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4/2014

魔鬼在人間


看過一遍之後,相信很多人就再也沒有勇氣重新打開那段視頻。

5月28日21時許,山東招遠一家麥當勞餐廳里發生6人圍毆女子致死案,有現場圍觀者用手機記錄下了事發過程。畫面中,帶頭行凶的光頭男子極其暴戾地跳起踩跺受害女子頭部,直至將鋼制拖把打斷,而那位平白無辜的受害女子從一開始受襲時的驚呼,到遭遇致命群毆後的聲聲哭喊,直至奄奄一息嗚咽不已……最後一張定格圖片中,她倒在地板上,頭部血流如註,慘不忍睹。

這大概是有史以來中國互聯網上最殘忍的一段視頻。過去只在中東或非洲新聞里聽說的“亂石砸死女人”慘劇發生在了中國,發生在了一個沿海省份的城市裡,發生在了以輕松愜意聞名的麥當勞餐廳里。並且,與那些遙遠的故事不同,與此前同樣引發全中國輿論唏噓不已的“小悅悅事件”也不同,招遠血案因其現場視頻中那一聲聲真切而凄厲的弱女子慘叫,穿透所有心理防線,讓人聽聞之後無不驚悚乃至夜不能寐。

忘了端午節、六一節吧,這晚,數以億計的中國人突然發現,自己需要為一個無辜冤魂過清明節,祭品就是安全感和勇氣。


像是所有的良知都被召喚出來了,因招遠血案而滋生的恐懼、憤怒、悲傷在整個小長假期間逆流成河成海,噴涌出大約是2011年“7.23”動車事故之後中國輿論中最讓人嘆為觀止的驚濤駭浪。

恐懼與流言

招遠市公安局的微博案情通報就是紀錄之一。

案發次日上午10時許,其官方賬號公告:“5月28日21時許,張某等六人在招遠市‘麥當勞’快餐店內與同在該店就餐的吳某發生口角,張某等六人對吳某進行毆打,致吳某受傷,後經搶救無效死亡。案發後,招遠市公安局出警民警快速反應,將張某等六人抓捕到案,經初步審查,張某等六人對毆打吳某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偵查當中。”

昨夜案發,今早通報,對中國基層警方來說,這個速度並無太多可指摘之處。然而,在48小時內涌向這段案情通報的逾40萬跟帖評論(達到同期轉發數量4倍)中,絕大多數的聲音都是質疑:“為什麽說是‘口角’?為什麽說是‘後經搶救無效死亡’?你們收了多少黑心錢?”

之所以一段以標準公文句式寫就的案情通報會遭遇如此敏感的反彈,是因為目擊者的陳述以及視頻、圖片此時已經通過論壇貼吧以及微博微信流傳開來。

在事後受到最多採信和轉載的那篇帖子中,原創者以“如果以下說的情況有半點假話,甘心承擔所帶來的法律責任”許諾描述真實性:“2014年5月28日晚大約九點十分到九點半之間,當時麥當勞有很多人,大家都在聊天吃飯。行凶者一共五人(可能六個人,本人只對其中五人印象較深刻)一個光頭大約三十多,一個女的大約三十多,一個小男孩,兩個不到二十歲的小姑娘。被害人獨自一人坐在行凶一夥人的北側,最角上的一張桌子上。剛開始,行凶團夥一個不到20的小姑娘去一桌人要手機號,對話如下:‘你們好,我看跟你們挺有緣的,能把你們手機號給我麽,我沒有惡意……’可能要成功了,隨後這個小姑娘回桌子上跟兩個幾個人交談了一會,又用同樣的方法去給另一桌的人要了手機號碼。當要到被害人手機號時,被害人拒絕提供手機號碼,行凶團夥的那個30多歲的女人大聲說道(就像耍酒瘋):‘你去要,不要低聲下氣,要有自信,說你給我不給手機號(很霸道的口氣)’,然後這小姑娘就去被害人桌子拍桌叫到:‘你給不給我手機號’,被害人可能覺得有點煩了,回了句:‘一邊玩去’(原話,絲毫沒有杜撰)行凶的三十多的女人就吵吵鬧鬧,說你不給手機號你一邊玩去……(個人不可理喻的話,就像在罵被害者),然後這邊的所有人都覺得有點煩就出麥當勞了。過了一會(中間可能雙方有爭吵,但是看樣子被害人是沒有與行凶一夥發生過分的言語沖突,具體情況可以詢問麥當勞工作人員)大約過了一兩分鐘左右,行凶的30多歲的女子就站起來跑到被害人桌子前指著被害人罵,罵了一會突然舉起麥當勞的凳子(那種可以活動的,都知道那個凳子很沉)朝受害人就打了過去,一連打了兩三下,受害人企圖起來與其廝打。這時最過分的一幕出現了,那一夥人以那個光頭男為首站起來就開始毆打被害人,行凶手段極為殘忍,其中用自己買的鋼制拖把都打斷了,受害人倒地後使勁踹,跳起來用腳踩受害人的頭部,用斷了的拖把猛擊受害人頭部。到這里說明一下,行凶團夥所有人均參與毆打受害人,而且沒有停下的意思,不管旁邊人怎麽叫,怎麽說警察、報警等,知道警察來了都沒有要停手的意思。”

根據作者自述,之所以決定“小號發帖”,是因為想要制止“小三和吵架”的以訛傳訛,以及救贖“看到這樣的事情不去制止”的自責。

如果說這段對事發起因及過程的文字描述只是導火索,那麽,還原慘烈現場的視頻及圖片隨後出現,徹底點燃了社交媒體上的火藥庫。30日下午起,沖擊力終於頂破微博議題既定設置,在這個中國當下最有傳播影響力的平臺上瞬間爆發。幾乎所有活躍的名人大V和媒體賬號,都已經走入這一幕人間慘劇。

其中,草根大號@Happy張江附上視頻和圖片的控訴在24小時內轉發過10萬:“山東招遠,5月28日晚,公安局對面麥當勞餐廳內,凶手5人(可能6人),開卡宴,與受害人互不相識。凶手去跟女孩要電話‘我們挺有緣的,你把電話給我。’女孩沒給惹怒暴徒,把她按地上踢頭,用鋼棍爆頭把鋼棍打斷,期間女孩發出聲聲慘叫直到被活活打死,後來警察到了暴徒都沒停手……”

就是依據這段頗有吸引眼球技巧的描述,再加上@善良的老貓來了所言“死的是我家親戚。今天屍檢了。死者是一個七歲男孩的媽,一個家裡公認的好媳婦,好妻子,她今年三十幾歲”,央視主持人水均益忍不住爆了粗口:“看了視頻,太殘暴了!這TM還是人嗎?”

