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6/2013

菲律賓的廢核電歷程

吳尚書

昨天(2月25日)是菲律賓以和平的「人民權力」,推翻馬可仕政權27周年,也是該國放棄原子發電的關鍵年。菲國的原子發電計劃可以追溯至1958年,不過直到1973年才因為能源危機,讓馬可仕總統宣布在馬尼拉西方100公里的巴達安半島興建核電廠。

該廠於1976年動工。在1979年美國三哩島核電廠事故後,巴達安的工程因此暫停並且進行安全檢視,竟然發現達四千處的缺失!此牽涉到周遭的斷層帶,尤其是附近尚有低度活動的皮那度波火山。然而,因為投資規模龐大,而菲國又處在戒嚴時期,使得並無足夠的力量停止施工。至1984年,該電廠趨近完工,惟總成本達到23億美金,啟用已經指日可待。

停建成本換取安全

1986年初,因為年輕軍官政變失敗引發的「人民權力」運動,這場百萬人民組成,包括教會、中小企業與反對黨的運動,最後在空軍、警察與其他軍事單位的倒戈後,強人馬可仕流亡夏威夷。新上任的總統柯拉蓉鑑於同年四月車諾比核災、巴達安居民的抗議與國內的反核聲浪,斷然拒絕啟用,同時在美國法庭控告承包商西屋公司賄賂與高估費用。然而,敗訴的結果使得該工程成為菲國最大的外債負擔,此債務直到2007年才清償完畢。之後歷任的政府曾想要將該電廠轉為火力,但是成本評估卻高於興建全新的火力電廠。該電廠儘管沒有運轉,每年仍須耗費資源加以管理維護。

從菲律賓的經驗可以看出停建核電的確有可觀的代價。一旦核四停建,的確會讓過去的投資付諸流水。惟這些已經是沉沒成本,目前的重點在於興建後的效應與風險是否值得。在菲國的案例中,原本被視為休眠的皮那度波火山,在停建後的1990年先發生7.7震度的地震,隔年六月更大規模爆發,迫使方圓30公里內的六萬居民撤離。當然,此爆發並沒有摧毀巴達安電廠,但也無法證明該電廠能否度過火山與地震的挑戰。

如今核四面臨同樣的難題,一方面有相當數目的缺失,外加附近斷層與地震等風險,還有追加預算的龐大負擔。另一方面,則有可觀的停建成本,還有政府可能大幅調漲電價的預告。今日政府已考慮公投案,企望主政者能言出必行,讓人民決定是要富貴險中求,還是以可觀但尚能負擔的停建成本來換取安全。

作者為澳洲新南威爾斯大學國際關係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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