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安國
台北市信義區日前發生兩名警察在執行勤務時,被黑幫群毆,造成一死一傷的慘劇。台灣警察執勤時遇害,已屢次發生。薛貞國警察的英勇任事,令人敬佩。惡煞的惡行,應嚴予制裁。但我們更該思考的是,警察系統對於執行類似勤務的訓練與標準作業程序如果沒有改進的話,這樣的悲劇可能仍會發生。
26年前,我派駐美國華府,見識了華府警察的執勤過程。那是一個秋天深夜,我開車沿著波多馬克河畔的快速道路行駛,忽然從後照鏡中看到後方一輛警車閃著紅白燈,就是表示我已被盯上,必須立即停靠路邊。警車接著就停在我後方。隔了幾十秒鐘,從後照鏡中看到一位警察向我的車走來,我當即搖下車窗。這位警察站在窗後,一邊將對講機伸到我窗外,一邊叫我出示駕駛執照和行照。我聽聲音,原來是位女警。我將行照和駕照遞給她,她說我已經超速。我跟她說抱歉,因為我一直跟著前方車輛行駛,沒注意到車速。可能是我沒超速太多,也可能是她看我態度良好,所以就將證件還我,叫我小心開車,不要超速。事情平和落幕,但事後回想整個過程,卻令我印象極為深刻,至今難忘。
執勤程序須更嚴謹
當時的華府是一個犯罪率超高的城市,毒販、黑幫橫行。記得當年報紙曾報導,有一個月因街頭槍殺而死的就超過30人。在這樣一個槍枝氾濫,不乏江洋大盜的地方,居然一個女警就可以深夜執勤。
在回家的路上,我回憶整個過程。在我和警車都停妥後,為什麼她將近一分鐘才出來?極有可能是向勤務中心回報我的車號位置。她開著對講機,當然就是讓勤務中心掌握現場狀況,以便一旦有狀況,附近的警車就可以來馳援。她一直站在我的左後方,就是一個比較安全的位置。而且如果我的車號有不良紀錄,說不定還會有更嚴謹的處理方式。我認為就是因為有這樣嚴密謹慎的作業程序,一個女警才能在華府深夜執勤。
當然美國警察也曾發生警察遇襲。對於美國警察執勤,除對群眾運動的執法,因與我國國情不同,姑且不論外,對治安執勤的權威與嚴謹作業程序,確有值得我們參考的地方。
從這次警察被襲死傷事件,我們的警察勤務中心有掌握現場狀況的機制與戒備嗎?當兩位警察身陷重圍時,勤務中心知道嗎?周圍的巡邏警車警力有馳援嗎?在通訊、視訊如此進步的時代,我們警察執勤的標準作業程序系統與訓練,如不更嚴謹、周密,恐怕類似的悲劇仍會不斷發生。
駐香港前代表、大陸委員會前副主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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