新為人母的微博女王@姚晨也點起蠟燭:“實在不忍心轉發那個視頻和圖片,因為太過血腥殘暴,無法想象死者家人看到這樣的畫面會是怎樣的撕心裂肺。望嚴懲暴徒!!願逝者安息……”

於是,聽著那位無辜女子遭遇飛來橫禍時的凄慘哭叫,無數網絡圍觀者言辭激烈地要求對行凶者實行“千刀萬剮”、“滿門抄斬”、“株連九族”,聲遏九天。高呼“不殺不足以平民憤”的微博隊伍中,甚至出現了公安部打拐辦主任、全國特級優秀人民警察陳士渠的身影。

就此,@招遠市公安局幾十個小時前的通報被重新審視,遭致創紀錄的辱罵怒潮——盡管有諸如@陳雪頻等人願意“平心而論”,認為“招遠公安局的公告措辭和處理方式並無不當”,但更多憤怒的圍觀者認定警方措辭中多有偏袒行凶者、試圖為其減輕罪責之處。

其中,@財經網和@何兵挺身而出,分別以一個擁有近千萬關註者的媒體賬號和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副院長的身份,向質疑者送去強力後盾:“從給社會造成的恐懼後果言,發生在山東招遠的一家人無緣無故於光天化日下將一位與己無怨無恨素昧平生的女子群毆至死一案,比有預謀有組織的恐暴案件有過之而無不及。此案若得不到公正公開依法嚴處,普通守法民眾在這個社會將難有最基本安全感……是因‘發生口角’還是因施暴者向受害人要電話被拒絕而引來施暴?是‘毆打致受傷,經搶救無效死亡’還是當場毆打致死?關鍵案情發布必須準確。希望並敦促招遠警方盡快給出更詳細、準確、嚴謹,經得起事實與職業良知檢驗的案情發布”;“第一,不是發生口角,是挑釁。第二,不是搶救死亡,是當場死了。第三,人都死了還強調什麽出警快。第四,黃海波嫖娼還實名制,薛蠻子還上電視,畜生們憑什麽用某某?第五,公安措詞,明顯偏袒凶手。殺人償命!”

並且,一些人開始指控山東本地媒體“噤聲”,也很容易得到大眾在第一時間採信——事實上,齊魯電視台在案發次日即播出《招遠:年輕女子快餐店內被毆身亡》,並由主持人表達義憤填膺之情:“索要號碼被拒絕就下此狠手,如果事情真是這樣,那麽這幾個人真是太喪心病狂了,這幾個人必須得到嚴懲。”

此外,因為有目擊者指認行凶者所駕車輛為價值百萬的保時捷卡宴,一條針對“官商勾結”的指控應運而生:“光頭暴徒張立東,招遠市金礦礦主,招遠公安局長孫寶東是幫凶關系,因孫寶東長期向張索賄,而暴徒張立東掌握著不少孫寶東的犯罪證據,其中便有非法罰金並私自關押某企業法人12年的證據。所以,在本次事件中,招遠市公安局便成了保護傘。”

於是,夾雜著對整個中國公檢法隊伍的夙怨,無數個聲音催促招遠警方公佈包括行凶者姓名在內的更多案情。網易新聞客戶端上一條《女子餐廳內拒搭訕被群毆致死》,當晚即收獲近百萬此類跟帖。一段流傳甚廣的發言以其感同身受而成為人們的集體心聲:“我是普通人,我經常一個人在餐廳里吃東西,我不會隨便把電話號碼給陌生人,我打不過六個男女,我沒有卡宴,我也會被活活打死。關註招遠528惡性殺人事件,為了伸張正義,為了啜泣的靈魂安息,請各位施加輿論壓力,盡一點綿薄之力。今天你不發聲,明天就沒有人為你發聲。

事實上,30日傍晚,@招遠市公安局曾經再度開口,只可惜仍基本維持了此前口徑:“經審理查明:河北籍犯罪嫌疑人張某某(男)、其長女張某、次女張某、兒子張某、河北籍張某某(女)、山東籍呂某某(女)6人於案發當晚在招遠‘麥當勞’就餐時,與鄰桌的被害人發生口角,繼而對被害人進行毆打。招遠市局接警後,立即組織警力趕到現場,將仍在實施毆打的張某某等人當場制服抓獲。被害人經送醫搶救無效死亡。目前,除張某某之子因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另行處理外,張某某等5人因涉嫌故意殺人均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於事無補,甚至火上燒油。

當天子夜,新華社播發《山東招遠一女子麥當勞店內被六人毆打致死》,便是在引述招遠警方最新公告後,附上輿論反饋:“此通報並未平息網民對案情的質疑:‘警方接到報案後多久才出警?’‘如何進行現場處置?’‘‘口角’之爭何以致命?’”

31日早晨,當南方都市報、新京報、京華時報等中國最著名的市場化媒體均已介入報道、門戶首頁紛紛轉載之時,人民日報也在微博上加碼五問:“嫌犯為何挨桌要電話號碼?暴徒到底是什麽身份?警方接到報案後多久出警?‘口角’之爭何以致命?現場為何無人制止?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案件詳情卻撲朔迷離。期待披露更多信息,依法嚴懲凶犯,維護公道人心!”

