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偉恩
在「薛西佛斯」神話裡,敘述得罪希臘諸神的薛西佛斯,被宙斯懲罰必須夜以繼日地推石上山,但每當他接近山頂時,石頭卻會滾回山腳,永無止盡地「推石、滾落、再推石」成為薛西佛斯的宿命。
國際氣候談判正是一場薛西佛斯式的現代神話。20年來的談判結果都不盡如人意,極端氣候現象卻日益加劇。卡達談判期間,菲律賓適逢颱風寶發襲擊,其代表 Naderev Sano不禁哽咽引用美國民權人士John Lewis的名句質問,改變的責任「不是我們扛,是誰?不是現在,更待何時?」,最後更加上一句「不在這裡,又在哪裡?」氣候公約秘書長Christiana Figueres女士亦在會場落淚,擔心下一世代的生存無以為繼。
或許,對抗氣候變遷不是只有一個戰場。前愛爾蘭總統、前聯合國人權高級專員的Mary Robinson表示,只冀望UNFCCC(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是不足的。她日前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推動「氣候變遷與人權」的因應措施,希望導入人權思維,突破氣候談判的僵局。
這不僅是Robinson女士的個人之見,也是國際間的主要趨勢。諸多國際環境公約被視為可處理氣候變遷議題的間接手段,如《蒙特婁議定書》、《長程越界空氣污染公約》都嘗試將溫室氣體的碳源納入管制;2009年的《貿易與氣候變遷報告》揭示世界貿易組織對氣候議題的關注。
一些「減量俱樂部」的發展也值得注意,例如參與成員含括全球碳排放80%「主要經濟體能源和氣候論壇」、「氣候和清潔空氣聯盟」,而「亞太潔淨發展與氣候合作夥伴」也是亞太國家首度就氣候議題進行合作的嘗試。此外八國集團(G8)、二十國集團(G20)也都開始討論氣候變遷議題。
台減碳文宣扯大謊
無獨有偶,台灣政府也推出「全員出動」的廣告文宣。但卻是個漫天大謊,首先是台灣行政當局擬定一個沒有具體減量目標與時程的「溫室氣體減量法」,也未納入任何強制手段,僅鼓勵企業自願減量。再者,這個沒有牙齒、沒有目標的紙老虎,靜靜地躺在立法院已6年,立委諸公無力也無心通過。就此可知台灣社會對於「減碳」是沒有共識的。
台灣若想有意義的參與UNFCCC,就必須設想好自己的定位。身為第23大經濟體的台灣,碳排放也高居全球第23名,台灣是否要將自身定位為附件一國家,承擔起首要的減量責任?抑或荒謬的佯稱自己屬於小島國家聯盟,強調自己也是氣候變遷下的受害者。此外,既要有意義的參與,若國際現實使我們不得其門而入UNFCCC,那其他的國際機制、減量俱樂部,台灣是否有參與的可能?最後,卡達會議最熱門的議題在於,是否要「補償」貧窮國家因氣候變遷所造成的損害,台灣在此議題上的態度又為何?簡言之,台灣在「減碳」一事上,對外無法做出國際承諾,對內於法無據,社會又缺乏共識的情況下,高呼「準備、願意和有能力」對抗氣候變遷,恰當嗎?
作者為中山大學海洋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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