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1/2013

柯文哲還可以笑傲江湖

李伯璋 台灣愛滋的移植事件法律責任追究迄今已滿2年,台大醫院柯文哲主任被依《公務員懲戒法》降級2級,事實上,仍然有很多參與執行移植手術的醫師被檢察官約談後,尚未結案中。 柯醫師妻子陳佩琪醫師出面喊冤,的確令人難過。整個醫療作業過程有瑕疵是需要被究責,但柯醫師完全沒有推卸責任,怪罪給台大醫院院方、醫檢師或協調師,也從不口出惡言指責作業平台的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 醫護無奈誰能感受 當時、柯醫師是台大醫院移植勸募作業的主持人,他不負責移植手術,只是盡責推動器官捐贈理念,尋找更多腦死器官捐贈來源,給即將死亡的心、肺、肝衰竭病人或生活品質可大幅度改善的洗腎的人重生機會,他不是在尋求個人在移植手術成功的舞台表現。 柯醫師被懲戒了,接受移植的病人也對醫院、對醫師提出民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病人以自己的角度看事件,未能感恩醫護人員所做的努力來完成他活命的機會,這是人性,無可厚非;衛生主管機關、社會大眾也以嚴格角度來審視這事件,但這些曾參與移植手術同道的付出又是為誰而戰?他們內心對整體事件的無奈又有誰能感受? 數月前,台大曾御慈醫師車禍,筆者打電話拜託柯醫師協助溝通器官捐贈,他答覆,曾醫師生前已簽署器官捐贈同意卡,他也已主動向其家屬談過,盼給家人考慮空間,很感謝曾醫師的家人願意支持這大愛信念。當時柯醫師也承受同事誤解,責怪其放棄積極性治療的態度。 器官移植手術是很有挑戰性的醫學,牽涉的範圍有醫學、倫理、法律。在歐美受到國家高度重視,因為它給予病人新生命,也節省龐大的醫療費用。目前登錄中心已整合台灣移植作業成北、中、南、東四大區域,讓各區域醫院能真正落實合作,減少失誤。研擬推動器官捐贈家庭卡,主要內涵是今天假如我不幸腦死,我的器官捐贈救了我不認識的病人。幾年後,萬一我的家人也因為器官衰竭需要器官移植治療,屆時,我的家人在登錄中心的器官分配原則下,就有加分而優先獲得移植機會。 醫療決定不能重來 醫療行為的重大決定往往不能重來,不能犯任何明顯錯誤,愛滋器官移植事件不完全是柯醫師的錯,是整個制度運作的實務問題。期盼柯醫師不要再浪費生命時間聲請再審議或大法官解釋,依《公務員懲戒法》13條,兩年後還是可以再升級,柯醫師一定依然可笑傲江湖。這事件在法律層次追究責任的思維下,柯醫師似乎成為我們改善移植環境的祭品,但我相信台灣移植醫學歷史會給他該有的定位。 成大醫學院外科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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