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連續兩次召開記者會,說明總統馬英九的綠卡爭議,對此《壹週刊》社長裴偉提出三點回應。
第一點:總統府今日拿AIT公文,證明總統馬英九放棄永久居留身分,過去這六年,總統從沒說過「放棄」而是表示「綠卡自動失效」,美國公民永久居留身分如要「放棄」必須書面申請文件,申請通過時間點為何?這點國人有知的權利。
第二點:今日AIT公文僅顯示,AIT知悉馬英九總統已放棄美國公民永久居留身分,這紙公文非真正適宜,因為文中完全沒有提到總統馬英九需不需繳稅,這點牽扯到總統何時放棄公民身分。
第三點:本期《壹週刊》是以總統馬英九當個案來看,台灣人擁有綠卡者需向美國政府繳稅,總統馬英九只需要提供社會安全碼向IRS確認,即可知道需不需要繳稅,不需要透過AIT公文來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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