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金融時報
馮興元
詹姆斯·M·布坎南是公共選擇學派奠基人和代表人物之一、憲政經濟學之父。這位大師級人物不幸仙逝於美國時間今年1月9日,終年93歲高齡。布坎南以有關公共選擇和憲政經濟學理論的傑出研究而馳名於世,因其“發展了經濟和政治決策的契約論與憲法基礎”而榮獲1986年諾貝爾經濟學獎。
世界上最可怕的力量可能是思想的力量。思想可以改造人。在布坎南1946年進入芝加哥大學之前是一個真誠的社會主義者。按他自己在芝大期間的話說,他原以為自己是一位“自由至上的社會主義者”,但在大學裡,布坎南受其導師奈特教授的影響,很快轉為市場經濟的堅定的擁護者,作為自由至上主義者和憲政主義者終其一生。無獨有偶,另外一位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哈耶克也有著類似的經歷。哈耶克在早期也曾經是個費邊社會主義者,也曾經希望通過國家乾預來解決一些市場中存在的問題。但他受到老師米塞斯的影響,也被其轉化成為一位自由至上主義者和憲政主義者。
公共選擇主要涉及非市場決策。該理論的研究工具和方法為經濟學的工具和方法,包括價格理論。公共選擇理論把政治舞臺理解為市場,即政治市場,把選民、利益集團、官僚和政治家等行為主體視為政治市場中的經濟人,即自利的效用最大化者。公共選擇理論把政治市場上選民的選票視同為經濟市場上消費者的貨幣。
20世紀的那場大蕭條以來,經濟學家大多忙於指責“市場失靈”,布坎南與其同仁則反其道而行之,直擊“政府失靈”問題,而且是以其之道,反治其人。按照布坎南1972年的話:“我們想要做的事情,就是把40年來人們用以檢查市場經濟的缺陷和不足的方法,原封不動地用來研究國家和公共經濟的一切部門”。
布坎南所代表的公共選擇的弗吉尼亞學派,其核心假設之一就是經濟人假設。在公共選擇理論創建之前,人們把經濟和政治看作為“兩張皮”,適用不同的假設,實際上也假定了社會中的人患有“人格分裂症”:他在經濟領域被視為自利取向的,在政治領域則是利他取向的。舉個例子說,一位大亨在房地產市場上叱吒風雲。我們暫且將他尊稱為“任總”。經濟學家會說,“任總”可以被視為經濟人,一位自利的效用最大化者。後來,“任總”進入了政界,當上了總統。經濟學家會說,可以將他視為利他取向者。這裡,“任總”似乎成了人格分裂症患者。他在經濟領域被認定是自利取向的,在政治領域則是利他的。但是,與其說“任總”是位人格分裂症患者,還不如說經濟學家患上了這種病。這是因為經濟學家一會兒是性惡論者,一會兒是性善論者。倒是“任總”這位大亨無論是在經濟領域,還是在政治領域,他依然故我。
公共選擇理論誕生之後,除了公共選擇經濟學家之外,越來越多的人接受了經濟與政治不是“兩張皮”的處理方法。無論是在經濟領域,還是在政治領域,行為人均可被假設為經濟人,所謂自利的效用最大化者。經濟人假設並不意味著人性只有自利的一面,沒有利他的一面。但是經濟人假設是強有力的。基於這種假設,公共選擇經濟學家推導出許多約束行為主體的基本規則。這種基本規則被布坎南稱作為“憲”,或者說“憲法”,“憲政”,“立憲”或“憲則”。
公共選擇對“憲”的研究為布坎南後來所特別重視的憲政經濟學奠定了基礎。憲政經濟學涉及對基本規則的經濟學分析。它相當於一種更高層面的公共選擇理論。憲政經濟學討論集體決策中的兩個階段,即立憲階段和立憲後階段。前者屬於制定規則的階段,涉及對規則的選擇;後者屬於規則制定之後的階段,涉及規則下的選擇。
聯繫到中國的狀況,也需要區分對不同規則的選擇和既定規則下的選擇。改革更是對不同的規則做出選擇,而不僅僅停留在既定規則下的選擇。一個良好運作的社會,需要遵循一些基本規則。《國語》曰“順其憲則”,《舊唐書》言“永垂憲則”。 道理就在於此。中國的很多所謂改革只是現有規則和既得利益格局下的修修補補,真正的改革往往需要打破現有規則和既得利益格局。我們要建立和維護一個憲則秩序,或者憲政秩序,而不是聽命於一個特權秩序。
一代思想大師布坎南雖然離開了我們,但是給我們留下了眾多經世濟民的思想寶藏。布坎南的很多著作已經譯介到中國。我個人在2004年有幸組織翻譯和出版了布坎南的《憲政經濟學》一書。該書其實由兩本著作合二為一,其一為《徵稅權》,其二為《規則的理由》。在《徵稅權》開首初,布坎南引用了大法官馬歇爾的一句話“徵稅的權力涉及毀滅的權力”。正因如此,布坎南在書中不遺餘力地分析和推導限制政府徵稅權的基本規則。最近在天則經濟研究所的新年期許會議上,胡舒立女士指出,下一階段會是憲政經濟學家的時代。可以說,這也將是布坎南復活的時代。大師身逝,憲則永垂!
