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3/2014

南懷瑾如是說

有一個經濟學你們沒有看過,釋迦牟尼佛的經濟學。釋迦牟尼佛他講一個原理,他說這個錢啊,你只有五分之一的臨時支配權,有五分之四不屬於你的,財富多的也一樣。他說第一份要給政府;第二份是盜賊的,騙你、搶你的,偷你的錢;第三份屬於你的疾病;第四份屬於你的家人、兄弟、朋友。除了這個以外,你只剩下五分之一。這五分之一,還並非你的所有,只是你臨時可以支配使用而已。我說他的經濟學最高了,其實那五分之一也要自己真正用了、而且用對了,才是有效的。又有一說,世間財物,為五眾所共用,「王、賊、水、火、惡子」。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