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2013

黃創夏:當大學教授都忙著「對發票」...

NOWnews《今日新聞》

勿以「惡小」而為之,對!但是,有些事是「做錯了」卻未必是「犯重罪」,民主憲政的「比例原則」也必需要考量。

如果,光抓「小惡」耗費掉所有公共資源,卻讓「大惡」被揭發變成是「賭運氣」,這樣的「摘奸發伏」只「辦小不辦大」,檢調單位也是「拿著公家資源卻沒做對的事」,和最近被他們舉發是「貪污」之大學教授,本質是一樣的。

不能排除當然有一些「教授」會在特定工程審議時護航與拿紅包,這是「大貪」,許多這種「教授」在學界都有「公評」,卻甚少看到檢調司法人員積極揭發;還有許多涉入貪人民救命錢之高官,如李朝卿、如黃季敏,業界早有「名聲」,檢調司法人員卻總是辦在媒體的屁股後面。

納稅人養「檢調人員」,難道是要他們把力氣花在「發票」上面?

看看一大堆大學教授正忙著在「對發票」,又看到「林益世案」、「李朝卿案」的「斷點」一大堆,檢調單位還會主動替層峰高位者發新聞稿「主動澄清」,總讓人看不清,檢調司法人員的使命,到底是「為人民服務」?還是「甘為權貴者之鷹犬」?

這種「鷹犬」不會積極去查權貴者的問題,而是主動抓一大堆沒權沒勢的基層公務員與無拳無勇的象牙塔裡蛋頭,大張旗鼓,創造「業績」!

許多中油、中華電信和台電工會的朋友,都告訴過我許許多多、數量是以數百人在計算的另一種「司法正義」的故事。

這些公用事業中,有許多學歷不豐,也沒有正式公務員資格的技術工人,他們,可能會要出外勤,到一些工廠、大型商場等等配電、安置線路等等。搞的雙手黑油,滿臉油垢,不休息,很多時候連吃飯時間,都還忍饑打拚。熱情的台灣人,常常會在完工後,基於感激之心,請這些工人吃一頓飯。

可是,工商社會,大家太忙了,漸漸地,許多客戶有了變通之道,他們拿出一、兩百元給這些工人,請他們自己去買一點涼水,補充一些點心。檢調警司法這可找到了「業績」了,數百位的國營事業工人被依「貪污罪」追訴了,雖然許多業主在卷狀資料上都供稱無「行賄」動機(事實上也看不出到底圖了什麼利?),聲稱這是「人情世故」的「歡喜錢」,都無法撫平檢調警司法的「正義感」。
更無奈的是,他們的司法之路幾乎都一模一樣:一審、二審絕對嚴判,為了個把千百元,都被判七年以上的重刑。三審法院還有點良心,不敢定讞,就是發回更審。

於是,幾百名黑手工人,他們的晚年受困在無窮無盡的司法困擾中,羈押、停職、起訴、一審、二審、更一審、再二審、三審、更二審...被搞了十幾年才走出司法夢魘,此時,他們牙搖齒落,步履蹣跚,已是暮年,花掉了幾十萬元的訴訟費,這十幾年來,更無經濟來源。

但是,中油、台電、中華電信虧損了幾千億元,卻總是看不到檢調司法主動「摘奸發伏」,把這些弊端的兇手:那些高層、那些民代一一糾出,繩之以法!

這樣的故事,在台灣的基層社會中,還有多少?接下來,是一大堆象牙塔裡的蛋頭教授因為「發票」而受罪嗎?

這些年,不分藍綠,政府高官與檢調司法人員難道沒有上媒體被質疑之醜聞嗎?多的是!


但只要官方所謂的調查報告出爐,每一次,「正義之刀」並不意外的「輕輕舉起,悄悄放下」,調查程序中,相關人受禮遇的程度,讓人懷疑是否還有哪一條不為人知的「隱憲法」,高官與「自己人」都有某種程度之「豁免權」。

這樣的「隱憲法」與「豁免權」,適用於替扁脫罪的「司法院先進」與「法務部相關人士」,也適用於「林益世案」的幕後故事,還有李朝卿背後之斷點,以及許多「軍中買星星」之故事,只要檢調司法去調查,一定是一份「查無實據」的官樣文章。

有權判生,無權判死,司法人權,反正就是這麼一回事!

小老百姓、蛋頭教授,那就對不起啦!誰叫你沒有「隱憲法」的「豁免權」保障呢?只有乖乖地認真去對發票,別忘了,你們都只是「小咖」,不會有「余文」幫你扛起來一切的啦!

(黃創夏,資深媒體人、時事評論家,NOWnews《今日新聞》名家專欄作者)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