四高的家戶組。而最應該被照顧的中、低所得的40%的家戶,卻只能望屋興嘆。合宜住宅重蹈覆轍,根本是賤賣國土、搞錯對象的錯誤政策。
此外,既然政府要建商壓低房價,當年國民住宅官商勾結、興建品質不佳的弊病,也可能複製在合宜住宅上。例如:工期一拖再拖、建材品質不佳、施工粗糙、設計不良等。不只如此,積極推案的營建署長還以身試法,中飽私囊。
行政院當時為了平息民眾對高房價的怒火,以及2010年縣市長選舉與2012年總統大選的利多,急就章地推出錯誤的合宜住宅政策,無視於人民要的是只租不賣的社會住宅。如今才知這也是豺狼勾結的房地產投資戲碼之一。

台灣大學 社會工作學系教授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