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0/2013

以製造民生痛苦為快樂之本

儘管民意反彈,經濟部日前仍宣布十月如期調漲電價。馬政府去年原本要一次大漲電價,但因社會強烈反對,被迫改為三階段實施,十月調漲是第二階段。不過,三階段調漲的社會共識是台電應做好改革,如今這一前提仍屬「沒影沒隻」,經濟大環境也不好,當局卻執意調漲,在野黨反對自不在話下,即使執政黨立委也拒絕背書,立院經濟委員會召委黃昭順更揚言要提案凍結台電預算。 當局執意提高電價,理由多如牛毛︰「電業永續經營」、「價格合理化」、「回復正常機制」、「台電免於破產」,甚至搬出「經濟轉大人」、「長痛不如短痛」;馬英九總統連在國外訪問也不忘強調台灣電價比各國都便宜。除了經濟理由,據報導馬政府還堅持,漲電價是行政權,不是立法權,「如果這次再退讓,以後要怎麼執政?」 既然把漲電價提升到執政權保衛戰的層次,當局對於即使是同黨立委體恤民間疾苦所做的決議,例如「經濟成長率連續三季超過三%才漲電價」,都視同無理侵犯行政權。於是,在總統府拍板定案之前,儘管立院黨團無人願意背書,當局仍執意照漲。其手法之粗暴,有如同黨立委所抱怨,「行政部門霸凌黨團,還要立委當墊背」。 誠然,社會普遍反對和朝野立委反彈,的確迫使當局微調了漲價方案,對家戶月用五百度及商用一千五百度以下不調價,對用電中大戶漲價幅度也略減,以降低衝擊,並預期為台電營收增加五百億元。當局並引據研究機構數字,強調對經濟成長與物價負面影響不大,試圖告訴民眾「我漲價,你放心」。 然而,從去年春天油電雙漲的教訓,我們仍必須站在一般庶民和經濟社會整體立場,對此有所質疑。 首先是漲價的時機。馬政府顯然認為,漲電價由於「顧人怨」的本質,沒有對的時點,因此不惜硬幹。不過,去年油電雙漲,導致萬物齊漲的殷鑑不遠,馬政府可以不恤民間痛苦,庶民至今記憶猶新。尤其今年十月,已知的除了電價上漲,還有高鐵票價調升,往後如國內航空、台鐵、風景區收費,乃至於新版油價公式,都將陸續造成價格攀高,帶動物價上揚,不但讓百姓荷包失血,還抑制民間消費,打擊原已欲振乏力的經濟成長。油電上漲拖累經濟成長的失敗經驗,不應重演。 尤有甚者,現今經濟成長遲滯已經導致薪水不進反退,且一退十六年,此時再以提高電價帶動物價全面上揚,對升斗小民來說,不啻蒙受收入減少和支出增加的雙重打擊。馬政府或自認微調電價方案可降低八成民眾衝擊,卻不能無視物價、消費和經濟成長負面連鎖效應對人民所造成的痛苦。況且就本質而言,不論台電經營不善或振興整體經濟無方,冤有頭債有主,必須承擔責任的是國營事業和馬政府,如今卻盡由人民買單。電價上漲激發廣大民怨,癥結在此;此連執政黨立委都感同身受,只有與民眾脫節的高官仍在雲端之上高來高去。 再就最基本的台電改革來說,當局這次調漲電價,顯然只因十月預定期程已到,不得不漲,對各方所詬病的台電經營管理全無負責任的交代。台電以實收資本額三千三百億元居國內事業龍頭,幾乎壟斷從發電到輸配電過程,其經營管理績效屢受批評,不論投資與設備使用效率、備載容量過高、輕忽能源多元發展,乃至於被指向民間電廠購電利益輸送、員工福利浮濫等諸多問題,都未因此次電價上漲同時向社會有負責任的說明。從而,公眾所看到的,只是「漲價等於改革」、「全民補貼台電」的陳腔濫調,去年演了一次,如今再來,台灣人民豈能接受! 我們因此希望國會,善盡為人民把關的責任,對提高電價方案及台電改革做好監督工作。被霸凌還當墊背的立委,會讓人看不起,立委諸公應即自立自強,強力與人民站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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