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景雯
台灣民主基金會昨天公布了一份「民主自由人權調查」,很有意思,若以最低一分、最高五分為計,被台灣民眾視為最差的項目是「政府無貪污腐敗程度」,僅得一.八分;至於墜落速度頗鉅的,則是「保障秘密通訊自由」,二○一一年還有三.五分,今年只剩二.四分,掉到中線以下。
人民眼中的政府是如此圖像,監院應當最尷尬,因為其既是政府的一部分,也是監督百官的內控機制;如果其他單位貪官污吏濫權的程度是一,監察院豈不是「加倍奉還」?若說這是一個貪官污吏濫權者的監察院,這還得了!
要說不得了,監察院諸公似乎並不以為意。張通榮的行為未達彈劾標準,因此可以繼續幹?黃世銘要「聽到飽」,就算千夫所指、社會譁然,王院長就是要送花致意鼓勵;果然,五名監委立刻為黃撐起了保護傘,官官相衛起來。然,就算一個被譏為東廠、一個儼如西廠,豈能也笑罵由人,毫不在意?
吳豐山與洪德旋已經要對黃世銘二度提出彈劾案,檢評會亦準備對是否將黃世銘移送監察院彈劾做出定論,值此之際,外界不得不假設:監察院是由「保皇派」所掌控;若此前提為真,監院諸公就必須考慮前述調查所呈現的民情沸騰,不回應民意,民怨必然轉移。換言之,要保黃,就保不了皇;要保皇,就要放棄保黃。若保不了皇,明年監察院換屆,又如何保王(建煊)以下一干人等?
當然,以上邏輯不是對保住監察院最後一點自尊的保院派說的。不過,二次彈劾如果仍然無法取得多數秉公處理,則監察院終究要牌落屋毀,所有人都難以倖免。這是在貪官污吏濫權者橫行的政府裡工作,必須認知的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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