世界上最可怕的力量可能是思想的力量。思想可以改造人。在布坎南1946年進入芝加哥大學之前是一個真誠的社會主義者。按他自己在芝大期間的話說,他原以為自己是一位“自由至上的社會主義者”,但在大學裡,布坎南受其導師奈特教授的影響,很快轉為市場經濟的堅定的擁護者,作為自由至上主義者和憲政主義者終其一生。無獨有偶,另外一位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哈耶克也有著類似的經歷。哈耶克在早期也曾經是個費邊社會主義者,也曾經希望通過國家乾預來解決一些市場中存在的問題。但他受到老師米塞斯的影響,也被其轉化成為一位自由至上主義者和憲政主義者。
公共選擇主要涉及非市場決策。該理論的研究工具和方法為經濟學的工具和方法,包括價格理論。公共選擇理論把政治舞臺理解為市場,即政治市場,把選民、利益集團、官僚和政治家等行為主體視為政治市場中的經濟人,即自利的效用最大化者。公共選擇理論把政治市場上選民的選票視同為經濟市場上消費者的貨幣。
20世紀的那場大蕭條以來,經濟學家大多忙於指責“市場失靈”,布坎南與其同仁則反其道而行之,直擊“政府失靈”問題,而且是以其之道,反治其人。按照布坎南1972年的話:“我們想要做的事情,就是把40年來人們用以檢查市場經濟的缺陷和不足的方法,原封不動地用來研究國家和公共經濟的一切部門”。
布坎南所代表的公共選擇的弗吉尼亞學派,其核心假設之一就是經濟人假設。在公共選擇理論創建之前,人們把經濟和政治看作為“兩張皮”,適用不同的假設,實際上也假定了社會中的人患有“人格分裂症”:他在經濟領域被視為自利取向的,在政治領域則是利他取向的。舉個例子說,一位大亨在房地產市場上叱吒風雲。我們暫且將他尊稱為“任總”。經濟學家會說,“任總”可以被視為經濟人,一位自利的效用最大化者。後來,“任總”進入了政界,當上了總統。經濟學家會說,可以將他視為利他取向者。這裡,“任總”似乎成了人格分裂症患者。他在經濟領域被認定是自利取向的,在政治領域則是利他的。但是,與其說“任總”是位人格分裂症患者,還不如說經濟學家患上了這種病。這是因為經濟學家一會兒是性惡論者,一會兒是性善論者。倒是“任總”這位大亨無論是在經濟領域,還是在政治領域,他依然故我。
公共選擇理論誕生之後,除了公共選擇經濟學家之外,越來越多的人接受了經濟與政治不是“兩張皮”的處理方法。無論是在經濟領域,還是在政治領域,行為人均可被假設為經濟人,所謂自利的效用最大化者。經濟人假設並不意味著人性只有自利的一面,沒有利他的一面。但是經濟人假設是強有力的。基於這種假設,公共選擇經濟學家推導出許多約束行為主體的基本規則。這種基本規則被布坎南稱作為“憲”,或者說“憲法”,“憲政”,“立憲”或“憲則”。
公共選擇對“憲”的研究為布坎南後來所特別重視的憲政經濟學奠定了基礎。憲政經濟學涉及對基本規則的經濟學分析。它相當於一種更高層面的公共選擇理論。憲政經濟學討論集體決策中的兩個階段,即立憲階段和立憲後階段。前者屬於制定規則的階段,涉及對規則的選擇;後者屬於規則制定之後的階段,涉及規則下的選擇。
聯繫到中國的狀況,也需要區分對不同規則的選擇和既定規則下的選擇。改革更是對不同的規則做出選擇,而不僅僅停留在既定規則下的選擇。一個良好運作的社會,需要遵循一些基本規則。《國語》曰“順其憲則”,《舊唐書》言“永垂憲則”。 道理就在於此。中國的很多所謂改革只是現有規則和既得利益格局下的修修補補,真正的改革往往需要打破現有規則和既得利益格局。我們要建立和維護一個憲則秩序,或者憲政秩序,而不是聽命於一個特權秩序。
一代思想大師布坎南雖然離開了我們,但是給我們留下了眾多經世濟民的思想寶藏。布坎南的很多著作已經譯介到中國。我個人在2004年有幸組織翻譯和出版了布坎南的《憲政經濟學》一書。該書其實由兩本著作合二為一,其一為《徵稅權》,其二為《規則的理由》。在《徵稅權》開首初,布坎南引用了大法官馬歇爾的一句話“徵稅的權力涉及毀滅的權力”。正因如此,布坎南在書中不遺餘力地分析和推導限制政府徵稅權的基本規則。最近在天則經濟研究所的新年期許會議上,胡舒立女士指出,下一階段會是憲政經濟學家的時代。可以說,這也將是布坎南復活的時代。大師身逝,憲則永垂!
馮興元,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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