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2013

漫步文學曼哈頓

紐約時報
DWIGHT GARNER 

小說家加里·施特恩加特(Gary Shteyngart)的書非常有趣,也很傷感。幾年前,他曾接受一本叫做《摩登酒鬼》的雜誌採訪(沒錯,真有雜誌叫這名字,Modern Drunkard)。那是我讀過最有趣、最傷感的一篇訪談。

訪談中,於紐約書香夜生活十年間發生的種種,施特恩加特惋嘆不已。“能一塊兒喝酒的人太少了,”他說,“這裡的文學圈不挺我,我挺孤獨。”施特恩加特生於俄羅斯,他補充道:“挺可悲的,一想到我的先輩——給他們一瓶洗髮精,他們都能開個派對。”

曼哈頓的文學夜生活,是否正隨着它的文學基礎設施(某些酒吧、賓館、餐廳和書店)凋零而逝呢?不久前,我在阿爾岡琴(Algonquin)安營紮寨。在這家位於紐約中城區的賓館裡,桃樂絲·帕克(Dorothy Parker)、亞歷山大·伍爾科特(Alexander Woollcott)等一眾人曾沉浸在杜松子酒里,交換着各自如杜松子般激烈的尖厲刻評。而我則以阿爾岡琴作為跳板,在這小島般的城市縱橫交錯地往來數日,想看看它還剩下些什麼。之後,我又在這裡多做了幾回夜遊神;最起碼,我想,這樣我總可以吸取一些刁鑽古怪、以字為釀的老鬼們的精氣。

啟程之前,我向幾位喜飲善宴的作家與編輯求助。我想了解了解他們的看法:曼哈頓文學功率似大不如前,為什麼?他們的診斷各異。《巴黎評論》(Paris Review)的主編洛林·斯坦因(Lorin Stein)回答說,禁煙令“為那種無休止的消磨時間的拖延敲響了喪鐘,而那種拖延恰恰曾是這座城市文學生活的中心”。

伊珂出版社(Ecco Press)的出版人丹尼爾·哈爾彭(Daniel Halpern)暗示互聯網省卻了年輕作家對同伴、八卦與慰藉的需要。他補充說:“我那代人從詩歌和小說里感受到的激情,現已轉向了食物,我想,是轉向了製作泡菜、巧克力和啤酒吧。”文學雜誌《n + 1》創始人之一的馬克·格雷夫(Mark Greif)告訴我說,作家現在流連的場所是咖啡館,不是酒吧。而根據作家絲隆·克羅斯利(Sloane Crosley)的觀察,文學夜生活幾乎無法實時觀察。“紐約客有一種愛假設的自戀習慣,自得其樂,”她說,“那就是,假如他們意識不到某種環境的存在,那麼這種環境就不存在。”

以上諸君皆指出:書卷氣的人群已很大程度地分散到了布魯克林(Brooklyn),因為那裡房租更便宜。無論如何,我仍想以一個文學遊客的身份對曼哈頓考察一番。我想要觸及人們常去的老地方、新地方。我想看看,對於愛書癖、尋書人而言,這裡是否仍如西蒙·德·波伏娃(Simone de Beauvoir)所說:“紐約的空氣里有種東西,使睡眠徒勞無益。”

頭一晚,我先去了曼哈頓我最喜歡的酒吧,喝了一杯雞尾酒壯膽。酒吧名叫吉米的邊角(Jimmy's Corner),是個以拳擊為主題的邋遢地兒,像是被硬塞進了時報廣場時空連續體的一隅褶皺。麥克·麥格雷迪(Mike McGardy)就曾在這裡當酒保,當時他還在紐約州立大學賓厄姆頓分校(SUNY Binghamton)讀書,師從小說家約翰·加德納(John Gardner)。

這裡也是《紐約時報書評》的員工習慣性聚飲雞尾酒的場合。本世紀初我曾在該雜誌擔任編輯,那時但凡有值得喝兩杯的特殊活動,我們習慣來這兒。比如科馬克·麥卡錫(Cormac McCarthy)上電視那次,他眨巴着眼睛好似一隻默默耕耘的鼴鼠破土而出、終見日光——就是那集《歐普拉秀》(The Oprah Show)。見這小地方水泄不通,我很開心。