大V@任志強亦置頂微博:“滿屏都是民眾的憤怒。法律是維護社會安全的底線,公安是保障人民生命的靠山。但招遠事件卻讓整個中國為之震驚,公安讓所有人都失去了信任。這個社會如果連公民在公共場所活動時的生命都失去了基本保障,那還談什麽中國夢?要嚴懲黑勢力,樹民風正氣。政府要首先要社會一個交待。”

@孟非更加不客氣。這位擁有3000餘萬微博追隨者的江蘇衛視主持人拍案而起:“一個演員嫖娼警方立刻公佈了他的名字,而招遠警方卻能對當街行凶殺人者的身份三天一直保持沉默。這背後可能存在的不公平是民眾被激怒的原因之一。”

誠如其言,演員黃海波因嫖娼而被由拘留轉為收容教育6個月的消息恰巧此時出現,回想起他及女主角劉馨予的身份信息在第一時間被泄露的往事,多有打抱不平者。

以“急公好義”聞名的@袁裕來律師振振有詞:“無法律禁止公開成年疑犯的姓名;若有礙偵查,案情應保密,本案無此情況;案情疑問較大或輕罪案,為保護疑犯權益,不宜公開。本案無此情況。公安機關和央視大張旗鼓地曝光嫖娼案件,本案疑犯在公共場所殺人,其姓名也保密,難以服眾。”

@展江則是從新聞傳播的專業角度提出質疑:“招遠命案令人痛心疾首,信息及時公開如何保障?光天化日下的命案三天後才通報,這是公眾在痛心之餘的一大質疑。根據2007年11月生效的《突發事件應對法》、2008年5月1日生效的《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地方政府沒有及時公開信息,責任不可推卸。此外,針對民眾其他質疑,也要及時回應,否則難免輿情洶涌。

終於,替全國同行承擔夙怨的招遠警方等到上峰接手。這天上午10時許,@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出面通報,張貼《招遠警方破獲“5.28”故意殺人案,公安機關將依法嚴厲打擊邪教犯罪》,宣告行凶者是邪教組織成員:“5月28日晚,在招遠市麥當勞快餐店內發生一起故意殺人案。案件發生後,招遠市公安局4分鐘內趕到現場,當場將6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獲。當日晚21時19分,招遠市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接群眾報警:‘在麥當勞快餐店內有打架的。’21時23分,處警民警到達現場,當場將正在實施犯罪行為的嫌疑人制服,將受害人吳某某送往醫院治療。21時48分,被害人吳某某經搶救無效死亡。經查,河北籍犯罪嫌疑人張某某(男、無業)、其長女張某(無業)、次女張某(無業)、兒子張某(輟學)、河北籍張某某(女、無業)、山東籍呂某某(女、無業)6人系邪教組織‘全能神’成員,為發展邪教組織成員,在麥當勞向周圍就餐人員索要電話號碼,遭被害人拒絕後,遂對其進行毆打。目前,除犯罪嫌疑人張某某的兒子張某因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另行處理外,其餘5人均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依法刑事拘留。現從其住處查獲‘全能神’書籍等邪教資料。省市公安機關專案組將進一步加大案件審查力度,依法嚴厲打擊各類邪教違法犯罪活動,有效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邪教與招遠

什麽叫“動輒得咎”?不消等候,招遠警方就能體會到。

盡管這份通報得以寫明“索要電話號碼”情節,但是,對行凶者“邪教”以及“無業”的描述,迅速遭致新一輪百口莫辯的質疑。

這些質疑者拒絕相信一個保時捷卡宴車主會相信邪教,在他們的心目中,邪教信眾必然是那些愚昧窮苦的農村民眾。同時,他們也拒絕相信一個保時捷卡宴車主會是無業者。總之,他們寧願選擇相信這一定是個“地方惡霸欺凌平民百姓,官商勾結掩蓋罪行”的故事——或者說,必須是這樣一個故事。

就像@於建嶸在解釋“面對招遠事件,人們為何憤怒”時所推論的:“光天化日和大庭廣眾之下,將人活活打死,行凶者如此惡行,無非是依仗自己有錢有勢;這還在於,現場竟然沒有人對受害者伸出援手,社會如此冷漠,將人人自危;這還在於,人們擔心公權機關因行凶者的權勢,而放縱罪犯。我理解這種憤怒,因我也一樣。我呼籲依法處理。”

於是,另一個流言在此時對症下藥般地拍馬趕到:“百科了一下,所謂邪教殺人的定罪僅僅是3年以上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只有造成3人以上的死亡多人重傷才算是嚴重危害,才能獲刑7年以上……這種杜撰出來的包庇要不要這麽明顯,強烈建議上級部門介入調查此案,還人民公道!”

倘若說有關“招遠公安局長和張立冬是拜把兄弟”的說法,是民眾基於對中國吏治黑暗的標簽化印象,那麽,這個“邪教殺人最高判7年”的說法,無疑是原創者有意混淆視聽,將法律條文中有關邪教“蒙騙他人,致人死亡”的條款移花接木到故意殺人罪上,以期激發民間更大怒火——並且,從這段謠言在社交媒體上的傳播速度來看,已經明顯超過了只是基於義憤的程度。

此時,由@岳屾山提供的律師闢謠帖,在得到@央視新聞助力傳播後,也並不能說服所有人。甚至,即便承認“脫罪”之說確是謠言,那些質疑者還有最後的終極武器——“老百姓為什麽不相信?還不是因為政府沒有公信力?”

於是,招遠血案中的細節,被擁有不同預設立場的人們各取所需。

@五嶽散人繼續“冷笑”:“看了看招遠事件的通報,一家子無業的邪教……邪教很好混啊,全都無業居然還能活著,還能去麥當勞”;@楚望台亦持此論:“招遠這個地方,開著卡宴當街打死人的,不是金老闆就是黑老大,也可能兩者都是。扯什麽傳教傳銷的,那是智商低到一定段位了”;@許施耐另有“陰謀論”創作:“秘書報告:招遠殺人事件震驚全國,網上倒聲一片,凶手目前身份不明,只知道是金礦老闆,家中有豪車數量,有三子女,同當地公安局長有瓜葛,如果不盡快對這起案件定性,將對黨和政府造成極壞的影響。老大思忖了一陣,說:那就定個邪教,叫‘全能教’。秘書:沒有這個教吧?老大:管它那麽多,救火要緊!”

然而,與此同時,@嚴鋒發現了“金礦老闆”論中的不合常理之處:“為富不仁、仗勢欺人當然並不少見,但很難想象是招遠血案這樣的。即使黑惡勢力害人也是為了利己,會買凶殺人,也從未聽說全家親自上陣,還帶上自家未成年人,在公安局對面大庭廣眾的麥當勞,眾多攝像頭和拍照手機之下,連警察到場了還不住手。我也不喜歡富人,但絕大多數富人會這麽乾嗎?”

