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1/2014

UBER已拔山倒樹而來

江雅綺

UBER透過手機App,提供整合式高級叫車服務,在全球許多國家掀起風潮,但也引起許多違法爭議,可說走到哪,法律抗戰就到哪。在歐洲,荷蘭因為UBER未能保證司機有專業執照而開罰,西班牙因為UBER違反私人汽車不能收受載客報酬而開罰,UBER在其他歐洲主要城市如巴黎、布魯塞爾、柏林,也全數撞到法律門檻。在亞洲情況依舊,泰國UBER因為牌照問題業務受挫,在澳洲因為雪梨人質事件時藉機向急於離開的乘客抬高車價而備受抨擊,最近的一次,則是在中國重慶與台灣,UBER都面臨了主管機關的警告與調查。

但就如同UBER的創辦人在接受《紐約時報》專訪時說:「如果你將自己定位為要求只在某個已經合法的範圍內經營,你會發現你永遠不可能推出服務。腐敗的計程車產業會確保你永遠無法進入市場。」UBER似乎對挑戰現有法律樂在其中,對主管機關的開罰與計程車業的抵制也相對無感,不但在全球持續擴張,最近更得到中國百度6億美金的融資,前景仍然看好,也引起一片政府應該修改法令以免扼殺新創服務的呼聲。
許多人將UBER與台灣的第三方支付相提並論,因為兩者都是網路創新模式與舊有法律衝突的例子。不過,早生的第三方支付比晚出現的UBER命運坎坷。從法律門檻來說,要取得運輸服務業許可,與取得金融業許可,雖都是特許行業,但難易度不同,若無第三方支付專法,UBER比較輕鬆。

接受規定仍可經營

再來,第三方支付在歐美均早已於法有據,相對保守的是台灣,和四處烽火的UBER相比,第三方支付被國際認同的程度高。尤其,如果UBER值得受到鼓勵,台灣的第三方支付產業更值得大力推動。畢竟從台灣產業面而言,UBER是一家外國公司,但有心台灣經營第三方支付業務者(或電子票證),已經有既定的規模。
若由UBER的案子,批評台灣政府不鼓勵創新,那似乎也言過其實,UBER收取平台仲介費又需要手機定位付款,由保護乘客的角度出發,納入管理無可厚非,且納入管理和開放經營並不相違。易言之,UBER只要接受交通部的管理規定申請,仍然有機會合法經營叫車服務,然後為台灣消費者提供更好的服務。
由第三方支付到UBER,資訊服務穿透金融與運輸,下一個會被挑戰的行業,不知道是誰。但可以確定的是,數位狂潮拔山倒樹而來,加上資料整合與分析的能力提高,變化愈來愈快,未來科技與法律的拔河,一定還是高潮迭起、有好戲可看。

台北科技大學智財所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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