狼咖啡(Café Loup)也是門庭若市。這家優雅卻樸實的小酒館位於西村區(West Village),仍以其對編輯、學者及作家人群的吸引力,繼續扮演着銜接世代的橋樑角色。這家的法式雙炸薯條配第戎蛋黃醬、蝸牛和漢堡,仍是人對這一類食物最接近柏拉圖式的理想追求。當我90年代還住這附近時,在店裡曾看見過蘇珊·桑塔格(Susan Sontag)、保羅·奧斯特(Paul Auster)等人。《村聲文學增刊》(The Village Voice Literary Supplement)與我合作的一位編輯也常在吧台現身,一罐一罐地喝着隆河坡產的紅酒。現如今,用《巴黎評論》斯坦因的話講,“要說一個作家沒事兒待着混時間應該去哪兒,這可真是據我所知最接近老派感覺的一個地方了。”

順帶一提,斯坦因還對奧托(Otto)情有獨鍾。那是馬里奧·巴塔利(Mario Batali)開的一家休閑意大利餐廳,廚房直到午夜仍燈火通明。“酒保叫弗蘭克(Frank),鍾情於LRB和TLS之類的英語書評。”斯坦因說,“有天晚上,我就在吧台隨便與人閑聊,然後就為我們的博客簽下了一篇文章,為我們的雜誌打聽到一處靠譜的新辦公地點,還安排好了一樁面試——那人想來幫我們賣廣告。”(譯註:該段LRB和TLS為《倫敦書評》[London Review of Books]及《泰晤士報文學增刊》[Times Literary Supplement]的簡稱。)

言歸正傳,我草草消滅掉最後幾口漢堡,溜進了夜裡。

在曼哈頓,單憑文字就可吸引喧鬧的人群,若有任何人懷疑這一點,那他最近一定沒去過下東城區的新波多黎各詩人咖啡(Nuyorican Poets Cafe)。若說賽詩會(slams)在美國已漸褪流行,那麼這裡的人們顯然“孤陋寡聞”。那天我去早了;當天店裡有一場自願登台的詩歌賽,但還沒開始。店外,人們排起了百米長隊,天冷風涼。

入到店內,溫暖歡騰,還有便宜的瓶裝啤酒。當晚比賽的主持人出來暖場,對觀眾宣布:“這可不是死人守夜;你們如果感動了,就給點兒反應。”然後她告訴那幾個從觀眾里拽出來的評審,給表演者打分的標準是從零分到十分。“零分是拉什·林博(Rush Limbaugh),”她說,“十分就是米歇爾·奧巴馬(Michelle Obama)。”我真想把這套評分標準應用到我寫的書評里去。(林博是美國著名電台脫口秀主持人,一般認為其語言風格偏激鼓噪、充滿野性激情,是著名的極端保守派;相較之下,第一夫人米歇爾律師出身,一般認為其語言風格魅力圓滑、善於軟性煽情,與奧巴馬總統一樣是自由派——譯註)

三四個街口開外,相隔不遠就是克格勃酒吧(KGB Bar)。這是個幽暗、私密的蘇聯主題二樓酒吧,讓人不禁略期待在此偶遇一杯一杯乾着蘇聯紅(Stoli)的瑪塔·哈莉(Mata Hari)。邪典小說家克里斯·斯卡努瑟姆(Kris Saknussemm)正在店裡朗誦他的自傳體新書片段,書名《海猴子》(Sea Monkeys),軟頭骨出版社(Soft Skull Press)出版。與此同時,他的一個朋友在他背後,用口琴輕鬆地表演着曲調跳躍的即興小樂句。克格勃酒吧定期舉辦閱讀會活動,值得常來看看。那天晚上也不例外:觀眾雖不多,但個個心移神馳;斯卡努瑟姆獨挑大樑,宛如一位爵士樂大師。(“海猴子”[Sea Monkeys]是紐約海洋科學實驗室[New York Oceans Science Laboratory]培育的一種豐年蝦,因尾部長似猴尾而得名,學名Artemia Nyos[紐海科鹵蟲]。海猴子上世紀五六十年代通過漫畫書廣告等手段大規模營銷,打入美國青少年市場,因其獨特的生物特性而成為美國流行文化一部分,如今仍在小圈子內流行。普遍認為這是一種“邪典”文化——譯註)

