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金融時報
過去5年中國大規模群體性騷亂,大部分與環境維權有關。因環境污染導致的傷害與恐懼,已成為中國社會動盪的首因。
中國城市居民(或者說新興的“中產階級”)絕少游行示威。他們對現實的不滿,幾乎全通過手指擊打鍵盤來發泄。但過去5年間,時代似乎變了,人們開始走上街頭。
2012年,寧波、什邡、啟東連續發生群體性抗議事件。再往前回溯5年,各地亦抗議不絕:大連市民反對PX化工廠、各地反對垃圾焚燒廠、廈門市民“散步”反對PX化工廠、上海市民因反對高鐵而上街“購物”、北京六里屯居民因反對垃圾焚燒廠而包圍環保總局。市民不但敢於上街,而且一而再,再而三,此伏彼起。
不僅如此,沖突也一再升級。2012年以前的各次事件,官民雙方還算剋制,但2012年以來,市民與政府、警察頻發沖突,引起社會騷亂。
自1996年以來,環境群體性事件年均增長29%,2011年,環境重大事件增長120%。中國環境科學學會副理事長楊朝飛這樣說。
據《南方周末》報道,中國社科院研究員單光鼐認為,“違法徵地拆遷、勞資糾紛和環境污染是造成群體性事件的三駕馬車。”
市民為何敢於上街?
中國城市發生的動盪,首要因素是環境污染所導致的傷害與恐懼。但中國人有很多不滿,包括對對腐敗和貧富分化,為什麽只有環境問題才令市民大規模走上街頭?
原因有三:一,環境污染已觸及市民底線,威脅到健康和生命。一個人可以安於附近的企業家比自己富一萬倍,但無法容忍孩子因這個企業的污染而得病。
二,環境維權跟政治無關,不挑戰現行體制的權威,市民不必顧慮被扣政治帽子。
三,環境問題與“違法徵地拆遷、勞資糾紛”不同,它的影響範圍更大,一個大型化工廠可影響一百萬人,當數萬、數十萬人有共識時,就很有可能突破孤單個體的恐懼,共同走上街頭。
環保部門不作為是沖突升級重要原因
但環境污染由來已久,為什麽只有近年來才引發劇烈沖突?
政府環保部門的不作為,是重要原因。
環保官員和部分研究者喜歡提到,這些大規模騷亂事件的主因並非環境問題。比如四川什邡宏達鉬銅礦技術並不落後,主要問題是這一大項目將替代許多污染嚴重的小型鉬銅礦企業。這些企業主的不滿,是導致公眾走上街上的原因之一。而寧波的騷亂,是因鎮海區村民對拆遷補償不滿,他們運用“環保”名義,成功動員了寧波市民上街抗議。
這些說法也有道理,騷亂的起因是利益沖突,而利益沖突多種多樣,並非限於環境問題,環境問題也許只是一個“政治正確”的藉口。中央政府的環保部並不能代替地方政府的職責。
但這同樣不能成為環保部門“與我無乾”的藉口。目前來看,環保部門喜歡“與我無乾”這種論調,比如一位環保部的官員在十八大上接受媒體採訪時,談到這幾起群體性事件,他首先說出現一些環境問題,“這是規律”,然後總結了四個原因:“一是未批先建,二是在環境影響評價方面有待進一步改進,三是也有所在地政府的執政能力問題,四是有關重大項目社會風險評估的法律不健全、機制不健全。”總之,在他看來,除了在環境影響評價方面“有待進一步改進”,這些因環境之名而發生的社會騷亂,似乎跟環保部沒什麽關系。
但不如如何,所有這些沖突都因“環境”之名出現,如果環境問題處理妥當,也許會出現小規模沖突,但絕不會引發眾多市民參與的大規模抗議。
環保部門可為解決沖突發揮關鍵作用
但環保部門在控制社會沖突風險方面,可發揮關鍵作用。在2007年廈門PX事件中,同樣有其他利益沖突的隱情,比如PX工廠所在區域的房地產商和業主,為了防止地產因工廠而跌價,以環保之名鼓動廈門人抗議。在這一點上,廈門PX事件與2012年騷亂事件並無二致。但事件的發展卻大相徑庭,廈門PX後來較為和諧地解決,而後者以引發沖突而收場。原因何在?因為在廈門PX事件進行中間,環部部門及時介入,避免了沖突的發生。
2007年6月7日早上,當廈門市民與政府對峙之時,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岳對新聞界通報,環保總局將立即對廈門市全區域進行規劃環評。他希望廈門市政府參考規劃環評結論對現有規劃進行合理調整,盡可能改變現有化工區緊鄰居民區的局面。
這一聲明立即引發正面效應,在沒有發生沖突的前提下,這一項目取消。
盡管環保部門權力不大,但它代表的是中央政府在環境事務上的態度。當發生官民沖突時,地方官員習慣將維權者以刁民、鬧事者、煽動者對待,傾向於強力壓制。而環保部門出面,及時解除了沖突的可能,因為環保部門代表了中央政府的態度,地方政府不可能逆勢而為,一意孤行。同時,環保總局的及時出面,也維護了中央政府的權威與民望。
環保部門在最近5年中無所作為
但在其後的群體性事件中,最顯著的就是2012年騷亂中,環保部一聲不吭,毫不作為,任由事態惡化,並在事後試圖撇清關系。
環保部門的不作為並不僅於此。過去的5年,是中國環境惡化嚴重的5年,也是環保部門鮮有作為的5年。公眾知情、公眾參與是解決沖突的核心方案,在5年之前,環保部門已出台了《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制訂《環保信息公開條例》,以保證公民的環境知情權與參與權。如果這些辦法得到實施,就不可能出現環境抗議事件。但不知何故,在最近5年間,這些辦法仍只是條文。
在5年之前,環保總局掀起一次次環保風暴,打擊違法大公司,包括最大的電力集團;實施區域限批,對違法的地方政府,在整改之前不批準新項目;叫停圓明園違法工程,並召開史無前例的公開聽證會,使之成為公眾參與、民主決策的典型;研究規劃環評法規,積極研究綠色GDP,希望解決中國GDP崇拜問題。但在最近的5年間,類似舉措不見蹤影。
更加奇怪的是,環保部放鬆環評審批,令全國、特別是西部生態脆弱區的大型工程暢行無阻。而不顧環境與社會影響、蔑視公眾參與的大型工程,正是發生社會騷亂的根源。
中國政府環保部門很小,但環境事務茲事體大,不但關繫到健康、生命、社會公平,現在更關繫到動盪風險。一個環境問題可引發城市騷亂,舉國不寧。是否能引起更嚴重的後果,也未可知。因此,中國新一代領導人應以大局觀看待環境問題與自己的環保部門。
作者為《中外對話》北京辦公室副總編劉鑒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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