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0/2013

在體制沉思中 告別2013

顏厥安/

台大法律學院教授,

殷海光基金會董事長

13,是個可以用整數紀念回想許多事件的年份。今年八月「最高法院歷史」期刊的一篇文章,回憶當年有記者把一九六三年十月—距今正好五十年—開始的聯邦最高法院「庭期」(October term 1963),稱為「第二次美國憲法大會」,因為該年度最高法院做出了許多具有劃時代意義的自由派裁判。同樣是六三年的美國,金恩博士發表了著名演講,甘迺迪總統則遇刺身亡。七三年,發生了南方九一一的智利政變。一九三三年德國帝國議會的「授權法案」,建立了獨裁,終結了威瑪。這個合憲政變的後果,是千萬生靈塗炭。

台灣體制崩壞年

二○一三的台灣,是個不堪回首的體制崩壞年。從年初當局試圖用公投把反核的議題與力量關進「鳥籠」,就充分顯現政治力的虛妄與制度的荒謬。一路延燒到九月政爭,藉由總統/黨主席的雙面政客身分,幾乎可說發動了一場「政變」,也許不是奪取政權,但卻接近於改變政體,試圖用行政權以及黨中央來拔除國會議長地位與身分,妄圖建立總統一條鞭體制。不純然令人意外的發展是,地方法院民事庭的年輕法官,開啟了阻擋這場政變的序曲。體制的免疫系統仍在,但是卻更顯現出巨大的虛妄與荒謬。

中華民國/台灣體制,從四五年以來就是荒謬的,所以需要不斷發動政治口號動員。但是很少有國家在「民主化」以後,仍須編織沒人相信的國王新衣,如九二共識,來掩蓋體制的荒謬。「獨立宣言」的壯麗詞藻伴隨著美國的誕生,但是憲法「五分之三黑公民」條款,卻像是個永恆的鞭痕,世世代代嘲笑著美國體制的荒謬性。即使在內戰百萬傷亡與一位總統之死的百年之後,一九六三年的最高法院,仍須以「公民權」來艱苦面對五○年代以來幾近準內戰狀態的社會。

中/台體制也許一時脫離不了荒謬性,但是內部問題的體制虛妄性呢?在漢語語境中,體制的體,有體認、體會、身體力行與體現、實現之意。這不是什麼大道理,一如語言不是文法書,制度規則當然要透過「行動」來表彰其意涵。因此當檢察總長或總統開記者會指控行政不法,特偵組浮濫監聽,縣長說徵收可以賣地當財源,胖達人說純天然,這些都是在體現制度的意涵,包括其虛妄性。

權富的免洗餐具

什麼是制度的虛妄性?就是以私相授受方式,將公共制度操作為純然服務於一己權力或財富的免洗餐具,還要處處發言表演,表示自己多認真看待這些制度。將體制的執行,變成了差勁的演藝製播,難怪黑油毒水與徵地搶錢橫行。大家不要以為我們可以與體制虛妄性相安無事,因為虛妄性越大,表示政商權貴的搜刮圈子越小。中國幾千年的體制早就虛妄成癮,不論姓資姓社本質都沒變。現在台灣似乎也被嚴重感染,脆弱的民主被操作成為權貴方便法門,制度被體現為特權。

二○一三即將落幕之際,實讓人很難不覺得,台灣需要進行民主化二十年以後,第二階段的深層體制改革。但是這再也不是浮面的條文工作而已,如果我們不能好好反省,國會減半與並立制單一選區可以讓民主多扭曲;監聽的法官保留可能被操作得多空洞;矯情的環保法規可以被依法行政得多污染;乃至民選總統或縣長可以濫權地多麼土皇帝,我們將永遠不會有正向的體制。而這一切都需要「行動」。今年最值得安慰的,就是公民以各種行動表達了要「保衛社會」的意向與決心,但是如果不能繼而要求體制要實現出其真正的精神與目的,權貴集團永不會放棄以體制的虛妄來玩弄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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