我大步流星行至城市的另一端,來到“壺魚一鍋粥”(Kettle of Fish),想要喝一杯。這晚我已經喝了好幾杯了。這家老字號酒吧位於西村區克里斯托弗街(Christopher Street),是綠灣包裝工隊(Green Bay Packers)球迷酒吧(你就自己慢慢琢磨去吧)。這裡有低矮的天花板,有裝飾串燈,有溫馨的家庭氛圍,以及書香美譽。唯一在這裡,我是真看見有人一邊喝酒一邊擺弄手寫稿。我本想隨便跟這人聊兩句,但他看起來好像有些狂躁,跟磕了葯似的——也許他正在編校E·L·詹姆斯(E. L. James)的下一本書吧。最好還是讓他自個兒待着吧。

我的夜晚,止於“洛麗塔”(Lolita)——這家店是朋友們推薦我的,位於蘇活區布魯姆街。店門口掛着粉紅霓虹燈的手寫體字招牌,很棒;店裡的空間懶洋洋、大喇喇,出入的女人們看起來都好像臨時演員,個個都似正在萊娜·鄧納姆(Lena Dunham)拍的美國家庭電影頻道(HBO)連續劇《都市女孩》("Girls")片場串場一般。我很想跟你彙報一下她們都隨身帶了些什麼書在讀,但這一群人里不多的幾個讀者手中緊握着的都是Kindle電子書。當人們再也無法搞懂年輕貌美的女人們到底讀着什麼書時,曼哈頓的一部分浪漫就已經一去不復返了。這當兒,看來是該去希博伊根開個熟食店了吧。

回到阿爾岡琴,頭微微暈,我在門把手上掛起了“請勿打擾”的牌子——按這家賓館的版本,上面實際寫的是:“請安靜,我正在寫偉大的美國小說。”這可真是個有趣的小玩意兒,很值得帶回家,當作聖誕禮物,塞進聖誕襪里,送給你某個古怪的叔叔。話雖如此,很顯然,任何人若會把這牌子掛在房門口,那他或她絕對不可能正在寫什麼小說。

關於阿爾岡琴本身,亦即其近來大為裝修一事,令我百感交集。著名的圓桌早就沒了,這是當然,但隨之而去的還有那寒酸且過時的魅力。現在的阿爾岡琴略顯清冷、略有些企業感,雖然入內仍能見到鎮館名貓瑪蒂爾達(Matilda)懶懶地答謝着旅客惠顧。

雖然書店已消失多年,但以書為主題的時尚賓館、酒店,最近在曼哈頓可是相當充裕。圖書館酒店(The Library Hotel)位於麥迪遜大街(Madison Avenue),離紐約公共圖書館(New York Public Library)不遠。這家酒店做到了“既潮又宅”:其客房共計10層,每層對應杜威十進制圖書分類法中的一大類;其共計60間客房則各對應當層大類下的某小類主題,且各藏有一組該類圖書。

某間客房床上的抱枕寫着“愛書人絕不會孤單入眠”,這可真是有違千古之智呵。若你需要服務員收拾房間,在門把手上掛起那個小牌子吧——上面寫的是“請拂去我藏書的浮塵”。

(住在圖書館酒店的話,應該撥幾個小時給紐約公共圖書館——有好幾個原因,我告訴你一個比較鮮為人知的吧:紐圖的禮品店是我去過的與閱讀有關的禮品店裡最贊的。)

