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9/2012

小說家為什麼寫得那麼慢?

紐約時報

我的名字和一種具有特殊飛行技能的鳥同名,這種鳥能在幾秒鐘內嗖地掠過夏日的天空。Swift,即褐雨燕,在速度方面稟賦異常,靜止時幾乎不知所措。有一次,我撞見一隻不幸的幼鳥,不知怎的,擱淺在草坪上,因細小的雙腿和碩長礙事的翅膀,無法重回空中。我捧起它,把它托在指尖,轉眼它就飛走了。

至於我,我是個小說家,了解慢的狀態。根據我的經驗,小說的誕生是個緩慢的過程,一旦開始動筆,我知道擺在面前的是幾年而不是幾個月的工作。這並不讓我憂慮苦惱。我喜歡小說寫作的悠緩節奏,喜歡被一件事長期佔據的感覺,不渴望速成,那只會留給我接下來該做什麼的難題。

所有小說家都必須以某種方式和自身技藝的快慢達成個人約定。有些小說家對自己有“產出率”的要求,對他們而言,比方說一年完成一本書,是一種驕傲。可我認為,大多數小說家在寫了前兩三部作品後,會泰然地思量一個事實:一般說來,他們一生可創作的小說數量有限,不會很多,身為小說家的意義,不在於能寫多少或能寫多快。我猜,不少小說家腦中甚至懷有這樣的念頭,他們也許能寫出一部獨領風騷、圓滿無缺的完美小說,令其他所有努力都成多餘。只因這本理想的孤作不可企及,所以不得不堅持一本接一本的寫下去。

可是,比較寫作的緩慢與閱讀的速度仍舊會打擊小說家的士氣。閱讀小說是幾天、乃至幾小時內的事。作者也許要千辛萬苦、花數星期寫出一個段落,在讀者身上產生的效應只是短暫一瞬——而且這種效應可能是潛意識或幾乎難以察覺的。上下文中單獨一個句子能讓讀者釋放出的思維與情緒的波動,也許快得無法測量。有時候我們用“一目十行”形容愉快的閱讀體驗。

不過,我們通常把閱讀視作天生慢節奏的活動——簡直算不上活動。閱讀時,我們處於靜止狀態,坐在椅子上或躺在床上。我們“利用屬於自己的時間”,可以從容不迫地做這件事。顯然,掌控節奏的是我們。可小說也會不知不覺地帶我們脫離常規時間,讓我們置身於一個不嚴格以時間為順序的奇特地帶。閱讀的主要動力或許來自我們想知道接下來發生了什麼,可假如一本小說只是這樣一味地趕我們前行,那定是拙劣而不盡人意的。

好的小說,猶如我們人生長河中一個備受歡迎的驛站;優異的小說永遠值得反覆回顧。小說可以在讀完後久久縈繞在我們心頭——一本小說甚至會迫使我們忘記其他顧慮,以一個不變的緊張坐姿把書讀完。有時,我們可能一邊閱讀,一邊數頁數,可我相信,沒有人會看錶,看看到底過去了多少時間。

事實上,這正是對閱讀抱持懷疑的、不讀書的人的立場,他們說,“我沒時間讀書,”認為生活的步調已不再能容下明顯落後拖沓的讀書過程。我們發展了眾多旨在幫我們節省時間、享受休閑活動的科技手段,可對部分人而言,那只會讓這些休閑活動顯得吃力過時。“節省時間”令我們成了速度的奴隸。

好的小說應同時滿足兩方面的要求。第一時間的語言衝擊力,它比熒光閃閃的屏幕上鼠標的點擊效果更加快速、複雜、微妙,小說整體帶來的引人入勝的體驗,實際則是讓我們擺脫主宰一切的時間感。那像人生里的一小段人生,遵從敘事學自身許可的法則。我的最新小說,在一個層面上,時間跨度只有關鍵的幾天,而其中大部分更多是以小時而計算。裡面的情節,發生的時間與閱讀所花的時間一樣。在另一層面,故事跨越了人物的一生,涵蓋了不止一代人。

小說這一體裁,具有這種奇妙的伸縮性和無限制的速率,然而它既不被動、也不主動地倉促疾行。無論讀者抽出多少實際時間給它,它都完全接納合作,始終耐心地安守本分。

想到我用數年寫成的作品,可能只佔去讀者幾個小時,我並不氣餒。能友好地闖入別人的人生,即便是停留如此短暫的時光,在我看來,已是相當了不起的壯舉,如果這種交流,不僅成為讀者消磨那幾個小時的方式,而且在合上書後,變成駐留在他們心中的一次時間暫停的經歷,並且或許有一天希望重拾這種經歷,作為小說家,夫復何求?



Graham Swift因《杯酒留痕》(Last Orders)獲1996年布克獎。他的最新小說為《願你在此》(Wish You Were Here)。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