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5/2014

寧可相信世間有鬼

馬執政以來,遇有貪瀆案之偵辦,尤其是高官政要涉案,政府高層或檢調頭子都會出來,一再強調一句話:「證據到那𥚃,就辦到那裡」、「不論層級多高,辦到底」。這些話聽起來慷慨激昂,義正辭嚴,老百姓乍聽之下,十個有九個都會翹起大姆指說「讚」,好像包青天復活,王朝馬漢左右䕶法,壞人插趐難飛•••。好,那我們就來看是包公再世,或是屈原要投汨羅江?前者國泰民安,後者國破家亡。

其實,上述兩句馬集團像唱片跳針聲,是世界級的「白賊話」,比台諺所云:「放屁安狗心」還不如,但功力可比台灣傳奇騙王之王「白賊七」段數還要高,青出於藍而勝於藍。

遠的不說,就舉近年最轟動的林益世貪瀆案來對照剖析好了。林家不是有個「金池塘」嗎?林母把大袋贜款用塑膠袋包封丟藏水中,撈起來還濕漉漉的。林妻在銀行不是有多個保險箱嗎?現金數千萬元,湊起來比所謂「贜款」多得多。這不是「鐵證」嗎?但有沒有追下去?沒有,換成「財產來源不明」罪就交差了事。母親和太太不是涉案嗎?證據充份,但法官說沒有就沒有,一審無罪。林益世父親高雄縣紅派掌門人林仙保,在本䅁「喬」事情時,明明在場,跟友人會談順當得很,但檢調(特偵組)卻說他聽力不好,沒聽到任何事,法官當然也採信。於是證據到了,案子沒了,正如清代一本出名小說:「拍案驚奇」!馬拉大便自己吃,贜款還要發還給盜賊?

還有,副總統吳敦義的南投好友和他的小姨子,不是各拿一千萬元或數百萬元嗎?最後都變成「吃紅」,貪汚案還有「吃紅」可以阻卻違法犯罪嗎?訂在刑法第幾章第幾條?不過,檢調和法官說可以,就是可以,別人通通閉嘴,否則妨害法官「獨立審判」,該當何罪?所以,特偵組並沒有「順籐摸瓜」摸上去,連形式上約談吳副總統都沒有,兩千萬元就「吃紅」吃掉了,吃相還真難看。 再次,林益世涉貪前半部是立委,更是國民黨立院黨團大黨鞭,但法官說他對經濟部及掌控的唐榮公司「沒有影響力」,所以不構成貪瀆。怪啦,阿扁龍潭購地案,也非總統職權,「那個人」就認定他是有絕對影響力,沒判死刑「槍立決」就很寬厚了。難怪台諺有云:法律千萬條,要用自己喬。「那個人」是誰?大家記清楚了!

從林益世鉅貪案現雖只一審判決,但光怪陸離,非凡人智慧所能理解。有沒有「證據到那裡,就辦到那𥚃」?「不論層級多高,辦到底」?所以,光林益世案,就轍底打破這種「包青天愚民」的神話,反而是大謊話,白賊話!

再來看最近爆發的葉世文貪瀆案,江宜樺從內政部長時就已知悉其劣行,甫接任行政院長就由政風單位詳細報告,掌握弊情。但居然未依法處置,而是以幫派式的「幫規」或國民黨「家規」,透過內政部長李鴻源「逼退」,江已犯了貪汚治罪條例包庇未擧發罪嫌。而因葉世文案而牽出遠雄建設趙籐雄這個特大咖,和桃園縣長吳世揚及其父吳伯雄等一大串「肉粽」。端午時節,做千古奇賦「離騷」的屈原老夫子又顯靈乎?

葉世文案比林益世案更大更廣更深,國民黨主席馬英九除了趕快開除葉世文黨籍以切割外,也只會「痛心」,又再重覆「證據到•••••••••」的老梗。筆者早就是那個一百人中有一人不相信馬英九會說實話、做實事的人。現在這樣的人愈來愈多了,不然他也不會變成馬九趴。

一個信用一再破產的人和政黨或執政團隊,如果N次行騙白賊屢被抓包,還不肯坦白認錯罪己,祈求人民原諒,還要死鴨子嘴硬說他(他們)多麼清亷、認真、愛台灣。諸君,您會或敢相信嗎?以我而言,打死也不再妄想了。正如去年來,坊間流行一句對某口才便給機靈反應的地方首長一句話,頗有幾分貼切:「寧可相信世間有鬼,嘸通相信〇〇〇那支嘴」。這句話用來形容馬英九和「馬油友」們集團,沒有一百分,也有九十分!



王伯仁
資深記者。主跑省議會及省政新聞廿餘年,對台灣地方自治的演進發展與關鍵人物均有深刻觀察,著有「看千帆過盡~一位省政記者的憶往」一書;退休後仍筆耕不輟,目前亦經常於報端發表精闢評論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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