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0/2014

「自經區」政策矛盾,策略何在?

立法院經濟、財政與內政委員會昨天聯席初審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朝野立委一整天喧擾對峙下,自經區到底是什麼?政策利弊評估為何?外界的質疑,是否獲致充分的說明?自政府逕行規劃、閉門定案、送進國會準備通過以來,始終停留在政治菁英、知識界與公民團體間的詰辯,其內容及影響,截至目前,似乎比兩岸服貿協議更難讓普羅大眾廣泛地理解

愈複雜的事物,多數具有愈複雜的細節,容易暗藏愈複雜的玄機。因此,愈進步的社會,一定要對愈複雜的公共政策,主動耐心知曉,否則政策無法周延形成,絕對有傷公眾利益。

基於自經區的特殊性,我們綜整各界長期以來的討論,有個思考架構非常值得推介,就是把自經區與政府先前積極推動和中國洽簽服貿、貨貿協議,以及加速與各國完成自由貿易協定(FTA)放在一起檢視,更容易察覺問題之所在。基於台灣為出口導向的經濟特性,前述是六年來政府喊得震天價響的口號,韓國,尤其是政府高舉的標竿,但是執政黨從來沒有一個人講清楚韓國是怎麼辦到的

有學者整理韓國共涵蓋四十八個國家的十一個FTA,二○○四年的智利,分屬南北半球,農產季節相反,彼此貿易量不大,然而與南美多國有FTA。二○○六年達成兩個,新加坡,是無農業國家,其於次年與東協十國、印度完成自貿區;歐洲自由貿易聯盟,則是在二○○九年組成歐盟。二○一二年與美國。二○一三年與秘魯及土耳其。因而發現韓國是由遠而近,貿易量由小而大,極具策略的在部署FTA的對象。

反觀台灣,策略是什麼?非但上自總統、下到經濟部官員,從未向人民展現策略觀,而且他們的政策作為甚至相互矛盾。例如,自經區條例草案第三十八條將免徵關稅,那麼不要說中國,今後各國還有什麼需求要與台灣談判FTA簽訂貨貿,以協商兩國間農產品與工業產品的關稅減讓?石化、面板、工具機,是台灣三大主力出口工業產品,豈不將因此受害?
類似情況在自經區條例草案第四十二條更荒謬,今後只要符合「供示範區加工、修理、檢驗、測試、儲存之貨物」或「運往該示範區外辦理委外加工、修理、檢驗、測試之貨物」,只要在規定期限內運回示範區或全數外銷,我方將自動開放目前對中國管制的農產品和工業產品。既然有了這條「捷徑」,那麼請問現在談到一半的兩岸貨貿,還有什麼好繼續談下去的

此外,被三一八學運暫時喊卡的兩岸服貿,稍早政府與中國協議,開放台灣醫院在中國各直轄市設獨資醫院,才引起社會對此是否導致醫護人才外流的疑慮,然而自經區又準備要設立國際醫療專區,說是要吸引外國病人進來就醫,這兩項政策的邏輯是相左的,又是怎麼回事?到底何者才具綜效?
在自相矛盾的政策面向下,我們最關心自經區對人民就業的影響,以及對國家安全的鬆動。在就業方面,已有公民團體指控:自經區允許區內之外籍人士得以委任或承攬之型態來台從事專門性及技術性工作,將造成目前雇主聘僱外國人有四七九七一元的外國白領最低薪資,具學士學位者且須具工作經驗,以及雇主營業額限制等門檻,全被拆除。換言之,台灣人面對中國白領勞工透過契約和承攬來台「居留」的競爭,會比服貿允許的跨國企業內部人員來台的「停留」更為寬鬆。就此,政府的解釋是什麼?

至於去年十一月經濟部才修訂的「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第八條第二項:中資投資自由經濟示範區的示範事業,不受現有法規之限制。到底會不會發生:如果服貿不過,就把銀行業、電信業、廣告業、醫療、教育等敏感產業,全放在自經區內變相開放中資經營?政府的裝聾作啞,自是啟人疑竇。

以上,僅是外界對自經區疑慮的部分摘取,執政者若自認自經區有助活絡經濟、增加競爭力,應該誠意專業的面對,把各縣市首長找到立法院表態,這不是「精準又狠」,而是失焦又笨,只會讓大眾看到政府的心虛閃躲,那麼依據服貿經驗,當然非反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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