新開的“北麥賓館”(NoMad Hotel),得名於其地理位置——麥迪遜廣場公園以北(North of Madison Square Park)。這裡把書當作傢具一般部署,即有趣,又巧妙。北麥駐紮於一棟上世紀初巴黎美術學院風的大樓里,其公共空間既時尚,又兼具司湯達(Stendhal)小說般的壯麗莊嚴。就算你住不起這家的客房(起價約300美金),你也得來它家的“雞尾酒慢搖吧暨圖書館”喝一杯——這裡如地庫式的書牆四面全都打了燈,通連上下兩層的螺旋樓梯還是從法國南部進口的。

我在這裡呷着一杯亨利爵士琴酒調製的吉布森雞尾酒(Gibson made from Hendrick's gin),消磨了很長一陣兒時間。而且我還會再來的——儘管,我同意《n + 1》編輯格雷夫的觀點——他告訴我:“但凡任何人邀我去賓館的酒吧或大廳會面,那就意味着我又得挨一個小時的罪,因為在這種地方做東的人總是鈔票多、見識少。”

曼哈頓有眾多老賓館與文學息息相關,只需徒步徜徉,感受這些賓館、酒店散發出的氣場,便可享受一個有意義的午後,如我此行所至一般。廣場大酒店(The Plaza),位於中央公園(Central Park)。在這裡,埃洛伊斯(Eloise)胡作非為;在這裡,杜魯門·卡波特(Truman Capote)舉辦了1966年那場“黑與白”舞會;斯科特·菲茨傑拉德(F. Scott Fitzgerald)則把這裡作為其小說的一部分,寫入了《了不起的蓋茨比》(The Great Gatsby)。而田納西·威廉姆斯(Tennessee Williams)則曾居住在位於中城區的愛麗舍酒店(Hotel Elysée)頂層;這家酒店大廳旁邊就是猴子酒吧(Monkey Bar)——如今店主合伙人之一是《名利場》雜誌的主編格雷頓·卡特(Graydon Carter)。

安索尼亞(The Ansonia)位於上西城區,曾是一家公寓式酒店。索爾·貝婁(Saul Bellow)曾在中篇小說《只爭朝夕》(Seize the Day)中親切地描述過這家酒店。凱雷酒店(The Carlyle)則擁有永恆的白蒙酒吧(Bemelmans Bar),其內牆壁畫全部出自《瑪德琳》(Madeline)系列的創作者之手。約翰·契弗(John Cheever)曾宣稱:“我是在聖瑞吉(St. Regis)被懷上的。”除此之外,還絕不能忘了切爾西酒店(Chelsea Hotel),席德(Sid)曾在這裡與南希(Nancy)嬉鬧;每個你能想到的人,從查爾斯·布考斯基(Charles Bukowski)到帕蒂·史密斯(Patti Smith)亦都曾在這裡徘徊。再來一條以假亂真的異聞吧:傳說亞瑟·C·克拉克(Arthur C. Clarke)的《2001:太空漫遊》(2001: A Space Odyssey)也是在切爾西酒店裡寫就。(《瑪德琳》系列創作者即路德威·白蒙[Ludwigs Bemelmans];聖瑞吉指聖瑞吉酒店;所謂“嬉鬧”,此處席德指性手槍樂隊貝斯手,他曾在樂隊解散後與女友南希在切爾西酒店內居住數月,期間經常聚眾吸毒、狂歡,後南希被匕首捅死於酒店內,席德則曾被懷疑及指控為謀殺南希的兇手——譯註)

翌日,我開始攻略書店。曼哈頓如今書店數量大不如昔。位於第八街和第十四街之間的第四大道“書街”(Book Row),曾一度開有多達三四十間舊書店(這其中最後一間也於1988年關張)。然而,這座城市的倖存者依然美觀奪目。

“鮑曼善本”(Bauman Rare Books)位於中城區,我最喜歡由這裡開始一整天的書店列游。這地方是用來遠觀的,不可褻玩。這裡的卷冊看着叫人憐愛,標價令人心疼。在這裡,你大可以對1669年的米爾頓《失樂園》(Milton's "Paradise Lost")初版本暗送秋波;別人回以減價拋售,僅3.5萬美金而已。我不是精本良卷的收藏者;我喜歡便宜的版本,買來可以恣意勾畫、墊杯子、“啃”讀,或甩飛了砸貓玩兒。不過話說回來,鮑曼好歹湊合算是個神殿吧——倒可以來這裡感受一下某種敬畏之情。