憑借自己“每天都接觸各種各樣的人”的醫生身份,@燒傷超人阿寶也認為這種“不是金老闆就是黑老大”的說法過於偏執:“煤老闆也好金礦主也好黑社會老大也好,大姦大惡之輩無不是情商極高懂得權衡利害之人。比如劉漢,他也許會心血來潮開著卡宴去麥當勞吃飯,但絕不會一家人大庭廣眾之下親手施暴殺人。如果他是這種人,他當馬仔時候就被槍斃了。”

在此背景下,觀察者網6月1日所刊《招遠事件中的謠言與真相》近乎哀嘆:“一個本來並不復雜的刑事案件,就這樣在各種謠言和猜測中,當地警方反復躺槍,一度變成公眾信任危機。可是,當案件真相已經公佈了之後,那些義憤填膺的圍觀群眾滿足了沒有呢,有沒有為警方點贊呢?當然沒有,有的只是新一輪的謠言和猜測。如果說十年前,我們相信有圖有真相;五年前,我們相信,有視頻有真相;在今天,大家大概都相信,有謠言才有真相。”

“招遠命案,案情未公佈時,早已鋪天蓋地謠言,說權貴殺人、警察包庇,水軍復制內容轉發成千上萬,言之鑿鑿。證據一齣,真相披露,公知旋即全換了姿勢,選好角度繼續攻擊警方,就是沒見他們譴責邪教以及邪教背後的金主。那些虛假信息和惡毒評論,內容如此雷同,節奏如此統一,說背後無人操盤,老子不信”——當天晚間,@吳法天也有此般感慨。

這位與“公知”代表人物何兵共同供職於中國政法大學,卻幾乎形同陌路的法律學者,是網絡輿論場中最早預判“邪教”者——另一位是微博認證身份為編劇的李亞玲,她在31日凌晨1時許即宣佈“強烈懷疑該案與我2007卧底半年採訪的精神傳銷有關”。

心有靈犀,5個多小時後,@吳法天留言:“招遠虐殺視頻中,聽到男聲:‘永世不得超生。’‘死去吧,惡魔!’又是捶擊聲之後就喊‘魔鬼’;然後就是個女同夥喊:‘打惡魔,打惡魔’;再有一個婦女說:‘後退,後退這幾個惡魔在抓我頭發’;後女同夥威脅圍觀者:‘誰管誰死啊,滾,滾。’從這些表述看,這夥人很可能是邪教。”

毫無意外,這位“自乾五”代表指向“邪教”的分析當即招致“又接到任務幫人洗白了”式的“誅心”反駁,以至於他需要在次日補寫一篇《山東招遠命案真的是網上說的那樣嗎》詳細論述:“在我的微博評論下,出現了大量機械復制嫌犯和當地公安局長有勾結的信息,從其賬號信息看,明顯屬水軍操作手法。很多謾罵者認為我是在替凶手洗地,甚至認為我替當地公安機關說話,對我咒罵之惡毒,不乏‘你也應該被打死’、‘讓他們把你女兒打死’之類。可是冷靜想想,如果這夥人是邪教組織成員的話,他們殺人,只會招致更嚴厲的法律製裁,當地公安機關地盤上公開傳教,監管不力,公安機關責任更大,用腳趾頭想想都不會是‘開脫’啊。復旦大學EMBA同學會理事施力勤公開指責:‘@吳法天等散佈的招遠殺人案是邪教所為似在為疑犯做精神病鑒定做準備。一旦鑒定張某某等精神病剛不負刑事責任。請大家擦亮眼鏡!’哪個說邪教就是精神病就不要負刑事責任的?有過這樣的混賬判決嗎?這種荒謬的邏輯居然還想強加到我頭上,真是用心險惡啊……事實已經足夠有力,為什麽還用要謠言把仇恨指向警察?你們公知膽敢譴責給這個邪教頭目提供政治庇護的美國嗎?邪教組織的頭目在美國的保護中,教徒在中國境內殺人,誰給這些無業游民提供的資金?公安部要打擊邪教組織,公知們可以站在被害人立場,要求美國引渡全能教的發起人嗎?抑或你們只是想吃人血饅頭?每一次事件,不把矛盾和仇恨引向體制,公知都不會善罷甘休。其實公知在中國的存在,造謠滋事,風生水起,名利雙收,才是真正的體制問題。”

吳法天能夠如此針鋒相對,主要也是因為此時已經有了光頭主犯的供認不諱。

5月31日下午14時許,@央視新聞播報記者採訪犯罪嫌疑人所獲消息:“事發當晚行凶者確實開了一輛保時捷卡宴,車主為犯罪嫌疑人張某某,無業人員,曾從事醫藥批發,這幾年一直吃老本。在招遠有90平米商品房一套,河北三層別墅一座。7年前全家開始信奉‘全能神’。”

晚間19時許,記錄殘忍行凶過程的那段視頻得以進入《新聞聯播》,央視播出在招遠看守所里的問答記錄,並就此正式確認行凶主犯姓名為張立冬。身穿囚衣的張立冬一臉平靜,自承信奉“全能神”7年,之所以要毆打那名女子,是“因為她是惡魔,她是邪靈,目的就是打死她”。而當記者問及“那你們心裡不考慮法律嗎”、“也不害怕法律嗎”之時,張立冬答道“不考慮“、”不害怕,我們相信神”。

22時許,《東方時空》進一步播出採訪全程。看過了張立冬這段足以讓常人匪夷所思、不寒而慄的平靜回答——“狠狠地打”、“用腳跟踏她的頭部”、“現在感覺很好”,一些此前未曾領教過邪教威力的人們這才逐漸願意接受警方通報,轉頭開始檢索有關“全能神”的知識。

說起來,“全能神”並不陌生。2012年底,中共曾經發起過一場對“全能神”的打擊。當時,聲稱“信徒要在神的率領下與‘大紅龍’(指共產黨)決戰,‘將大紅龍滅絕,建立全能神統治的國度’”的官方引述,既讓城市裡的人們得以知曉了這個在山東、河北、河南、陝西、青海等省份頗有信眾基礎的組織,也讓一些異議者對著“大紅龍”之說冷笑不已、幸災樂禍。

