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7/2016

講3個故事給翁啟惠聽

王健壯

中研院創院八十八年,歷經八位院長,但翁啟惠這次身陷浩鼎案利益風暴,卻讓一方淨土變成十里洋場,學術龍頭也蒙塵受辱。

首任中研院院長蔡元培客死香港時,據王世杰追憶,他的身後處境竟然淒涼到:「死後無一間屋,無一寸土,醫藥費死後仍無法給付,蔡夫人打算典衣質物處理後事,衣裘棺木的費用還是王雲五代籌」。

胡適在當院長前,曾在美國度過九年寓公生活,長期失業沒有收入,僅靠有限存款過活。蔣介石派人送錢接濟他,他卻多次拒絕;朋友去看他,他祇能請吃茶葉蛋;每天上市場買菜,「經常在電車上被擠得東倒西歪」。

回台當院長後,胡適生活雖有改善,但收入仍祇有薪資與稿費,別無其他。他過世前曾預立遺囑,其中雖有「如有遺產,則給子孫們平分」這樣一句,但他秘書王志維幫他清點遺物時,卻發現胡適留下的財產祇有區區一百卅五美元。

吳大猷被迫卸任院長後,曾一度被李登輝聘為有給職資政,當時已八十六歲的老先生原以為享院長級待遇後,應可安度晚年。但一向與他不合的李登輝,後來卻改聘他為無給職資政,讓吳大猷生活頓時陷入困境,據沈君山回憶:「連他生病住院時,也為了要省錢,不敢住好一點的病房」。

這三位院長的任期,蔡元培十二年,胡適五年,吳大猷十年,也就是說,在這三位院長長達廿七年任內,外界對中研院雖偶有思想與政治上的質疑,但對院長卻絕無道德操守上的質疑。至於其他幾位院長,除李遠哲在卸任前因修改內規而引發自肥爭議外,其餘任內也均與利益無涉。

中研院為最高學術殿堂,院長與利益無涉本來即屬本分。而且,能當院長的人,不但學有專精,也都望重士林,若想圖謀一己利益,管道很多,何須身居殿堂高位而難忘銅臭之味?當初放棄美國高薪而回台出任院長的翁啟惠,也應作如是觀。

但問題是:即使翁啟惠並無圖利之意,他對浩鼎新藥解盲的發言,目的也是想以專業解惑,但他忘了:既然他是專業中的專業,他就有一言而動市場的影響力,市場若因他的發言而發生重大變動,即使他未逾越專業分際,卻逾越了院長分際;而專業分際與院長分際完全不同,兩者若有衝突,當然應以院長分際優先。

更何況,讓他不惜逾越分際去解惑的那家公司,其中還有他女兒擔任十大股東之一,當時外界雖一無所知,他豈有不知之理?難道他忘了台灣還有一部法律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這部法律規範所有公職人員,也包括即使是國寶的中研院院長在內?

窮而後工,那是過時的自我惕厲;自命清高,也是虛偽作態;而且,此一時彼一時,胡適當院長時的窮,與翁啟惠當院長時的富,也不應相提並論。但當中研院院長的人,應該做到「清不絕俗,貞不忤物」,卻是最起碼的要求;這八個字是吳大猷晚年寫給沈君山的一個條幅,以「清貞」自期勉人,了然無愧。

翁啟惠如何替浩鼎案劃下句點,關係他一生令譽,也關係中研院未來,不可不慎。

(作者為世新大學客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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