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7/2013

台灣海洋需要大鯊們

林永堅

近來漁業署針對大白鯊及象鮫這兩種大鯊的捕獲管理,進行草案公告,此舉令人欣喜,但會不會是昔日《稀有鯊魚漁獲通報》的原地踏步呢?

目前要談台灣是否全面禁止捕鯊,或許為時尚早;但鯊魚其實有大有小,若大鯊小鯊政策切割,先討論嚴格保育大型鯊魚,則時機已到。大鯊們成長不易、數量不多,而鯨鯊(豆腐鯊)、大白鯊、象鯊、公牛鯊、巨口鯊等,都是會現身台灣海域的珍貴海洋訪客。去年底短短一個月內,陸續在台灣東部沿近海抓到3尾大白鯊,還有世上罕見的巨口鯊!但個人感覺相當不對勁,台灣身為海洋國家,是該做些什麼了。

事實上,鯊魚作為海洋高階掠食者,緊緊維繫海洋健康,大白鯊、公牛鯊等早已不是「可不可怕」的問題。「如何與大鯊共居共榮」才是當前亟需面對的課題。尤其當遠洋漁業在國際保育趨勢下,難再擴大經營之時,如何恢復「碳足跡」相對較低的沿近海漁業榮景,大鯊政策絕對是永續海洋的重要試金石。

當然,單純保護鯊魚並不等於立即復育了台灣海洋生態,鯊魚若沒食物吃、就像漁民捕不到魚,我們也留不住牠。之前鯨鯊能成功,乃拜眾優勢所賜,如鯨鯊外型好認、可愛,捕獲方法易控制,並有多年的捕獲數據供管理參考。相較之下,大鯊們在各項目上都有難度,但大鯊的生物位階與其對海洋的重要性,絕對值得我們再次積極作為,不僅是抓到後要通報,我們需要的是連抓都不要去抓。並且把握意外捕獲的機會,積極置入先進的海洋科學研究能量──標誌放流,以厚實台灣鯊魚研究能量。

積極研發防鯊裝置

個人呼籲,大白鯊、象鯊與巨口鯊這些大型鯊魚都應比照鯨鯊,列為禁捕物種,不要只是保守地跟著《華盛頓公約》名單;多一點保育對象,海洋就會多一點希望,絕不會是多一點損害。對於定置網遭誤闖的案件,建議補償漁民漁具損失,而不是讓漁民拿鯊魚去賣錢來補償個人損失。

大鯊們並非國民餐桌上的日常菜餚,對民眾來說,吃鯊魚肉跟吃台灣鯛都是吃魚,差別不大;與鯊魚煙相較,糖醋台灣鯛可能更美味,也更環保。當然,民眾對鯊魚的恐懼非一朝一夕間能消弭,因此個人也建議積極編列預算、投入防鯊裝置的研發。防鯊原理一般是用特殊音頻或磁力來驅逐鯊魚,如美國早期保安宣傳片中就建議鯊魚靠近、民眾若撤退不及,可在水裡不斷大吼、製造噪音驅趕鯊魚。

公視節目也提過南非與澳大利亞嘗試用超音波讓鯊魚不要靠近。此外,磁鐵會干擾鯊魚感應器官,所以近年來許多潛水客都會佩戴防鯊磁鐵手鍊護身。這些都是應向民眾傳遞的重要訊息。

海洋保育是國際趨勢,現代科技可使海洋保育、海洋休閒運動與漁產業三贏。台灣須在關鍵時刻,用積極政策展現永續漁業的決心。

作者為台灣海龍王愛地球協會名譽理事長、內政部前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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