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9/2014

中華民國或者台灣?

監察院日前通過糾正行政院,認定政府出版品未依照憲法規定,稱呼我國國號為「中華民國」,卻自稱是「台灣」。提案的葛姓監委還拿民進黨背書,說「台灣前途決議文」也指台灣依目前憲法稱為「中華民國」。但是,日前陸委會王姓主委訪問中國,被稱呼為台灣的陸委會主委,糾正案顯然已破功。

監委諸公心知肚明,「中華民國」只能在台灣叫喊,招牌只能在台灣張掛,離開台灣就消失不見。他們應該首先糾正馬英九才對。質問馬英九在習近平擔任中共總書記賀電中,只寫「102年」是什麼意思?是不能或不敢寫「中華民國」?其實國際社會公認「中華民國」已不存在,前往中國的高官巨賈,也從未聽到提起「中華民國」(王姓主委謁中山陵首度提到中華民國已103年,祭文落款卻無中華民國字樣),可見那些捍衛「中華民國」不餘遺力的人色厲內荏。甚至有意混淆,例如:將甘比亞與中華民國政府斷交說成與台灣斷交,將米蘭世博會拒絕中華民國進入國家館說成拒絕台灣。

蔣介石流亡台灣重建中華民國政府,堅持一個中國政策,宣稱中華民國政府是唯一代表中國的合法政府。明知無法重返故土,越來越多國家質疑其代表性,卻不願審時度勢、臨危應變。終於在1971年被聯合國2758號決議文逐出:「……決定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利,承認它的政府的代表為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並立即把蔣介石的代表從它在聯合國組織及其所屬一切機構中所非法占據的席位上驅逐出去。」從此,中華民國政府在國際社會失去代表中國的「國家」身分,國際間只使用台灣的政府或台灣統治當局稱呼。

國際社會既然普遍承認,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唯一合法政府。中華民國的領導人馬英九卻一再宣稱兩岸同屬一國,非國與國關係,是「一國兩區」、「中華民國主權及於全中國」,無異重蹈蔣介石覆轍,當然就不可能以主權獨立國家的地位參與國際事務,也不可能重返聯合國,除非把北京政府的代表逐出。國民黨在一中架構下,無論如何表述,絕無可能取代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合法國家地位。

然而,民進黨為了選票考量,採取「借殼上市」、「抹壁雙面光」的手法。一方面主張台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一方面又認同中華民國與憲法,本身就自相矛盾。姑不論台灣經過國會全面改選、總統直選等民主化措施是否就成為新生的主權獨立國家。光是認同中華民國國號與憲法,就違背中華民國已不存在的世界共識。民進黨認為1949年的中華民國已不同於1912年的中華民國,或台灣的中華民國已是「第二共和」,但中華民國憲法的總綱不改變,這種論述並不沒理論的根據,欠缺有說服力。李登輝雖然也認為台灣已經獨立,因還使用中華民國為國號及憲法,所以是不正常的國家,需要正名、制憲。民進黨現在卻連這種想法也置之不理,其要角還不斷釋放「憲政共識」、「中華民國是台灣、台灣是中華民國」等訊息,漸向國民黨意識形態靠攏。以「中華民國」為名,不可能被國際社會接受與平等對待,不能埋怨遭受國際打壓。

台灣要追求法理上具有實質名分的國家地位,成為國際社會的一員,與世界各國平起平坐。民進黨的中華民國已經獨立說,與國民黨的中華民國主權獨立說一樣,都是在中華民國體制內打迷糊仗,對台灣國家地位的提升,長久以來並無任何幫助。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分,主權也不屬於中華民國,台灣不能與中華民國劃上等號,只有以「台灣」為名,爭取國際社會支持,才能成為真正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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