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8/2014

自經區將成另個「國中會考」

陳吉仲
今年首度實施的「國中會考」造成許多5A學生落榜,家長和考生都痛苦不堪,由此可見,粗糙的制度「創新」傷害猶甚。然而令人心驚的是政府急於在立院臨時會強行通過的自經區條例,恐將又是一個讓人民痛苦、社會受害、胡鬧而錯誤的「創新」!


國發會擬定的自經區條例,早期聲稱可逆轉悶經濟,經外界批評後,管主委近期改口說「自經區沒過經濟也不會崩盤」,又說示範區係以法規鬆綁與制度創新為核心,來帶動經濟動能。我們認為此條例一旦通過,將嚴重摧毀各項制度:


一、經濟部凌駕其他部會:自經區條例第13條,除自由貿易港區、加工出口區、科學工業園區外,各地方政府亦可選定區域做為示範區。再加上前店後廠,區外試點營運,全台可能出現很多示範區。自經區的主管機關為經濟部,執行機構為示範區的管理機構,其職權過大,凌駕其他部會。經濟部更已修正「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中資投資自經區的示範事業,不受現有法規限制。未來只要經濟部把銀行業、電信業等列為「示範事業」,就算兩岸服貿協議沒過,中資還是可以在區內經營這些敏感產業。

摧毀我農業及品牌

二、破壞賦稅制度:第31條允許企業或股東三年內匯回海外獲利進行投資,股利或盈餘五年內免所得稅。第33條營利事業自行申設或委託從事貨物儲存或簡易加工,外銷所得全免營所稅、內銷10%免徵營所稅。第32條允外籍及中國白領3年內工作所得以半數計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將造成自經區內廠商及外(陸)籍專業人士享免稅和低稅,區外廠商及民眾高賦稅的不公平對待!


三、破壞建管和環保制度,有利官商勾結,百姓房產不保:地方政府將以低廉價格強制收購民眾土地,再轉賣給建商,政商勾結利益龐大。事實上,目前工業園區和加工出口區仍有許多閒置土地。更糟的是示範區內之土地使用管制、建築管理和環境保護許可之審查均由經濟部轄下的示範區管理機構代為決定。


四、摧毀我農業和MIT品牌,不顧食安:第38條自動對國外輸入貨物免徵關稅,以後別國將不需和我國簽貨貿協議,因為他國將沒有壓力對我方降關稅!將影響我出口產品(如面板和工具機等)業者權益至鉅。此外38條與42條更開放國外農產品、與目前對中國管制的830項農產品來台免關稅,此舉堪稱舉世無雙,摧毀我農業的生機。第42條容許中國農產品輸入做為食品加工原料,斲害我農業。

恐造成醫療階級化

五、破壞醫院專業性,只顧營利,將造成醫療階級化問題:第49條允自經區內國際醫療機構為營利的醫療「社團法人」,且排除我現行《醫療法》對2/3董事需為醫師或醫事人員的規範,嚴重破壞醫院專業性。自經區醫院為賺錢,將高薪聘名醫,有錢人才有能力自費去那裡看病,一般民眾只能看區外醫生,將導致醫療階級化。
國發會以制度創新的美麗口號,實質上大肆破壞台灣公平正義、專業性和品牌的各項制度,導致財團得利,小民受害,我們預期此條例將會是另一個失敗的「國中會考」!馬政府早已通過的「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和「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政府真的不要盲目以「創新」為口實,通過這個「未蒙其利、先受其害」的自經區條例!

中興大學應用經濟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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