在切爾西區,192書店(192 Books)鋪着硬木地板。店裡書不多,但無論虛構還是非虛構,悉數精挑細選。(我去那天,超模海倫娜·克里斯滕森[Helena Christensen]也在店裡)這地方很可愛。街對面幾乎正對着另一家同樣值得一逛的書店,叫“印刷品”(Printed Matter),專營各種藝術家的出版物——從蹩腳的廉價詩畫小冊子,到奇貴無比的大部頭,應有盡有。“印刷品”具有朋克精神和一種叛逆的感覺。

我也很喜歡小逛一下“非壓抑性非帝國主義廉價書店”(Unoppressive Non-Imperialist Bargain Books)——因它這店名,也因它家精選了很多另類的廉價拋售品,且尤其關注地下漫畫、鮑勃·迪倫(Bob Dylan)之類的主題。前不久我去那次,店裡正吱吱呀呀的播着迪倫新出版的黑膠唱片。迪倫的聲音聽起來,就好像克萊夫·詹姆斯(Clive James)對蘭迪·紐曼(Randy Newman)的那番描述一般:“天啟嘶審官(the hoarse foreman of the apocalypse)。”

這裡值得一講的好書店還有好多,包括蘇活鬧市區的中堅分子——“住房工廠咖啡書店”(Housing Works Bookstore Cafe)。店裡精選的圖書非常厲害,盈利則資助給一個艾滋病慈善項目。許多時髦的婚禮也選在住房工廠舉辦。

最好的這兩家,我留到了最後。聖馬克書店(St. Marks Bookshop)是下東城區的一家獨立書店,當你精神萎靡時,需要一劑醒神良藥——提醒你世界文學文化依然不可小覷、不可正視、不可亡、不可數、不可知——那這就是你該來的地方。店裡精選的圖書優異自不必說,更棒的是架上陳列的各種文學雜誌和外文期刊。你走進店裡一看,心想:這些人跟我是一國的。

史傳德書店(Strand)位於百老匯大道828號,離這兒也不遠。史傳德是曼哈頓書店的原爆點,如今仍是業界中心。能瀏覽一眼這裡的書架,就算是專程從倫敦飛來也值得了。店裡整整三層塞滿了書,新書舊書都賣。史傳德當下的“牛皮”吹的是“18英里的書”。(我年紀還真夠大了;我有一件體恤衫,上面寫的還是“8英里的書”。)這家書店,數十年來拯救無數作家與評論家於水火:他們來店裡賣掉多餘的書,以及為寫書評而免費獲贈的書,只為換取一點救急的現金。

喬納森·弗蘭岑(Jonathan Franzen)在其小說《糾正》(The Corrections)中,便描寫了這樣一幕,抓住了如此橋段的跌宕起伏:“七月的一個禮拜五,他錢花光了。面臨著周末與茱莉亞的約會——她可是在電影院買零食飲料都能花掉十五塊美金的主兒——他把書架上所有的馬克思主義都掃清了,裝進兩個極沉重的包兒里,拿到了史傳德。這些書原裝護封可都還在,標價合計3900塊。史傳德的一個買手隨便估了估價,當即宣判:‘65。’”

至此,於文學曼哈頓,我所見已豐;我終於同意伍迪·艾倫(Woody Allen)在其1979年的電影《曼哈頓》(Manhattan)片頭的吟誦:“他痴戀着紐約市。他盲目崇拜紐約的一切,痴迷得不成比例。”我再一次感動得五體投地。

最棒的是,我還有點兒時間,還能再多去幾個酒吧。

我已聽說好多關於達洛維(Dalloway)的好評,這家店位於蘇活區布魯姆街,是新張的餐廳兼雞尾酒慢搖吧,店裡傳遞着弗吉尼亞·伍爾芙(Virginia Woolf)的精神,通着她的靈。這地方很可愛,採光主要靠蠟燭,底樓酒吧充滿活力,放眼望去幾乎全是女孩兒(店主二人均為驕傲出櫃的女同志)。我當天隨身帶着一本馬丁·艾米斯(Martin Amis)的傳記,坐在樓上吧台,鄰座女人對我說:“那天晚上我在他家吃飯來着。”——這,按聊天搭訕界的常規來看,是個挺不錯的話頭兒。

