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4/2015

全球減排目標的實現將取決於各國意願

華爾街日報
Mandel Ngan/Agence France-Presse/Getty Images
上周,美國國務卿克裡和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在巴黎氣候談判間隙舉行會談。

全球190多個國家在巴黎簽署了一項裡程碑式的協議,通過引入一種全新的國際合作方法來抑制氣候變化趨勢。這一次,所有簽約國家──而不僅僅是發達工業國家──均承諾削減本國溫室氣體排放量。

然而,該協議是否能夠實現在本世紀後半葉基本消除化石燃料和碳排放經濟活動的目標,總體上依然取決於每個國家改革其能源生產、消費模式以及經濟運行方式的意願。

這是因為,協議的核心仰仗的是每個國家在本國政經環境下應對氣候變化的自主計劃。但這些計劃並無法律效力──這也是包括美國在內的一些國家一直主張的一個條件。不過,該協議的確從法律層面強制各國制定出統一的報告標準和審核流程,從而加大溫室氣體減排的力度。

對於發達國家來說,成功實現協議目標不僅僅需要盡快開始減排工作,還需要向窮困的發展中國家每年投入超過1000億美元,為後者的減排項目提供資金。窮困國家相應要做的工作則是,在發展經濟並幫助數以億計的人進入中產階級行列的同時,限制並最終大幅削減與化石燃料相關的碳排放。而過去100多年時間裡,化石燃料曾推動了其他國家的經濟增長。

為了發揮作用,該協議還必須從私人投資者、企業和國際借貸組織手中釋放數萬億美元投資。這些投資將用於太陽能、風能和核能等不產生碳排放的能源,更好的電動車電池等新技術,碳捕獲和碳儲存方式,建築能效的提高,以及擴大從大氣層中吸收二氧化碳的樹木和植被的面積。

有些人認為,相比強制執行的協議,這項自願達成的協議實際上可能會更有效地促進私人投資。在他們看來,這一安排將表明,政府不是在被迫履行一些堪稱它們有史以來最為雄心勃勃的計劃,因此政府反而更有可能實現這些計劃,它們也更有可能鼓勵私人投資者和企業提供幫助。

即使該協議的支持者也表示,每個國家的自願計劃需要隨時間推移逐漸加大力度,從而實現協議的目標。正因為如此,這些支持者歡迎定期審查、報告和透明度標準等措施,以及嘗試提高協議制定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減排量等義務。

世界自然基金會(World Wildlife Fund)美國氣候變化副總裁萊昂納德(Lou Leonard)稱,這一流程能夠最大限度地實現目標。他表示,這樣的協議不僅有了藍圖,還制定了工作流程。

Bill Spindle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