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8/2013

3億元貪瀆背後的冤獄

戴章皇

報載台中高分院法官胡景彬涉貪瀆案被起訴,媒體報導中主要報導是胡景彬如何貪財、好色,也稱他是史上最貪的法官!其實,我相信胡景彬只是有查到證據的最高額貪污法官,恐怕也不是真正貪得最多的法官。同時,在所謂的貪財、好色之外,最重要的也不是「閱讀他的故事」然後成為茶餘飯後之議題。而是這三億貪污背後的「冤獄」!


每一次,我們總是習慣性地把這些東窗事發的濫權、貪污法官查出來後,接下來大家全部關心他怎麼貪?他的生活如何闊綽?私生活如何不堪?這部分無疑滿足了許多人的偷窺欲望,但卻碰觸不到問題的核心。大家可以想像,假設這位法官收受了許多禮物、賄款。若根據報導,那麼多年來高達三億以上,會有多少案件可能是有罪判無罪,無罪判有罪?

應讓司法不再野蠻

有罪判無罪的部分,我們還可以說「不是不報,時候未到」,卻免不了讓那些犯罪被害人或家屬因此心理上受到很大的創傷!但這還不是最嚴重的。最糟糕的是「無罪判有罪」!我們想像如果自己根本沒犯罪,卻因法官收賄,結果硬是因此判罪入獄。人生可能名譽、自由、生命、財產一夕間全毀,誰能夠接受?
查出法官收賄而起訴、審判,這只是「鋸箭法」不是嗎?我們政府曾經想過他判決過的這些冤獄如何平反嗎?我猜想可能最多這位貪污法官判刑後,社會就偃旗息鼓,而遭受冤獄的個人與家屬仍然躲在角落哭泣。留在身體裡面的那一截箭,我們能夠取出來嗎?我人微言輕,無法撼動社會的熱情。但是,政府部門總該注意這些問題,讓我們的司法不再是這種「野蠻的司法」!

陪審制有機會防範

陪審團制度也許是比較有機會避免這種貪污法官造成冤獄的制度。否則只要一位法官法律素養不佳、一時不察、收受賄賂、有罪推定各種理由,都會讓冤獄不斷出現。同時,最高法院也可以最後一審推翻掉之前所有判決而定讞,讓有些人只要下重金在最後一位法官,即可「一紙定江山」!
台灣要邁向文明國家,司法非常重要。我很想聽聽我們政府告訴我們,如何處理這些貪污法官背後的冤獄?更想知道,政府要如何避免未來的冤獄?至少,我們希望台灣未來的子孫,不要有人受到此等冤屈。

生技公司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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