西村區的白馬(White Horse),是例行之地。在這裡,迪倫·托馬斯(Dylan Thomas)把自己喝死了;阿娜伊絲·寧(Anaïs Nin)和西莫爾·克里姆(Seymour Krim)“不合時宜”地大談公事。在這家的廁所牆上,有人還胡亂塗抹過一句“回家吧,凱魯亞克!”(Go home, Kerouac!)想必是書於這位垮掉派作家當年在此飲歡的時節。這間酒吧現在不思進取了,吃老本了——不過,管他娘的呢:別人有這資本啊。酒吧牆上仍然掛着迪倫·托馬斯的紀念品;而且在店裡總感覺諾曼·梅勒(Norman Mailer)隨時有可能走進來,看哪個白痴不順眼就把丫揍出去。

我的最後一站是“麥克索利的老愛爾啤酒屋”(McSorley's Old Ale House)。這家店又穿城了,在東村,這裡招引的人群數量是白馬的10倍。這是曼哈頓最老的一家愛爾蘭小酒館,歷史可追溯至19世紀中葉。店裡招待過的客人據說包括亞伯拉罕·林肯(Abraham Lincoln)、“老大”特威德(Boss Tweed)及伍迪·蓋瑟瑞(Woody Guthrie)。

店裡作家總是絡繹不絕。約瑟夫·米切爾(Joseph Mitchell)有一本故事集就叫《麥克索利的美妙沙龍》(McSorley's Wonderful Saloon),E·E·康明斯(E.E. Cummings)描述這裡釀造的是“令你永遠不會變老的愛爾啤酒”。

那一晚,就我在麥克索利店裡待的幾小時而言,在場的文學人士有多少種?這我沒法兒說。因為我一種都不認得。但空氣中蜂鳴的鼎沸人聲,讓我想起了小說家沃爾特·肯(Walter Kirn)不久前剛說過的一段話——有關大城市對年輕作家而言為何仍然至關重要:

“對於有抱負的作家,我的建議是去紐約,” 沃爾特·肯說,“或者,如果你去不了紐約,那你就去一個對你來說代表着紐約的地方。那裡的寫作水準要高,那裡要有別人分享着你的夢想;在那裡,你可以大談特談一再地談你的興趣。寫書始於談書,正如同大多數的人類的計劃一般;亦始於耳濡目染——你打算做的事,有人已經做成了,近朱者赤。”

什麼時候你到這兒來了的話,年輕人,去找找加里·施特恩加特吧。

尋找枕邊書

紐約市有800來萬人口,而來紐約的方法也差不多有那麼多種。不要嘗試威爾·法瑞爾(Will Ferrell)在電影《聖誕精靈》(Elf)中的那個方法——他沿林肯隧道(Lincoln Tunnel)徒步走進曼哈頓的啊。(林肯隧道全長約兩公里半,素以車流量大、早晚高峰交通擁堵、事故頻發聞名,且被視為全美境內恐怖襲擊高危地點之一——譯註)

飲食

一個書卷氣十足的長周末,應當始於一杯酒。麥克索利的老愛爾啤酒屋(McSorley's Old Ale House; 15 East Swventh Street; 212-473-9148; mcsorleysnewyork.com),擁有潮熱、忙碌、文學和非常紐約的氛圍,是個不錯的開始。另一間“躁老頭”似的酒肆,我的最愛,也是迪倫·托馬斯曾經的老窩,是白馬酒館(White Horse Tavern; 567 Hudson Street; 212-989-3956)。再建議兩家稍柔和一點的吧:溫馨如家的壺魚一鍋粥(Kettle of Fish; 59 Christopher Street; 212-414-2278; kettleoffishnyc.com),以及更為性感誘人的達洛維(Dalloway; 525 Broome Street; 212-966-9620; thedallowaynyc.com),後者店裡全都是蠟燭和維吉尼亞·伍爾芙的紀念品。

