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4/2014

貪腐整治的解決之道

英國《金融時報》
美國加州州立大學(長堤)商學院教授 孫滌


筆者近期聽了天則經濟研究所所長盛洪以“國家乾部貪腐整治的解決方案”為題的講演,頗生感觸。這場上海發展研究會沙龍的講題在眼下意義特別重大,考慮到盛洪有“救救乾部”的讜論,在網上頗引起爭議,其他參會者多有期盼。

盛博士首先回顧了過去三十年來官員貪腐,成長可謂神速,從千元到百萬元到十億元,每十年躍遷一個台階——從K級、M級、擴展到目前的G級,絲毫不輸於信息時代的速度。盛博士發問,官員(甚至基層乾部)墮落成巨貪,最終能撈到好處否?抱著自利的初衷,卻吃不到自利的善果,貪腐而落得寓言般嘲弄,演成悲哀的話劇,劃得來嗎?

事實上的確如此。貪腐攫取的贓款見不得陽光,貪官們將現鈔多方騰挪掩藏,或埋在園子的樹底下,或塞進浴室的水槽里,心驚膽戰,直到中紀委查抄到家裡,照單全收。網上盛傳的一則故事,盛博士也引用了,為了點數贓款,居然燒毀了四部點鈔機,數目之巨令人咋舌。筆者對此不敢輕信:若按點鈔機的常規速度,一秒鐘點鈔十張百元大鈔即達千元,一小時3600秒,就能完成大約360萬人民幣的清點;若此公窩藏的現鈔為一千萬元,用不了三個小時,一部點鈔機就可勝任有餘。要不是調侃杜撰出的笑話,那四部點鈔機也屬於偽劣產品,準是“五鬼搬運”(包括官員)的結果。不過盛博士的邏輯還是清晰的,貪官們處心積慮,到頭來吃得到貪婪的成果嗎?所謂跌倒的是和珅,吃飽的倒是嘉慶,他們使巨額贓款退出流通,徒然幫了人民銀行的忙,部分遏制了央行超發的貨幣的通貨膨脹效應。不亦悲乎!

運用成本-效益的經濟分析方法,來說明官員的貪腐乃有違“經濟理性”,是一回事,但是“曉之以厲害”的結果能否有效解決貪腐的泛濫?筆者心存懷疑,進而認為這種預期效用的利弊分析,其窠臼來自於加里•貝克(Gary Becke),並不適用於貪腐沉痾的解決。

鼎鼎大名的貝克教授是芝加哥學派的領軍人物,他不但早早得到經濟學諾獎,而且開創性地把經濟分析方法延伸到社會學和政治學領域。他的名著《生活中的經濟學》里,小品文章有不少膾炙人口的案例,其中的一個名篇,貝克教授的現身說法,不妨轉引如下。

有一次貝克趕到校園參加校務會議,時間已到,但找不到停車位。於是他做了盤算,在不該停車的地點違規泊車的話,其成本和收益各為幾何?從效益的角度,避免遲到的尷尬,教授把好處定為兩百美元的話,怎樣來計算成本?吃罰單是個概率事件,假如被逮到的機會是5%,而罰單為50美元,那麽期望中的成本是50*0.05 = $2.5, 遠遠低於$200,也就是交易的凈收益為$197.5。 於是貝克“成功地”立即把車泊下,心安理得地開會去了。那麽校方為了維持秩序,怎樣做才能遏阻貝克教授的違規行為?把罰單提高到$4000,才能達到貝克教授的“盈虧平衡點”。不過這樣做顯然是個“惡法”,對違規者的懲罰構成了“過度的殘忍”。提高稽核力度?比如說全天候加強巡邏,即使把逮到違規泊車的概率提高到80%,那麽一張罰單至少得$250,才能“救救”貝克教授不至於亂泊車。不但加重了執法的難度,這$250的罰單,對師生是不是也太過嚴酷了點?

