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光遠給中國國台辦主任張志軍的一封公開信,全文轉發如下:
親愛的中國國台辦主任張志軍先生:
首先,讓我以民主台灣的公民,以及首都市長參選人的身份,歡迎您來訪。
張主任身為中國國台辦主任,主掌對台的第一線重責大任,據媒體報導,在三、四月太陽花學運、反服貿風潮之後,張主任此行,頗有探求台灣民情之意。
我想,自從您來訪的行程在台灣曝光之後,您應該已經充份的感受到本國國民對於您的來訪,有著諸多不盡認同的意見,不過希望您能夠理解,台灣做為一個民主國家,如果今天一位懷有敵意的國家的統戰工作人員來訪,遭到本國國民強力反彈,亦是理所當然。畢竟,台灣不同於貴國,作為民主國家,人民對於許多大是大非之事,並不流行河蟹(和諧)之風,而是展現價值堅持的風骨。
2010年,中國對外關係發生了一件極其讓人動容之事,相信您一定還有印象。那年九月,貴國北京市委書記劉淇率團訪問挪威、瑞典之後到達冰島,在接受冰島首都雷克雅未克市長葛納爾(Jon Gnarr)接待時,劉淇書記收到葛納爾交給他的一封親筆簽名信,信中葛納爾市長呼籲北京政府「無條件釋放民運人士劉曉波」,結果劉淇書記當場拂袖離去。
可是葛納爾講得好,雷克雅未克市的施政原則之一,便是注重人權,因此,「今後人權紀錄不好的國家官員來訪,都會收到這樣的抗議信」,壯哉斯言,可見,人權的普世價值,各國人民不只心嚮往之,更無時不刻地堅持、捍衛。
之所以特別提這件事,因為,台灣雖然已是民主國家,可是最近幾年發生在台灣的許多與民主相違背,且被貴國直接與間接地干涉的施政,讓我們意識到,必需更加小心謹慎此一普世價值的可能流失。要互相提醒必需讓民主人權更加深化,而利用您的訪台,以首都市長參選人的身份提出此一「人權信件」,便是達到這目的的方式之一。
首先,我們就以葛納爾的概念,提出類似的要求。葛納爾請命的對象為劉曉波,我們因為對貴國人權現況更加瞭解,因此,在此呼籲您訪台結束回國之後,希望能夠將我們的要求帶回去。即是:
請貴國政府無條件釋放所有良心犯,尤其是:呼籲維漢和平相處、落實民族自治卻以「分裂國家罪」被判重刑的維族學者伊力哈木・土赫提;推動「非暴力不合作」卻被控「煽動顛覆罪」的唐荊陵、袁新亭與王清營;倡導新公民行動卻被控「擾亂公共秩序」的郭飛雄;為揭露中共壓制言論自由的內部文件而被控「洩露國家秘密罪」的資深記者高瑜;以及在六四前夕參加私人紀念活動卻被控「尋釁滋事罪」的人權律師浦志強等人(此外,中國社科院研究員徐友漁、北京電影學院教授郝建、女作家劉荻及異議人士胡石根等人,也因參加六四的私人紀念活動被羈押後釋放,但是此種「預防性羈押」,是不見容於任何有人權觀念國家的)。
另外,一件與台北市有關的人權事件,也請您帶回我們的關切。即是,最近台北有重要的媒體,遭受境外的駭客惡意攻擊,而這些攻擊,據信,都與貴國有關。台灣與中國最大的不同之一,就是資訊流通的自由,而這樣的自由,我們不希望遭受任何干擾,無論來自何國。用不當的手段,進行兩國的「交流」,只會讓台灣與中國兩國關係,漸行漸遠。同樣地,我們必須再次告知您與貴國:根據住民自決的原則,台灣前途由2300萬人民決定,而不是由與台灣內政不相干的全中國人民來決定。
最後,期盼您在民主台灣的這幾天,聽到的不會盡是阿諛獻媚之詞。台灣和中國若是在國與國的「對等」原則下,您會發現,台灣真的是個非常「安全」、好客的地方,祝您此行「順利」地聽到真實的台灣人心聲。
(感謝華人民主書院秘書長王興中先生對中國人權現況提供之最新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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