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5/2013

監院乾脆關門算了

呂一銘 監察院兩次未通過基隆市長張通榮酒駕關說彈劾案,輿論譁然。顯然監察院不用說打中央「老虎」(現已無總統彈劾權,改為立法院),現連「地頭蛇」都無可奈何,遑言打「蒼蠅」!無怪連監察院長王建煊都說,如果監察院不能伸張公平正義,監院關門會比較好,猶「食之無味,棄之有益」! 像前陣子,監院竟有近三分之一的保存年限及需永久保存的調查案、行政案卷檔案,遭到銷毀,導致上千個調查案卷無從查考其案情,誠駭人聽聞。但類此的重大違失,亦未聞問有何懲戒處置。 績效不彰花邊不少 儘管2008年監院才恢復運作,但績效依然不彰,而花邊新聞卻不少。回想沒有監委的那些年,政府部門的整體運作,並無什麼影響,只是累積了一些人民陳情案,至於官員違法亂紀,則一樣由檢調司法部門繩法,依法端正官箴。 換言之,監察院的職司風憲工作,包括行使彈劾、糾舉,糾正案、收受及處理民眾陳情、巡迴監察、受理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及審核政治獻金之申報、審計等職權,統統可分別移至司法(廉政署)、立法院等部門,另仿效歐美保留審計的獨立權就好。將原有符合監委資格的人選可安排至政府其他部門,俾發揮「防腐劑」的功能,還可避免所謂「政治酬庸」的弊病。 再者,我國修憲已有多次經驗,無須以勞師動眾或怕麻煩作藉口,朝野何不認真檢討、改革,使其一次到位,將五權改為三權分立制,一目了然,節省人力、財力,且避免行政、立法、司法資源的重疊浪費,提高效能,造福人民;並將各方詬病的區域、不分區立委產生方式,甚至《公投法》等,可作更合乎人民需求的法理安排,才是正辦!今天與其一再批評監察院的失能,不如好好修憲,把監察院、考試院一起廢掉,則社稷幸甚!人民幸甚! 資深新聞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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