此番,招遠血案被官方歸咎於“邪教”後,不願輕易認同者大致可分為兩類。

一是繼續猜測招遠警方轉移話題者,例如@袁裕來律師的不依不饒:“山東招遠麥當勞殺人案,山東公安大概是立了大功,領導應該不會不表揚。接到報警後,及時出警及時將受害人送醫院搶救。惡心事件的發生及受害人的死亡,怪不得公安。而公安卻巧妙地覺察到了邪教,且第一時間開展了打擊邪教專項行動。打擊邪教,遂上升到了政治的高度。所謂化腐朽為神奇,高。”

二是擔心中共將借打擊“邪教”之名擴大清掃異議者力度,尤其是可能禍及基督教家庭教會,並批評官方機構不該出面定義“邪教”。

作為已經皈依上帝的自由派大V,@趙曉一方面“態度十分鮮明”地“譴責邪惡與凶殘”,並聲明“邪教‘全能神’(或稱‘東方閃電’)的危害有目共睹,受其攪擾與毒害最深的莫過於中國家庭教會,尤其是農村家庭教會”,另一方面也在警惕“以打擊邪教為名乾涉公民正常的宗教活動”:“從長遠講則需堅持政教分離原則、落實宗教信仰自由、允許家庭教會進行獨立登記,使教會及其治理更透明化、公開化。將其行為放在法律之下。同時推動正統神學教育,提高信徒的分辨能力。”

看過視頻後,@阿花的伊薩卡島承認“六人行為脫離正常範疇”,但仍堅持“宣稱邪教應當非常謹慎”:“因為這意味著千千萬萬沒有行惡的教徒被連坐。即使是奧姆真理教,日本司法部門對其的定性也經過反復,先剝奪法人資格,後來又推翻了這一判決。這個口子一旦打開,難免不會成為宗教領域的尋釁滋事。”

與此同時,阿花的丈夫、最堅決的反對派代表蕭瀚更是順著人民網早前發布的“邪教”定義,創作出了一個被同道中人反復截屏擴散的反諷:“記者採訪紅衛兵時問道:你為什麽要打死卞校長?紅衛兵道:因為他是地富反壞右。記者:你相信法律嗎?紅衛兵:不信法律,我只信毛主席。記者:你怕嗎?紅衛兵:不怕,我死都不怕。記者:你相信這些東西,你媽知道嗎?紅衛兵:知道,我媽也信,她要不信我連她也打死。“

這種將中共喻作“最大邪教”的譏諷在微博上盛行一時,@慕容一村順勢追擊:“凶手是邪教成員,所以就要大力打擊邪教。如果凶手是作協會員,是不是就要大力打擊作協?如果凶手是團員、黨員、官二代又該咋辦?”;“在這樣的時代,有腦子的人應該看到那些明顯的預兆,當CCTV說反對謠言,你就該想到,謠言已成抓人的藉口。當主流媒體高聲反對憲政,你就該想到,講憲政的學者會受排擠。當「求是」抨擊死磕律師,你就該想到,遭殃的律師肯定不止一個。當‘邪教成員’在電視上自證其罪,你就該想到,接下來會發生什麽。”

不過,針對被一些質疑者掛在口邊的“信仰自由”,@仝宗錦另有國情之論,“盡管我內心認同美國式的宗教自由標準,但對中國施行的後果仍有很大猶疑”:“不少朋友認為發達國家沒有針對邪教的立法例。的確,美國由於第一修正案的強大影響,對宗教內容進行實質審查的立法很難通過。但歐洲在此方面則有所不同,歐洲大陸國家普遍對不同宗教施行區分登記方式。法國2001年甚至通過《對侵犯人權與基本自由的邪教組織加強預防和懲治法》,這是直接針對邪教的立法。”

然而,從數量上來說,藉由社交媒體蔓延的這些“邪教”之爭,終究只是知識精英們的關註所在。在新華網、人民網等中共喉舌連篇累牘地播發《公安部:中國將一如既往嚴打邪教違法犯罪絕不手軟》、《標本兼治徹底鏟除邪教毒瘤》、《中國社會期盼嚴打邪教組織》、《全能神”邪教曾在河南釀多起慘案》、《邪教組織“全能神”為啥有人“死心塌地”跟隨?》、《破除“全能神”的偽裝》,普及邪教“洗腦”危害之後,更多的普通民眾表達出了對“全能神”的痛恨與厭憎。

@陳昆以其法制晚報記者身份回憶的一段往事,此時為人們所傳閱:“去年山西省臨汾6歲男童被挖眼事件,同事去當地採訪,村裡人大都支支吾吾,後來得知,村裡很多‘全能教’信徒,一人信教,全家連坐,私產歸公,可進不了退,‘男孩的眼睛,就是退教的代價。’村民說。”

至於陳昆所供職的法制晚報,則與中國其它市場化媒體一樣,以新華社和央視提供的素材為主要論據,向全國民眾講解“‘全能教’教主原是物理老師,把情婦包裝為‘全能神’”、“‘全能神’邪教設‘護法隊’毆打不願入教者”、“起底全能神:小學生因親屬欲脫教被殺腳底印閃電”、“6名凶手中大女兒最早接觸‘全能神’,後蠱惑家人加入”、“招遠血案嫌犯披露要號碼原因:感應到身邊有神的子民”、“招遠血案嫌疑人住所牆上寫有‘虐殺、殘殺’字樣”、“行凶者被帶走時男孩曾大喊:是我乾的,與他們無關”、“招遠命案遇害者6歲兒子等節日禮物:媽媽怎麽還不回來”等情節。

其中,東方早報6月1日所刊《37歲遇害媽媽的最後一天》,以其動情描寫催人淚下:“‘××的遇到瘋子。’5月28日21時18分,吳桂珍在微信朋友圈裡說。這也是這個喜歡玩微信的37歲的年輕母親最後一次更新她的微信朋友圈。更新完朋友圈的接下來的幾分鐘,她在麥當勞餐廳遭到多人的毆打,旁邊的年輕食客無一人伸出援手。如果沒有這次意外,即將到來的這個6月,吳桂珍計劃著要去辦理的事情很多。早在一個星期前,她就打算六一兒童節跟同事換班,陪著上學的兒子參加幼兒園組織的節目演出。她還準備和老公、兒子一起去招遠的大海邊玩,雖然大海就在家門口,但她卻沒有帶兒子去過。在幼兒園讀大班的兒子馬上就要過生日了,兒子之前一直吵著想要一個旋風陀螺,她盤算著在6月買一個旋風陀螺給兒子當生日禮物,此外再幫婆婆添置幾條新褲子。事發兩三天前,吳桂珍在金都百貨看好了一條瑪瑙珍珠手鏈,價格是139元,員工內部價只需120元就可以買下來。“但她仍然覺得貴,沒有捨得買。”戴禮明說。愛美的她隨後選擇在網上淘了兩件便宜的手鏈。5月30日上午,快遞員送貨上門時,戴禮明才知曉此事,‘她給自己買了一條,也同時給我買了一條。’看著妻子生前拍的照片,戴禮明淚流滿面,飛來橫禍讓他幾次由於傷心過度差點昏厥。5月28日21時50分,戴禮明打電話給老婆吳桂珍,但電話那頭一直沒有人接聽。22時20分,他從商場出來後才發現老婆被害。”

