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BC Paul O'Donnell
對於大多數獲得諾貝爾獎的科學家、醫生、作家和活動家來講,諾貝爾獎是一種無可估量的榮譽。事實上,這種贊譽是如此盛大,以至於諾貝爾獎的獲得者很少談及它帶來的另一項收益—金錢以及其它的個人經濟利益,至少在公開場合如此。
1997年的經濟學獎得主、麻省理工學院(MIT)教授羅伯特·默頓(Robert Merton)認為:“對這些領域的任何一個人來講,獲得這個獎都是無價的。即使可以用獎金更高的獎項來交換諾貝爾獎,恐怕都沒有人會這樣做。”
然而,獲得諾貝爾獎帶來的好處不僅僅局限於它本身的獎金。這個獎項通常會帶來更好的工作、更多的研究補助金和更多的機會。默頓還說:“獲獎能讓他們得以接觸和邀請以前沒有機會接近的人。這將使獲獎者獲得更高的市場價值。”諾貝爾也會帶來更多的後續獎項以及現金獎勵。
諾貝爾獎的經濟效益和以前不一樣了,對美國人而言尤其如此。由於受到金融危機的影響,諾貝爾基金會(Nobel Foundation)今年已經將獎金從1000萬瑞典克朗削減至800萬,約為120萬美元。自20世紀80年代中期裡根的減稅改革後,美國對該獎獎金開征40%的稅,成為唯一一個對該獎收稅的國家。(這也許是有一定道理的,因為自1960年蘇聯發射人造地球衛星後,美國國家科學基金會的資助劇增,獲得諾貝爾獎的美國人也隨之大量增加。)
在把每份獎金分為幾部分之後,單個獲獎者最後很可能只得到剛達到六位數的獎金—在過去十年,四十項的諾貝爾科學類獎項中,僅有六項頒給了單獨的一個人。
對榜上有名的研究學者來講,這似乎已經足夠改變他們的財務狀況。
不止一位教授因為在獲獎後開著華麗的新車而遭人指指點點。芝加哥大學一位教員的妻子說:“我們鄰居的妻子在她丈夫獲得諾貝爾獎後開始只穿定製的衣服。”芝加哥大學教員及校友中的諾貝爾獎得主人數眾多,一直是該校大肆宣傳的引以為傲之處。那位妻子補充到:“他們在去世後,還給學校捐了數百萬的錢。”
事實上,許多獲獎者都選擇捐出自己的獎金。日本的良治野依良治(yoji Noyori) 在2001年與其他三人分享了諾貝爾獎,並將獎金捐給了他所在的名古屋大學。2009年他對《化學世界》(Chemistry World)雜志說:“在我的研究中有很多、很多人參與,諾貝爾獎是我代表他們獲得的榮譽。”
對某些獲獎者來說,從這些獎金中謀利是不可思議的,至少是在政治上是不明智的。1989年的諾貝爾獲獎者達賴喇嘛將他的大部分獎金捐贈給了窮人。美國總統奧巴馬(Obama)將140萬美元捐贈給了近12個不同的慈善機構,這是他在2009年度贏得諾貝爾和平獎時得到的。(此舉也可能並沒有損害他的稅務狀況)。
這並不意味著一些獲獎者就不看重這一點獎金。許多科學家將他們的獎金投入到了他們的研究中,這是一種高尚的行為。但也不排除某些科學家將一些錢重新放回自己的口袋裡。
《化學世界》雜誌列舉了瑞士化學家庫爾特·維特裡希(Kurt Wuthrich)的例子,依據瑞士法律,他當時正面臨被迫從著名的蘇黎世聯邦理工大學退休的窘境。在他獲得2002年化學獎其中一份獎金後,他從加利福尼亞斯克裡普斯研究所退休(可能是為了跳槽)事件被提交瑞士議會進行辯論。最終他被重新雇用為全職教授。
也許在對待諾貝爾獎的問題上,芝加哥大學經濟學家小羅伯特·盧卡斯(Robert Lucas Jr)的前妻也許是最實際的一位。麗塔·盧卡斯(Rita Lucas)在她的離婚協議書中要求,如果她的丈夫在7年內獲得了諾貝爾獎,她要獲得其中一半的錢。1995年,在距離7年期滿還剩一年不到之時,麗塔·盧卡斯得到了她想要的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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