韋森
──重讀哈耶克之四
市場與政府,幾乎是任何一個現代人所無力且無法跳出和擺脫的兩大機制力量。在現代社會中,即使你想避世而逃入一個深山老林,可能仍然難以脫清來自市場的產品和服務,更難避開政府的管制和“政策”。市場與政府,又是人類現代社會運行的看似對立而實際上又絞纏在一起的“兩大軸心”或“作用兩極”。政府在市場經濟運行中的作用及其范圍,於是就成了當代經濟社會理論的一個核心問題。
作為一個堅信自由市場經濟的社會思想家,哈耶克在其一生的著述生涯中,始終堅持弘傳自由市場體制的優長,堅信市場分工和交易體系是一個自生自發且不斷自我擴展的社會秩序。他持之以恆地宣講中央計劃經濟的非可行性,反對政府直接幹預市場過程。在認識論和方法論上,他又終生堅持批判自法國啟蒙運動以來的建構理性主義,認為人類社會的經濟秩序,並不是由人類理性構設或“集體設計”的產物,而是人類行動的結果。在他的《自由的憲章》中,哈耶克曾明確指出,人類社會的“制度既不是出於人的設計,也不是人所能控制的”,並相信,“大凡認為一切有效率的制度都產生於深思熟慮設計的人,大凡認為任何不是有意識設計的東西都無助於人的目的的人,幾乎必定是自由之敵。”在他辭世前出版的最後一部著作《致命的自負》中,哈耶克又繼續對那種對社會經濟秩序進行整體設計和建構的做法進行激烈的抨擊,認為那是一種理性的“致命的自負(fatal conceit)”。
哈耶克的上述觀點,被國內研究哈耶克的同行翻譯並介紹到國內來,廣泛傳播,致使許多人人雲亦雲地相信,哈耶克實際上主張政府無為,是個小政府主義者,甚至是個無政府主義者。到底是否如此?
通過最近全面重讀哈耶克的著作,筆者的總體感覺是,盡管哈耶克在許多著作和文章中表達了上述觀念,但決不能根據哈耶克的經濟社會主張簡單地把他理解為小政府主義者,更不應理解為哈耶克主張政府應該在現代經濟社會生活中無為而治。事實上,在1944年出版的《通向奴役之路》中,哈耶克就專門討論了政府是否應該無為而治的問題。在談到一個自由制度中的正式法律的一個顯著特征是其特定影響在先前並不可預見時,哈耶克說,這能幫助人們澄清對於自由制度之本質的一個誤識,即相信自由主義者主張政府應該無為。他說:“提出政府應當不應當‘作為’以及是否應該‘幹預’這類問題,本身就給出了一個錯誤的兩難選擇,而‘自由放任’(laissez-faire)這一術語,本身就是對自由主義政策所依據原則的非常模糊不清且很容易引起誤解的描述。每一個政府當然都必須有所作為,而政府的每一行動都會幹預到某些事情和方面。”
在1960年出版的《自由的憲章》中,哈耶克在談到亞當‧斯密和約翰‧穆勒這些古典學派的思想家反對政府幹預的本質時,更明確地解釋到,古典學派所主張的經濟事務的自由,所依據乃是這樣一個基本的假定,即與所有其它領域中的政策一樣,經濟領域中的政策也應當由法治來支配。哈耶克說:“經濟活動中的自由,原本意指法治下的自由,而不是說完全不要政府的行動。古典學派在原則上反對的政府的‘幹涉’或‘幹預’,因而僅僅是指那種對一般性法律規則所旨在保護的私人領域的侵犯。他們所主張的,並不是政府永遠不得考慮或不關注經濟問題。但是,他們確實認為,某些措施應當在原則上予以廢止,而且也不得根據某些權宜性的考慮而將之合法化。”不僅如此,哈耶克還有些“辨証地”認為,“與一個較多關注經濟事務卻只採取那些有助於自發經濟力量發展的措施的政府相比,一個對經濟活動較少關注但卻經常採取錯誤措施的政府,將會更為嚴重地侵損市場經濟的力量”。
從哈耶克上述這些話中,我們能解讀出半點他有主張小政府和政府在市場經濟運行中盡量不作為的意思?
