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8/2014

「試用」比「面談」更有效

我們在徵人面談時,很容易受應試者的某些特質影響,如口才好、有魅力等,但這些特質與實際工作表現並無關連。這些人獲錄用後,若最後仍以不合而去收場,更是令人洩氣。

因此,你可以把「試用」納入徵才的流程中,也就是在過濾履歷表、初次面談後,請進入決選的應試者與你共事幾週(並計酬),也讓他們和未來可能的同事一起工作。不但可藉此評估他們的表現、提供意見,應試者同樣有機會評估你的公司。

這樣的試用流程乍看之下或許有點做過頭,卻可成功篩選出能在你公司大有所為的人選。假如試用幾週不可行,還有幾種變通方案,例如短期試用、請對方做簡報、指派任務給對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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