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時報
保羅·坎伯士
根據美國政府數據,美國約有十分之七的成人超重。2010年,美國疾病控制與預防中心(Centers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指出,74%的男性和65%的女性屬於超重或者肥胖。
但是一項新的關於體重和死亡風險間關係的綜合分析揭示了,這種說法是多麼的誇張和不科學。該項分析在十多個國家對近300萬研究對象進行了研究。
上周,這份發表在美國醫學會雜誌(Journal of the American Medical Association)上的綜合分析對近100項大型流行病研究的數據進行了分析,以確定體重與死亡風險之間的關係。如果有人認為,政府公共健康部門使用的“正常”或者“健康”體重等概念是有醫學文獻依據的,看了這些綜合分析的結果一定會大吃一驚。
美國疾控中心和美國國立衛生研究院(National Institutes of Health,簡稱NIH)的凱瑟琳·M·弗萊戈(Katherine M. Flegal)及其同事的這項研究發現,所有被列為超重的成人以及大多數被列為肥胖的人比所謂體重正常的人的死亡風險更低。如果政府重新定義,把不會增加死亡風險的體重定義為正常體重,那麼當前1.65億美國成人中約有1.3萬被列為超重和肥胖的人將會被重新歸類為體重正常人群。
具體地說,研究發現,在被列為超重的人中,死亡風險降低了6%,被列為一級肥胖(最低一級,大多數肥胖症屬於這一類)的人中死亡風險下降了5%。這意味着,中等身高(約1.62米)的女性,體重在108磅和145磅之間的比體重在146磅和203磅之間的死亡風險更高。中等身高(約1.78米)的男性,體重在129磅到174磅之間的比體重在175磅到243磅之間的死亡風險更高。
這樣一來,如果我們使用公共衛生部門的邏輯,他們利用體重和死亡率上升之間的聯繫來鼓勵人們控制體重,那麼我們就應該鼓勵那些現在被美國政府列為“體重健康”的7500萬美國成年人增加體重,進入風險更低、體重更高的範圍。
現實中,勸說所謂體重正常的人為了降低死亡風險而去增重當然講不通。這樣的建議忽略了一個事實:觀察性研究對應的死亡風險的微小變化,並不能作為科學依據,得出這些變化是由體重這個變量引起的,或者改變這個變量,就能改變死亡風險這樣的結論。
這是因為,觀察性研究只記錄數據關聯:如果被定義為超重或者輕度肥胖的人群面臨的死亡率出現細微變化,我們不知道,這一變化在多大程度上是由體重增加引起的,還是由其他因素導致的。同樣,嚴重肥胖的人群死亡率出現微小升高,我們也不知道這是由體重引發的,還是其他任何因素引發的,其中包括較低的社會經濟地位、飲食習慣以及伴隨飲食結構的體重周期性變化、社會歧視和恥辱感,或者是壓力。
換句話說,沒有理由相信,在大的體重範圍內觀察到的死亡風險的微小變化與體重有任何關係,或者認為主動增減體重能影響死亡風險。
我們是如何陷入這種荒謬的處境中的呢?這說來話長了。過去一個世紀以來,瘦逐漸變成上流社會的標誌,並被視為理想美體的標準,能給人帶來種種好處,美國人因此越來越崇尚瘦,以瘦為美。
除此之外,毫無根據地將至少1.3億美國人,以及世界其他地方的幾億人列為有“問題”,需要“治療”,這符合一些人的經濟利益。比如規模達到幾十億、上百億的減肥產業和大型製藥公司。它們為了贏得藥品監管者的好感,不惜投入重金,而監管者則會決定下一代減肥藥的命運。
熟悉歷史的人不會對此感到驚訝,此前也有先例,“事實”被用來證明某種文化偏執的合理性,滿足那些從這種偏執中獲利的人的經濟利益。
不要期望那些以製造恐慌為職業的人會理解,我們當前對“正常體重”的定義其實完全沒有意義。
保羅·坎伯士(Paul Campos)是科羅拉多州大學的法律系教授。還是《肥胖迷思:為何美國人對於體重的困擾危及你的健康》一書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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