看來貝克教授總是“贏家”,假如沒有“外部性”的話。對於這樣的交易,外部效應又在哪裡?

比如,一個講座教授、諾貝爾獎獲得者,一旦在校刊上披露出來,聲譽恐怕會受點影響。依照貝克教授的邏輯,聲譽損失假定為$100,那麽違規泊車的成本就增加到 ($50+$100)*5% = $7.5,仍然遠遠不足以阻止貝克教授的違規行為。只有當他的聲譽損失高達$3950時,理性的計算才會讓貝克之流的違規者有所顧忌。看來芝加哥大學的校規是過不了“成本-效益的理性計算”這一關的了,希望在哪裡?

套用到貪腐治理的大問題,我們的希望又在哪裡? 讓我們先來算一筆賬,按照貝克的理性計算的思路。盛博士給了我們一些估算的數據,官員的貪污金額平均為一千萬元;他被查處的概率為4%-17% (近兩年來提高到17%,對此人們的信心不足),查處核實後平均判刑15年。為了簡單起見,在肅貪力度進一步得到加強的情況下,我們把平均查處的概率提高至20%,平均刑求提高為20年的話。那麽貪腐的官員怎樣來進行理性計算,方可在貪與不貪之間做成“合理的抉擇”?假如貪官的正當收入(薪資+津貼)平均每年是40萬元,那麽,貪腐行徑的凈收益(期望值)是 (-40*15)* 20% +1000*80% = 650萬元。把這個算式推至極端,貪腐的懲罰定為死刑,力度達到無以復加的地步,貪官的最大損失為40年生命(按事發時的平均年齡40歲,可望活到80歲的話),他期望中的凈收益仍然“劃得來”,顯著超過了零值:(-40*40)*20% + 1000*80% ,高達 400萬元。

上述的計算當然很粗略,沒有考慮到諸如通貨膨脹率、折現利率、現金的投資回報、退休後是否仍有十足年薪,等等,不過這些舍象掉的因素不太可能逆轉計算的結果。然而,從常識、常情常理來看,這樣的理性計算結果不能不說是荒唐的。其所以荒唐,是它背離了人類千萬年來合作競爭積澱下來的道義情感的底線,違反了人的良知——內在化為根植我們心中的合作規則。直截了當,貪污就是不對的!很多行為科學的實驗都證實,常人的良知普遍存在,即使往往出格便宜行事,也還是很有限度的。若把對不正當行為的道義反感摒除在外,純然用狹義的自利最大化原則來計較孰利孰弊的話,不但反貪沒有希望,官員們不可能“得救”,貪腐的規模只會是有增無減。

另一方面人們得追問,官員們哪怕是職級相當低的乾部,為什麽短時間內就能斂得千萬巨資?是誰設的卡,讓他們有收租的可能?權利無當、暗昧、不受節制,官場成了一個大染缸,不可勝計的人都深陷其中難以自拔。這樣的格局的確令人神傷。

話說回來,我們有權利問責官員,他們確實負有更高的正當性義務,盡管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正如和一個偶爾來芝加哥大學的訪客不同,貝克教授對維持校園秩序負有比一般的學生更高的道義,官員們對公權力的維護也應當比一般民眾盡更大的責任,否則理應招致更嚴厲的責罰,懲戒其背信棄義的行為。

至於經濟分析的方法,也應當承擔起比工程學之類更多的公義責任。糾纏於“工具理性”(instrumental rationality)的繁瑣計較,而罔顧“實踐理性”(practical rationality)賦予的價值對錯的責任,是對經濟學的一種可悲的降格(downgrade)! 借用現代經濟學的開山鼻祖亞當.斯密的教誨:人們所真實追求的,也是在社會是否成功的最終評價,是同類的認同和贊譽(praise)。其本質,是值得贊譽的行為(praiseworthiness)的內在化,切實擔當得起這種贊譽,而非僅僅披上了貌似贊譽的外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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