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7/2014

何時實現區域均衡發展?

一則並不搶眼的新聞:花東鐵路電氣化6月28日要通車了。看到這則消息,真讓人百感交加,什麼是區域均衡?小小的臺灣,又不是中國或美國大陸,臺灣西東人民生活就是落差35年。

鐵路電氣化曾經於1970年代初被執政當局列為「十大建設」的重要項目之一,西部縱貫幹線於1979年7月全部完工,東部一直到21世紀初的2003年才完成宜蘭線,迄至今年完成花東鐵路電氣化,整整比西部縱貫線晚了35年。這是典型的區域不均衡發展。馬英九總統於今年4月並公開向臺東民眾致歉,保證6月底花東通車。問題是,總統遲來的道歉就解決存在已久的區域均衡發展問題嗎?小小臺灣的區域發展竟然發生如此落差,究竟誰該負責呢?答案似乎可以肯定,整個政府幾乎無人負責,包括藍綠政府也幾乎同一模樣。國人的悲哀,莫過於政府擁有30多萬公務人員,區域均衡發展問題,卻類似無政府狀態,不關心落後地區的民眾生活。政府在幹什麼?

過去,政府對區域均衡的職責一向忽略,就以四、五年前臺灣在縣市合併改制、行政區劃調整、國土規劃所做的變革而言,政府只在意政治的分配效益對誰有利,而不考量整體的區域發展問題,以致造成扭曲經濟均衡,形成發展懸殊、財政資源分配不公,資源長期明顯偏向北部集中,中南部則欠缺經濟發展與就業機會,南投縣尤然;而基隆永遠只是臺北市外圍,不能與之並駕齊驅?尤其,在最上位之《國家計畫法》草案並未完成立法下,2009年逆向的推動「五都體制」(今且變為六都),更加惡化臺灣整體之區域失衡與城鄉落差。政府,難道不是製造經濟區域不均衡發展的元兇?

有識之士皆認為,臺灣當前之國土開發應該重新規劃,優先完成國土計劃立法,並應廢六都,再調整現有行政區劃以引導區域均衡。唯有如此,方能矯正嚴重偏北已愈來愈惡化的經濟不均衡現象,學者已論述好多年,但政府有做到嗎?改善了嗎?而促進區域公平發展,中央雖說要維護弱勢縣自然環境,注重改善地方產業發展條件,但除了國家生態公園的設置以及水土保持、集水區等之規範,嚴格的限制了這些地方(南投、花蓮等)的發展機會,而政府對這些地方的發展又做了那裡特別補救之配套措施?國人總是期待,國家之土地,無論東西南北、都會鄉村、中心邊緣,都應該充分發展潛能,發展特色,並創造生活機能與就業機會,但是,政府往往光說不練。相對落後地區的國人未知如何是好?

眼看藍綠兩黨為了2014與2016大選,都不願意把重視區域發展當做當前臺灣重要的國家發展目標,應宜儘速適當調整行政區劃,擬訂具有特色的地方發展計畫,以有規劃系統的投資建設,發展地方經濟,增加就業機會。原因無他,這些希望工程,繁雜瑣碎,又易得罪既得利益,不為政客所喜,故區域均衡發展目標,似乎遙遙無期。過去,經建會(己改制國發會)對國會所要求實現區域均衡立法之決議視為馬耳東風,根本不理國會,就是明證。看來,國人又只能自求多福,不要再相信政治人物的嘴臉!小小臺灣,要見到臺灣各地方的相對均衡發展,難道還要再等35年嗎?誰是政治家?誰能告訴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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