而當青年時報今晨向門戶首頁傳來“中國已明確認定呼喊派等14個邪教組織”的消息時,南方都市報則有《“全能神”在招遠》之調查報道:“‘你們這里有信邪教的嗎?’‘有,有很多。’6月1日、2日,南都記者走訪了招遠市張星鎮的張家村、蔣家村、英里村,和玲瓏鎮的高家村、臺上村,幾乎所有村民都如此回答。”

對招遠這個山東城市鄉土人情的發掘,以《被採空的招遠》和《中國在招遠》兩文,在社交媒體上傳播最為廣泛:“黃金是招遠的經濟支柱。這意味著,招遠的經濟、社會和政治都無法避免地打上了黃金的烙印……招遠出現了不少土豪,有人甚至擁有私人武裝,普通招遠人已經不再擁有招遠了。充沛的資金,流動的人口,公權力的某種私有化,它的直接後果就是治安的復雜和晦暗。‘5·28’事件發生之後,很多網民斥罵當地公安機關。要我說,公安機關在招遠恐怕也是弱勢群體。為什麽?自己想象去吧”;“村莊的潰散使鄉村人成為沒有故鄉的人,沒有根、沒有回憶、沒有精神的指引和歸宿。它意味著,孩童失去了最初的文化啟蒙,失去了被言傳身教的機會和體會溫暖健康人生的機會;它也意味著,那些已經成為民族性格的獨特品質正在消失,因為它們失去了最基本的存在地。”

源自經濟觀察網的《鄉村凋敝與精神貧瘠:“全能神”的社會土壤》,把話說得更明白:“在2012年那股的反邪教大潮中,有學者指出,不能將農民篤信‘全能神’的原因簡單歸結為思想愚昧和精神蒼白,在傳統生產方式和鄉土文明受城市化進程沖擊的同時,城市卻沒有拿出更多的資源來補償鄉村和農民。”

新聞與背景

能夠認識到“公安機關在招遠恐怕也是弱勢群體”的人很少,更多的人把招遠警方視作“幫凶”。

案發次日的“口角”措辭自不待言,出警速度也曾被質疑,那條“山東省將啟動反恐‘一分鐘處置’機制”的消息之所以能獲外地媒體紛紛主動轉載,無非是種旁敲側擊。

正因為那些議程設置者將麥當勞方位描述為“公安局對面”,民警抵達現場的速度不再是官方通報中的“快速反應”,而成了“草菅人命”。

5月31日,@東方早報就曾經用貼出地圖的方式不動聲色地奚落:“招遠市公安局值班人員告訴記者,出警只用了‘3分鐘’,‘反應特別快。’而記者查閱谷歌、百度地圖發現,招遠市公安局,與麥當勞相距400米。”

對於此間質問,招遠警方當天下午召開發布會予以自辯,並獲@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為其助陣:“招遠羅峰派出所接警後4分鐘到現場,還因學生晚自習放學繞了路”。根據地圖所示,所謂“案發地就在‘招遠公安局對面’”確為言過其辭。

那麽,案情通報時的遲滯,就被視作下一個抨擊目標。甚至,@環球時報也曾按捺不住:“輿論嘩然,但招遠公安發出的通稿並未回答網友質疑;上級@山東公安更是一直沉默。作為人民政府部門,你們有職責盡快回復網友,微博是用來互動的,不是用來刷閑篇通稿的!”

對此,根據@南方都市報引述,招遠宣傳部的解釋是“擔心影響破案”:“招遠宣傳部副部長於言偉表示,公安剛開始以為是簡單治安案件,後在嫌疑人家裡搜出邪教資料,立馬向山東省公安廳匯報,省廳向公安部匯報。最終由公安部定性。之所以在案發3天後公佈案情,是擔心過早公佈影響破案。”

聽上去都有道理,那麽,為什麽招遠警方怎麽做都是錯?因為,招遠的警察不是一個人在戰鬥。

對招遠警方的“有罪推定”基於對全國警察的成見,以及一連串背景新聞。

“三個光背畜生照死里群毆一個少年,一家六個畜生直接打死一個七歲孩子的母親,一個畜生警察直接開槍準備打死一個村民。我想類似事情不是空前,也不會絕後。讓人感覺小心翼翼地老死,都成為一種奢侈。法律若不聲張正義,國家便成驚弓之鳥”——這是“悲憤到無力”的@琢磨先生在5月31日初聞招遠血案後的感受。被他想起的,不僅有“奶西村少年”,還有發生在雲南羅平和貴州三穗的兩起警察開槍事件。

羅平之事,經由雲南信息報31日報道,並因@新京報以“啪啪兩槍”概括而成為全國熱點:“警察辦案後在村民家中喝醉與人爭吵,開槍打傷勸架人?昨日下午2時30分左右,羅平縣環城鄉白龍潭村一名40多歲的村民胸部中兩槍受重傷。家屬稱是警察醉酒後故意開槍傷人。當地警方表示,村民受槍傷的事情確實發生過,但是警察酒後開槍傷人,還是槍支遭搶劫時走火傷人,目前還不清楚,正在調查中。”

當天下午,雲南網發布羅平縣政府新聞辦通報,完全否認“警察醉酒”說:“5月30日13時15分,羅平縣公安局接羅雄街道白龍潭村民報警稱,有人持菜刀在村中鬧事,指令羅雄派出所民警出警。處警過程中,14時20分許,槍支走火致當事人陳學理受傷。5月31日1時38分,傷者搶救無效死亡。”

