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時報教育
哈佛大學校園。
Gretchen Ertl for The New York Times
哈佛大學(Harvard University)日前頒佈了一項新政策,明文禁止教授與本科生發生性關係或戀情,由此加入一個為數不多,但數量不斷增長的禁止此類關係的大學之列。此舉正值奧巴馬政府對幾十所高校處理性侵指控的方式展開調查之際。哈佛也是被調查的對象。
這項禁令澄清了此前一項政策,後者將教授及其所教學生之間的性關係和戀情稱作「不適當」,但並未明確禁止教授與他們沒教的學生發生曖昧關係。
哈佛大學周四表示,這項改變是在一個專家組複審了該校與教育法修正案第九條(Title IX)相關的政策之後做出的。該條款旨在禁止教育領域的性別歧視。這個專家組確定,哈佛大學目前關於「不平等地位之關係」的政策用語,「並沒有明確反映學院對什麼構成本科生和教師之間適當關係的期望。」該校聲稱,修訂這項政策是「為了包含一個明確的禁令,以更好地符合這些期望」。
這項改變的推薦人是藝術與科學學院性騷擾政策和程序委員會(Faculty of Arts and Sciences Committee on Sexual Misconduct Policy and Procedures)。周一發佈的一項文件修改了該院的性騷擾政策,這項改變隨之公佈於眾。
除了禁止教授和所有本科生發生性關係或戀情之外,這項政策還禁止教輔人員(比如研究生)與他們監督或評估的學生發生這種關係。
「我們的原則是,如果你正在監督、評估某人或者正在給其劃分等級,你就不應該與此人發生性關係。」該委員會負責人,歷史學教授艾莉森·約翰遜(Alison Johnson)說。
美國大學教授協會(American Association of University Professors)不建議高校禁止這種關係,但該組織指出,他們「有很多潛在的利用機會。」
該組織表示,由於不平等的權力格局,學生和教授的親密關係使得「同意」很難確定,從而讓高等院校很容易受到性騷擾指控。
上世紀90年代,在法院發現大學或許要為性騷擾承擔經濟責任之後,包括加州大學(University of California)和耶魯大學(Yale University )在內的許多高校,正式頒佈政策,禁止師生之間發生性關係或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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