吃晚飯,有狼咖啡(Café Loup; 105 West 13th Street; 212-255-4746; cafeloupnyc.com),這家位於西村的小酒館優雅樸實,數十年來招待過無數的作家、學者和編輯。嘗嘗這家的蝸牛,還有法式雙炸薯條配第戎蛋黃醬吧。深夜,向奧托藏酒閣披薩屋(Otto Enoteca Pizzeria; One Fifth Avenue; 212-995-9559; ottopizzeria.com)出發。這是馬里奧·巴塔利開的一家休閑意大利餐廳。來吃這裡的意麵和披薩,你可能會遇到流連於吧台的《巴黎評論》主編洛林·斯坦因。試試看向他推銷你寫的小短篇吧。

打尖住宿

至於酒店,中城區的阿爾岡琴(Algonquin; 59 West 44th Street; 212-840-6800; algonquinhotel.com)是個經典,桃樂絲·帕克曾在這裡“會見眾紳”。不過,店裡最近的裝修倒使得其略顯冷清、呆板。圖書館酒店(The Library Hotel; 299 Madison Avenue; 212-983-4500; libraryhotel.com)是個既宅又潮的精品酒店,客房樓層嚴格服從杜威十進制圖書分類法編製。更戲劇化一點的,有北麥賓館(NoMad Hotel; 1170 Broadway; 212-796-1500; thenomadhotel.com),位於一棟上世紀初巴黎美術學院風的大樓內。至少,你得要來這家賓館寬廣、宏大、扶搖、但常常爆滿的圖書館裡喝一杯。

書店

史傳德(strandbooks.com),這裡的座右銘是“18英里的書”,整整三層樓連牆縫裡都塞滿了各種新書、舊書。來此小游一番,絕對值回你的飛機票價。想要小型的、可人的、精心安排的書店,可以試試192書店(192 Books; 192 10th Avenue; 212-255-4022; 192books.com)。最後,還有蘇活區彈石路上的住房工廠咖啡書店(Housing Works Bookstore Café; 126 Crosby Street; 212-334-3324; housingworks.org/locations/detail/bookstore-cafe)。像這家書店一樣既做好事又賣好書,永遠都是最令人幸福的組合。

本文作者德懷特·加納(Dwight Garner)是《紐約時報》書評作家。

北麥賓館(NoMad Hotel),由百老匯大道上的史傳德往北過16個街區即到。在這裡的圖書館酒吧(Library Bar)里,顧客可以一邊讀書一邊喝喝雞尾酒或咖啡。
北麥賓館(NoMad Hotel),由百老匯大道上的史傳德往北過16個街區即到。在這裡的圖書館酒吧(Library Bar)里,顧客可以一邊讀書一邊喝喝雞尾酒或咖啡。
在圖書館酒吧(Library bar)里翻着書。
在圖書館酒吧(Library bar)裡翻著書。
狼咖啡(Café Loup),位於西村,這家小酒館數十年來招待過無數的作家、學者和編輯。
狼咖啡(Café Loup),位於西村,這家小酒館數十年來招待過無數的作家、學者和編輯。
(從狼咖啡)穿城而過,克格勃酒吧(KGB Bar)定期舉辦閱讀會。
(從狼咖啡)穿城而過,克格勃酒吧(KGB Bar)定期舉辦閱讀會。
克格勃酒吧陰暗、私密。
克格勃酒吧陰暗、私密。
往東再走一些,就是新波多黎各詩人咖啡(Nuyorican Poets Cafe)。「若說觀眾評分的賽詩會(slams)在美國已漸褪流行,那麼這裡的人們顯然『孤陋寡聞』。」
往東再走一些,就是新波多黎各詩人咖啡(Nuyorican Poets Cafe)。「若說觀眾評分的賽詩會(slams)在美國已漸褪流行,那麼這裡的人們顯然『孤陋寡聞』。」
新波多黎各詩人咖啡店外排着隊,店內有閱讀活動。
新波多黎各詩人咖啡店外排着隊,店內有閱讀活動。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