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7/2015

國恥蔡正元 - 作者以明末清初思想家顧炎武一句話作為蔡正元罷免案後態度的註解,所謂「士大夫之無恥,是謂國恥」。

劉哲瑋

蔡正元委員罷免案,總投票人數為79303人,同意票數為76737票,而不同意票為2196票,投票率僅24.98%,罷免結果為否決。由於罷免失敗,所以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2條:罷免案否決者,在該被罷免人之任期內,不得對其再為罷免案之提議。蔡正元委員到明年立委改選前享有「免死金牌」。

蔡正元委員對此回應「今天這是一場民主與法治的偉大勝利,政治詐騙集團和職業學生所推動的罷免案已被人民徹底唾棄......」。看到這,我則想以明末清初思想家顧炎武一句話作為註解「士大夫之無恥,是謂國恥」;以孟子說的話奉勸蔡正元委員,距離下次改選的戰役不遠了,「人不可以無恥。無恥之恥,無恥矣。」

蔡正元委員怎不想想身為民意代表會做得這麼差,差到成為台灣史上第一個在高門檻罷免下,成功通過提案、連署的立法委員?不反省就算了,罷免案失敗卻還可以大言不慚的痛罵站出來的公民?我們這樣想好了,在沒有合併選舉、無法正大光明宣傳罷免、沒有政黨奧援、里長與基層反動員,這樣的情形下,還有將近2成5的人出來投票,且有7萬6千多人站出來表態你該走了,是不是你自己該反省?

選舉、罷免、創制、複決,是人民的參政權。如今我們的民主僅靠選舉維繫,現今的罷免與公投一樣,被50%投票率的高門檻限制,代表只要不出來投票,就是反對。所以在這次蔡正元委員罷免中站出來投票的大多是同意票,這也反應在開票結果上。但這就造成鄰居會互相注意誰今天去投票,猜測鄰居的立場,於是就算很想去投票支持罷免案也覺得算了。但這真的是民主嗎?

廢除50%投票門檻,讓贊成與反對雙方各自動員,投票率自然就會提高,如果蔡正元委員真的做的這麼好,對內湖、南港的居民來說真的缺他不可,那就不要以投票門檻當靠山,否則光看數字同意罷免為76737票,不同意罷免為2196票,蔡正元委員真的對得起內湖、南港的居民?就讓沉默的多數站出來投票表態,直接用數字對決數字。另外,就是廢除罷免不得宣傳的規定,明明選舉、罷免、創制、複決,是人民的參政權,但選舉各政黨候選人可以託播廣告、租賃宣傳車宣傳,那為什麼罷免就只能偷偷摸摸躲在檯面下進行?

否則,如果今天投票題目改為「您支持蔡正元繼續擔任立法委員嗎?」,蔡正元委員現在還笑得出來嗎?選前還能故作鎮定嗎?讓我們回想第七次修憲時,當時修憲必須靠國大代表表決,而那次投票率只有23.36%,但選出來的任務型國大卻可以修憲。而這次罷免蔡正元委員投票率為24.98%,你/妳會發現23.36%可以修憲,24.98%卻不能罷免立委?

(新北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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