尤為值得注意的是,哈耶克不但不主張政府在市場經濟運行中不作為,而且也不反對在一個自由市場經濟中存在國有企業。在《自由的憲章》中,哈耶克說,“要確使國有企業與私人企業在平等的地位上進行經營和競爭是極為困難的。如果能滿足這一條件,那麼從原則上講,國有企業就沒什麼可反對的”。哈耶克還接著指出,在現實中,政府往往運用手中掌控的權力,尤其是稅收優惠等權力,來援助國有企業,並認為這實際上在促成國有企業的壟斷。因而哈耶克主張,應該建立一定的規則和原則,使政府對國有企業和私有企業一視同仁。他最後重申,這樣的主張“並不是意味著必須將所有的國有企業從自由制度中排除出去。當然,國有企業應當被控制在極小的范圍之內;如果絕大部分的經濟活動都逐漸受制於國家的直接控制,那麼這將對自由構成真正的威脅。但是,必須指出的是,我們這裡所要反對的,並不是國有企業本身,而是國家壟斷”。這是多麼清晰和鮮明的判斷和主張!
通觀哈耶克數十年卷帙浩繁的著作,可以看出,盡管他一生堅持不懈地批判中央計劃的非可行性,盡管他對西方市場經濟國家政府的價格管制和產品的數量控制進行過諸多批評,盡管他許多著作中對整體的制度設計的做法和建構理性主義進行過極其尖銳和辛辣的批評,但是,哈耶克說到底並不是主張小政府和政府無為。哈耶克真正反對的,只是政府運用行政權力直接幹預經濟過程、直接參與經濟過程乃至對一些經濟活動進行國家壟斷。同樣,哈耶克也反對政府在建立自由市場運行的抽象規則上的不作為,反而主張政府在保護市場運行的產權制度和法治建設上要有所作為。
也許有人在這裡會認為哈耶克在政府的合意作為及其范圍問題上是個樂觀主義者和理想主義者。但是要注意到,晚年的哈耶克對政府的作用表示過一些悲觀。譬如《致命的自負》中,哈耶克一方面認為,“如果沒有一個把保護私有財產作為自己主要目標的政府,似乎不太可能發展出先進的文明”;但是他同時也認識到,在歷史上市場經濟和先進文明的擴展,一再被“強大的”政府所中斷。在談到羅馬的衰落時,哈耶克就深刻地指出,為了讓人相信自己更為聰明、更有智慧,為了不讓社會秩序任意發展,政府遲早要濫用自己的權力,壓制它們原先曾盡力保護的自由和個人的創造力。他還認為:“如果說羅馬的衰落並沒有永久終止歐洲的演化過程,那麼亞洲(後來還有中美洲)的類似開端則是因強大並有效地壓抑了私人的創造力的政府(這種政府類似於歐洲中世紀的封建建制,但權力卻大大超過了後者)而中途夭折。在這些情況中,中華帝國最為引人矚目。在那裡,當‘國難’再起的時期,當政府的控制暫時被削弱的時候,向文明和復雜工業技術的大踏步邁進就會發生。但是,這些反叛行為,或者說,這些脫離常規之舉,總是被執迷於刻板保守傳統秩序的國家的威能所絞殺”。根據李約瑟的研究,哈耶克特別指出,在中國歷史上,“政府總是試圖維系那樣一種完美的秩序,以至於任何革新都是不可能的。”
自1992年3月23日哈耶克在德國弗賴堡辭世,轉眼已經近20年過去了。哈耶克生前是否預知到20年後世界各國又會經歷一場與1929-1933年大蕭條差不多的世界經濟大衰退,對此,我們無法推知;哈耶克如何建議和評價後危機時代各國政府的作為方式和經濟政策,我們更難猜測。但是有一點我們今天可以確定,從哈耶克生前所堅持的市場運行的基本邏輯和政府當作為的政治理念中,至少是推不出在當今向市場化邁進的中國社會中應該有個發改委。哈耶克如果健在,今天他大概會建議中國人:你們要進一步進行市場化改革,首先要改革掉的就是發改委,這是因為發改委正在幹著哈耶克所反對的價格管制和數量控制的活計。
(本文作者韋森,復旦大學經濟學教授,澳大利亞悉尼大學經濟學博士,曾在劍橋大學經濟與政治學院和哈佛大學哈佛-燕京學社訪學。主要研究領域為制度經濟學和比較制度分析。學術著作主要有:《社會制序的經濟分析導論》、《經濟學與倫理學》、《經濟學與哲學》、《經濟理論與市場秩序》、《經濟學如詩》、《思辨的經濟學》以及《市場、法治與民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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