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2/2014
願台灣媒體正向真實的報導
台灣罷免門檻之高真是不可能之事,真希望台灣真能罷免某立委成功!郭董說要罷免陳歐珀立委,那就先請他想辦法去修改選罷法,使人民罷免民代成為可能。如此當選出的民意代表違背信諾或背叛人民時,人民有辦法制裁他們,歸還人民所委託之代表權,真實的實施民主,杜絕謊言欺騙,處置忘恩負義,免讓無信小人辜負全國人民所託,免得他們選上後忘記責任而高高在上、作威作福的欺壓人民,只為飽足他們自己的胃口,讓私囊口袋裡裝滿不義之財,可能來自:官商勾結、偷取盜拿國庫、以公濟私、貪污腐化、貪贓枉法、吃香喝辣的享受但由人民買單、甚至根本就是吃定子孫造成世代交替之不公義…等等。
上述種種情況如果人民有罷免之方則可懲兇罰惡、排除不良人選,然而此次陳歐珀立委之過失,罪尚不及誅,鬧場沒有客觀之證據及損失傷害,馬家也未在法庭提出告訴;民主時代保障人民人權與名譽,在法院未定罪前應認定無罪,然而媒體未審先判在台灣則是常有之事,可見台灣對人民聲譽及名聲之保障未及民主先進國家。
如果陳立委只因一時失察誤入紅線雷區,而招來黨同伐異,只可說他真是白目,或說他太唐突,如此並非違法亂紀、禍國殃民之大錯,只是因不同黨派、不同聲音及意見、在政治上不同之團體就可無限上綱的以鬧場、罪大惡極、甚至如郭董說言「禽獸不如」,那我們真是太過民族主義了,凡是「非我族類」,只要犯上一點小錯就可私設刑堂,而且未審先判、先下手為強,那跟馬主席開除王金平黨籍有何兩樣?以後誰敢跑去對方先致上善意的問候呢?更何況長久以來藍綠一直處在惡鬥狀態,如果陳歐珀此事創了先例、立下典範惡例,那台灣和解之日要待何時?誰敢再試著到對方場地去釋出和解的善意呢?
像陳歐珀立委還在現場向秦厚修女士行三鞠躬禮致上最大敬意都還會被如此惡意扭曲誤解,那以後什麼事情不會被扭曲呢?我們還真的算得上同樣住在這個同一島上同一國家的同胞嗎?或我們永遠都要如此不問是非只問立場的判斷所有事情,我們還算是同一家人嗎?如果我能稱呼地球上所有人是我的弟兄姊妹,但為何獨獨就不能稱呼同住台灣的人為弟兄姊妹?那中國人說:「四海之內皆兄弟」又是什麼意思?陳立委與馬家何冤何仇?更何況他因是立法院「國防外交委員會」召集委員職位而去,因與總統主掌外交國防息息相關,同在中央政府任事,廣義來說,也算是同事同樣為人民服務,需要如此沒有顏面的被對待,而又需要被郭董如此失禮的辱罵為「禽獸不如」嗎?
最近立法院要通過所謂的「吳育昇條款」,為何不配合郭董降低罷免立委門檻,稱之為「陳歐珀條款」?!讓全國人民且看立法院無視人民眼睜睜瞪大眼睛在看,還敢公然通過自肥自保、特別符合多數黨利益之條款。現在國民黨立委是佔絕大多數席位,讓我們來看他們是如何行使「多數暴力」配合兩岸大「國、共、政、商」聯合體而罔顧市井小民?欲要強行通過「黑箱服貿」就是一例。代議政治之不代議,民意代表之不代表民意…等等,可見一般。如果真有所謂降低罷免立委門檻之「陳歐珀條款」,那真是台灣之福,不是嗎?可能嗎?如此學生們挺身而出的「割闌尾」行動才可行。否則只能看著那些不中意立委們「我行我素」而人民則毫無辦法,望雲興嘆,又能奈他們如何呢?
至於論到「國會亂象、媒體亂象」,希望台灣立委不負人民所託,本著良心行事,媒體報導應「對事不對人」就事論事、避免人身攻擊、謾罵、說謊做假見證去害人…等等,避免有如此次「陳歐珀鬧場」如此與陳立委本意相差甚遠之偏頗激烈抹黑之報導,依常識常理判斷,他敢單槍匹馬直闖總統安全戒備森嚴且藍營冠蓋雲集的家祭會場去鬧場嗎?如有,在現場就馬上會被依現行犯逮捕,不是嗎?
希望媒體儘量僅守報導真相之本分,符合職業操守,不要誤導人民,凡事求證、公正、客觀,並對事實與真理更深入了解,不要只因搶新聞或爭收視率而譁眾取寵、媚上欺下,希望為弱勢及無言子孫多做正義發言,促進正義追求和平,那裡有欺壓那裡就有抗爭,不要只怪罪抗爭而忽略被欺壓之事實。了解人民生活疾苦默默埋頭苦幹實幹在基層底層支撐著這整個社會。社會民主自由,才有眾多媒體之生存及發展空間。在極權獨裁社會只有一言堂,容不下很多媒體之生存。好,大家好;壞,大家壞;簡單又明瞭,何必把事情鬧繁雜呢?我們住在台灣小島就如在同一條船上,又何必隨大財閥而起舞,因他的情緒而起伏波動,把簡單的好事,硬鬧成繁雜之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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