然而,@環球時報那句“公信力就是這樣被毀的”話音未落,雲南鄰省傳來的槍聲又已震驚全國:“據華夏法制報,前日,貴州三穗縣發生警察掏槍打死一農民事件。據悉,死者名叫樂德宏,起因是夫妻發生口角,妻子躲藏後,喝過酒的死者拿菜刀四處尋找妻子,被路人發現報警。警方沖進死者出租屋,開了三槍,其中一槍將他擊斃。當地警方和檢方正調查此案中……”

三穗警方的微博通報稍後到來:“2014年5月30日22時31分,三穗縣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接到群眾電話報警稱:‘在八弓鎮府政東路夜市攤有人拿刀子亂砍’。值班民警接警後迅速帶領3名特巡警隊員趕赴現場,在夜市攤附近一巷子內,發現該男子正手持菜刀進入一住戶,隨後又轉入另一住戶,後經核實,為死者臨時租住房,處警民警趕到後責令其放下菜刀,該男子不聽勸阻,揮刀砍向處警人員,民警鳴槍示警後,該男子繼續追砍民警至屋外,將一民警砍傷,該民警再次鳴槍示警無效後開槍將其擊中,隨後死亡。經初步調查,死者樂某,男,45歲,三穗縣八弓鎮江橋村一組人,有酒後家暴行為,曾因販毒被判刑一年,事發當日下午與其妻子葉某到親戚家喝酒,回家後與其妻發生爭執,其妻害怕樂某酒後施暴外出躲避,樂某遂持菜刀四處尋找妻子,在夜市攤因揮刀威脅過往行人被報警。”

基於這兩起警察開槍事件,再與招遠的警察表現對比,微博微信間泛起對“警察只會欺壓平民,面對歹徒卻無能為力”的抨擊。

“鼓勵警察‘敢於開槍比社會犯罪更值得警惕”之聲,甚囂塵上。@趙楚今日即有宣講:“執法部門配發槍支需要與充分的訓練和加強的督察、糾彈機制相配合。有領導‘鼓勵警察開槍’,真是匪夷所思!警察等強力部門可謂當代中國最缺少文明素養、最少民權觀念、最遠離有效監督和最常濫用權力的機構,這是起碼的常識,在這種背景下鼓勵開槍,結果會是怎樣,不問可知。”

只不過,正在忙於針對招遠麥當勞血案中的謠言進行義務澄清工作的@韓東言,要再一次向老對手發起反擊:“徐昕,袁裕來,讓我說你們啥好呢,真是哀你們不幸怒你們不爭,你們的毛病在於,先入為主的傾向,唯恐天下不亂的傳播,煽風點火的惡意,選擇性遺漏的斷章取義,我就不信,你們學了那麽多年的法律,這麽點常識不懂?是心歪了,立場錯了,業務偏了,人壞了。”

有什麽樣的世界觀,就會選擇相信什麽樣的世界。招遠如此,羅平如此,三穗亦如此。韓東言取信的是警方通報中關於“追砍民警至屋外”的描述,而非始發報道中“沖進死者出租屋”的說法。根據他一一截屏展示的媒體微博畫面,包括@法制日報、@環球時報、@21世紀經濟報道、@中國經營報、騰訊、央廣網等均在這根“為了轟動效應以訛傳訛”的轉播鏈條上:“無論你們如何傳,我都是不信這件事如你們傳的那樣,我不相信警察出警會無緣無故開三槍打死人,我不相信你們說的人打死在屋裡而橫屍街頭,我相信這名嫌疑人一定拒捕並危害警察安全,警察受傷危急時刻才可能開三槍,還有就是我懷疑某些人的人品,他們傳的,最大可能就是假的,坐等真相。”

勇氣與法律

在關於招遠血案的議論中,圍觀者的“冷漠”是一個被每每提及的話題,並且也是媒體選擇論述的最常見視角。

事實上,“看客”之說從那段視頻公佈後的第一分鐘起就已發酵。

首當其沖被抨擊是麥當勞,新聞跟帖中充斥著“抵制”的聲音,新華社31日所發《無辜女性為何命喪公共場所》中,亦有“麥當勞餐廳做了什麽”之問:“記者5月31日在北京市長椿街路口一家麥當勞快餐店調查瞭解到,中午客流較大,但該店並未配備安保人員,當記者問到‘如果發生突發暴力事件該如何處置時’,多位店員表情木訥,聞訊趕來的一位薑姓負責人告訴記者,‘店外有治安崗亭,出事就找他們。’”

在此輿論背景下,這家國際快餐業巨頭發布“痛心”聲明亦無濟於事,直至警方公佈監控錄像,顯示麥當勞一位女性經理曾經試圖勸阻行凶者,卻被對方威脅打罵,洶洶逼問方纔有所緩解。

麥當勞的女經理好歹還做過些什麽,那麽,山東大漢呢?

6月1日,新京報在發表社論《信息充分公開才能戰勝“招遠命案”的恐懼》,批評招遠警方的“口角”說“為一宗本應警民同心應對的惡性事件橫添了枝節”之後,再由才讓多吉感慨“‘招遠命案’為何讓人如此悲涼”,並獲多家門戶擴音:“看完視頻,我認為‘招遠命案’最可怕的地方或許不僅是‘死了人’,更在於圍觀者的冷漠。盡管,固然有一些特殊原因,比如事發突然,一些圍觀者可能來不及反應,或尚未從驚恐中反應過來。但是,從目擊者發出的視頻中看,事發現場至少有五個以上的青壯年男人,他們有的若無其事走來走去,有的躲在門後面,歪著脖子窺視這血腥殘殺的一切。看到別人有難,旁觀者不伸出援手的冷漠社會,讓‘人’已經變異成一個為自己‘活著’的工具,讓每一個生在其中的人都感到惶惶不安,乃至絕望。而視頻的結尾,鏡頭中有幾個青壯年躲在門後面窺視凶手殺人的過程,是整個事件中最悲涼的一幕。”

顯然,才讓多吉知道他對勇氣的召喚會引發反唇相譏,但他“希望這個血的教訓,每個人用自己一點點的行動,來慢慢改善和修復”:“有人說,阻止暴徒行凶是警察的事情,難道要求普通民眾去送死?但是,別忘了,在魯莽的出擊與冷血的觀看之間,還有可以冷靜的思考,用頭腦和判斷選擇一個正確的方法來幫助別人,這就是近年來被逐漸侵蝕的‘勇敢’。勇敢不僅僅代表個人的智慧和能力,更是代表著我們敬畏生命的態度。在文明社會,個人原本不再需要憑借自己的力量和勇敢保護自己,依賴法律和警察的保護。但是,當警察的力量未能抵達的時候,面對一個生命被戕害,難道除了做一個‘冷漠的看客’就什麽也不能乾嗎?”

