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恆立
社會與個人健康與否,有互補、對立的關係。如果社會能夠提供給予個人,使其能夠獲得幸福的最佳條件,這個社會與個人健康是互補的。但是顯然台灣社會是夠不上這個條件,所以常常以社會需要為準則,忽略以個人生存為目的的價值與標準。
因為這種社會文化形態,再加上政治上的長期「外來政權」統治,養成「有耳無嘴」的順民文化。縱使社會功能已經不正常甚至於脫序,我們卻「蒙起眼睛,視而不見」,尤其是社會有權有勢不斷的製造「錯誤示範」,之前的林益世、徐旭東,加上「美河市、太極雙星案」,現在葉世文、趙滕雄。不檢討社會失常而要「正常人」拋棄原本的自覺與幸福來適應社會,放棄所有「純真的特性」與「自然的個性」。
台灣人在這種「解離的社會」自然而然會產生「防衛機制」,因為社會「解離、不安全」人就會無力與孤獨。如果是有「正面、向上提升」的個性還能「獨立、完整、自由、幸福」。如果相反「負面、向下沉淪」的個性那只好「退縮、逃避、自卑、傷害」。
台灣社會因為「解離、病態」,教育上不斷的「鬆綁」結果造成任何社會規範與道德教育被視為笑話,「新新人類」因為「典範錯亂」而無法適應「台灣的成人解離的社會」。所以有些極端的人「尊嚴、自由」受到傷害轉而「仇視」這個社會。尤其受到中國儒教的影響,台灣的社會充滿「虛偽」,對於人的「基本慾求」,沒有正面的處理,社會一股腦的壓抑,一旦發生問題,又一股腦的宣泄。這樣「惡性循環」讓「社會與個人的距離愈來愈遠」,甚至威脅到社會與個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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