微博中,這位公益人士亦是直言不諱:“當警方沒有到來的時候,目睹暴徒殘害別人生命,一個公民的責任是什麽?騰訊調查,有56%的網民網民‘不會出手制止行凶者’。用‘社會的錯’來掩蓋自私和懦弱,用義憤填膺罵娘來滿足缺失的正義感。有什麽樣的人就有什麽樣的政府,這話一點都沒錯。”

而@崔永元的一段留言,更是以其激烈而給圍觀者留下深刻印象:“今晚真的睡不著了,因為我看了視頻,看到了凶手看到了圍觀者,聽到了女人的慘叫。如果我在場我會沖上去嗎?大概不會,因為誰也不會相信一生里會遇到這樣的場面。我們不沖上去,我們還能給自己找到足夠的理由,這就是我們吧?我們是什麽時候因為什麽變成了這副德行?今晚,是中國人集體的恥辱。”

是“中國人集體的恥辱”?很多人不以為然。

和“小悅悅事件”之後一樣,輿論中對應產生了有關“旁觀者效應”的科普,意指“旁觀者愈多,利他責任就愈分散,施以援手的時間也愈長,並不能簡單以麻木無情、社會冷漠來衡量現場”。

更加理直氣壯的反駁,則因@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三周之前的一段“以案說法”而滋生:“只因薑某濤看了侯某等人一眼,引起侯某三人追打,薑某濤警告未果後持刀亂捅。法院經審理認為薑某濤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屬於防衛過當,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致二人死亡一人輕傷,構成故意傷害罪,鑒於有自首情節,判處有期徒刑八年。”

人世間的所有相遇都是久別重逢。

這段南國判決書被人們從微博資料庫里發掘出來,送至齊魯大地,作為麥當勞里的免責說明。

作為中國互聯網界大佬,周鴻禕雖然剛開始也在微博上罵了句“現場那麽多人袖手旁觀,為什麽無一人是血性男兒出手制止”,但第二天他就改弦更張:“假設現場有人見義勇為沖上制止,和光頭扭打,受害女士可能幸免,警察到場是否會定義為打架帶回調查,這事會有全國人民關註麽,可能就湮滅了,假設打傷了光頭,是否會定為傷害罪?見義勇為知易行難,呼籲國家應該立法支持見義勇為和正當防衛,這是對人民最大保護,有助於社會穩定打擊犯罪。”

另一段被@探花郎021發掘出來的追問,更是別有一番咄咄逼人:“如果我當時在場,怒吼一句‘是男人的跟我上’,會不會最終只我一個人上?如果我被打傷了,會不會醫藥費自理,傷身傷心,潦倒一生?如果對方勢力很大,反咬我一口,會不會有人為我申冤,還我清白?”

其中,@叫獸易小星的論述,被京華時報在《處置招遠命案比爭當鍵盤英雄重要》一文中樹為對“現場旁觀者為何沒有出手相救”的“最好回應”:“誰都有懦弱和退縮的權利,不是每個人都有能力成為英雄。見義勇為是值得贊賞的良知,是值得敬佩的勇氣,卻不是普通人必須承擔的責任或者義務。愛別人前先愛自己,有了自保的手段再去保護別人。我們譴責邪惡和冷血,卻不可將驚慌無力的普通人捲入輿論暴力的漩渦。”

昨日,新京報再將@梅春來律師之嘆——“我一個搞法律的,至今都沒搞清楚什麽才是正當防衛?萬一傷了暴匪,搞不好賠錢是小事,坐牢那是分分鐘的事”——轉為白紙黑字,由作者徐明軒呼籲“正當防衛的‘門檻’需降低”:“在不少地方,出於維護社會秩序等考慮,往往將公民的正當防衛空間壓縮得很小。比如,公民遭到非法尋釁、毆打時,一旦還手自衛,就往往被定性為‘毆鬥’案,雙方都會被治安拘留。特別是沒有現場錄像的情況下,到底誰屬於尋釁方,誰屬於見義勇為,一時不好調查,不少地方本著‘息事寧人’的態度,各打五十大板。這很容易挫傷了公民見義勇為的積極性……要扭轉目前的局面,相關部門應及時公佈相關公民見義勇為,即便造成違法者受傷,仍屬正當防衛、不用承擔責任的案例,以救時匡正,讓社會正氣抬頭。”

怎樣才能“有了自保的手段再去保護別人”?身在山東的網絡名人@作業本提供了自己的行動方案:“如果那群畜生在麥當勞毆打女孩時正巧被我碰上,我會怎麽辦?脫口而出的是,我會沖上去。但想起一群人跟鐵棍,我必須承認,我害怕了退縮了。但不沖上去女孩因此死掉,又會終生內疚。最後答案是:去炸薯條的廚師那裡端一盆熱油,給他們潑上,然後跑出去報警……我得承認自己不夠勇敢,但不會無視不管。”

只不過,對於這種思路,@石述思又不怎麽滿意:“只有中國津津樂道見義智為,實質是為雞賊找個華麗外套。見義勇為靠的是人性中善的本能,是不假思索的果敢。想多了就輸了。危難之際,面對魔鬼般的歹徒,害怕正常,畢竟無法靠小孩子過家家需要小聰明。見義不為就是不為,別智了。有時知恥比勇敢還稀缺。”

值此,@簡直提出的三點論像是終極判決書,把人們從招遠帶向更遠的“浮圖”:“此案惡性數百億倍於薛蠻子嫖娼案,央視新聞必須給予十倍以上強度曝光。暴徒公共場合當眾殘忍殺人,所有成年凶手均應處以極刑。司法系統應通過案例彰顯支持中國人的正當防衛權,所有在暴力現場的人士均有以極端手法包括殺死暴徒以制止慘案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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