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4/2014

中國在黨的領導下搞依法治國

紐約時報

北京—共產黨領導人周四審議通過了對司法改革問題的決定,希望能把法律制度變得更可預見,以解決對中國受政治影響的腐敗司法制度普遍不滿的問題,但同時保持黨對法院的牢固控制。

決定在黨中央委員會召開的為期四天的秘密會議之後出台,國有新聞媒體把其宣傳為「依法治國」的里程碑。

據官方通訊社新華社發佈的一份公報,黨中央委員會提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線。司法不公對社會公正具有致命破壞作用。」

儘管公報沒有多少具體內容,但黨表示願意接受用更公正、基於規則的方法解決法律糾紛、起訴犯罪分子的決定,可能具有潛在的深遠結果。支持者說,這將讓中國的法律制度更有序,但批評者認為,這不大可能解決最嚴重的侵權問題。

專家表示,從最好的角度來看,改革決定可能會減少一些最不公的司法情況,這些情況導致人們走上街頭抗議,比如失地農民、被工廠欠薪的工人,以及上當的投資者。

但他們警告說,改革不會削減黨的權力,黨對針對其權威的挑戰越來越不能容忍,也不大可能讓法院完全擺脫地方官員的政治影響和干預。

具體來說,公報中諸如「人民權益」和「法治」的說法可能被誤釋,分析人士說,因為黨對司法獨立以及不可侵犯權利的定義與西方的概念有很大差別。

實際上,公報在共產黨將保留其對司法制度的最終控制權的問題上讓人毫無疑問。

公報說,「社會主義法治必須堅持黨的領導,黨的領導必須依靠社會主義法治。只有在黨的領導下依法治國、厲行法治,人民當家作主才能充分實現。」

通過改革國家的司法體制,包括改進法官培訓、提高法官工資,以及不讓地方官員決定法院的預算和任命,習近平在試圖防止對案件審理的某種干擾,這類干擾令普通老百姓憤怒,加劇了人們對共產黨的不信任。

決定中討論的內容包括,把對法院運行經費的撥款權轉移到省級政府,剝奪地方當局對一些事務的影響,比如法庭維修或工作人員工資等,還包括授予法官們判案的能力,無需得到更高級法官的批准。地方政府也可能失去司法任命的權力。

「如果黨要維持其合法性的話,這是不得不做的事情,因為合法性不只是靠抽象的概念和時髦術語得來的,」在香港中文大學研究中國司法體制的助理教授孫曉(Flora Sapio)說。 「你需要給人民提供些具體的東西。」

但是,她和其他法律專家指出,習近平沒興趣創造一個可能做出不利於黨的政策和利益的判決的司法系統,尤其是在對有政治敏感性、或可能導致社會動蕩的案子的判決上。

因此,著名維權律師滕彪本周在香港東方日報網站上寫道,中國政府談「法治」,是像「一隻聲稱有下蛋理想的公雞」。

「那種政治制度在根本上與法治格格不入,」滕彪從馬薩諸塞州坎布里奇接受採訪時說,他現在哈佛大學做訪問學者。「他們主要是想用法律來控制社會,控制公眾。」

習近平改革司法體制的努力,與他針對官員展開的很受歡迎的反腐運動有許多類似之處,他企圖限制一個龐大且有時貪婪的官僚機構,這個官僚機構已經把中國的司法體系變成了一個索取賄賂和兜售影響的肥水槽。

周四發佈的改革決定是為了防止翟志平經歷過的那種卡夫卡式噩夢的發生,翟志平是中國東北黑龍江省的一名商人,他和妻子王彬因欺詐指控被關押了三年多,最後法庭以缺乏證據為由打發了他們的案子。

這對夫婦的案子涉及一筆做砸了的相對小規模的煤炭生意。他們在向法院起訴一位非常有人脈的商業夥伴欠16萬三千美元(約合100萬元人民幣)款項未還之後,遭到便衣警察伏擊,被拉到另一個縣的法院,以欺詐罪受審。

他們被審了四次,每次都被判有罪,每次的判決上訴後都被推翻。在一次審理中,法庭判處他們有期徒刑8年6個月,之後法官表示道歉,說自己受制於更有權的官員,別無選擇,那位官員的親戚與那筆生意有關。

「他們一點也不尊重法律,」翟志平說,他和妻子在今年五月最終獲釋。「他們唯一的目的就是錢,他們用國家賦予他們的權力搞錢。」

自從習近平2012年出任黨的最高領導人以來,中國政府採取了一些措施以解決體制中某些最糟糕的問題。司法部門推翻了一系列的死刑或長期監禁的錯判。雖然中國處死的犯人人數仍比世界上所有其他國家加起來的還多,但據總部位於舊金山的人權組織對話基金會(Dui Hua Foundation)統計,從2012年到2013年間,中國的死刑使用減少了20%。

去年,政府廢除了勞教制度,但仍保留了其他的法外拘留渠道,那個不通過審判就可將人關押的制度已有幾十年的歷史。今年六月,黨的領導人還通過了一套試驗性措施,旨在把中國的大約3500個法院、以及2萬名法官變得更專業化,更一致地使用法律。

中國的法官在他們20多歲被任命之前,往往沒有法律實踐的經驗,但是律師們說,這與過去的情況相比已有很大的進步,過去的判案人員曾是從未接受過法律訓練的退休警官或退役軍官。

然而,中國的法官需要對付不斷增長的工作負荷,而他們的年薪最低只相當於每年8,000美元(約合5萬元人民幣)。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統計,2013年,中國法院總共受理了1420萬樁案件,包括上訴、再審和執法聽證,與上一年相比增長了7.4%。法律系統的官員何帆去年在一份法院報紙上寫道,有些法官一年要判七八百個案子,還要處理堆積如山的文件。

由於地方政府控制法院人員的工資​​和任命,法官常常不得不按照大權在握的官員的要求行事,或按照每個法庭都有的共產黨政法委員會的意志行事。清華大學法學教授何海波說,許多中國法官由於在判案上不能排除干擾而士氣低落。

「他們深感沮喪,而且有時雖然法官不同意判決,但迫於各種壓力,不得不在判決書上簽名,那很令人有失尊嚴,」他說。「中國的法官不僅沒有威信,有時甚至沒有尊嚴。」


雖然有關司法改革的更詳細內容預計下周才會出來,但從這個泛泛的決定來看,改革將試圖解決一些法官缺乏尊嚴的問題。除了把法院預算轉交給省級部門決定外,還有一個提議將把司法管轄擴大超出一個地方當局的範圍,這可能會削弱地方官員的影響力。

即便如此,法官仍可能在做出裁決時偏向「地方領導和強大的地方利益」,加州大學黑斯廷斯法學院教授基思·J·翰德(Keith J. Hand)說。

習近平的計劃在地方上如何得到執行也是一大問題,地方政府抵制中央政府命令的歷史由來已久。由於中國官僚機構受反腐運動的影響,失去了很多額外收入的機會,一些地方官員可能沒心思合作。

曾被錯誤判刑、來自中國東北的商人翟志平說,他不相信中央政府新近發現的法治熱情會滲透到遙遠的地方司法管轄區,比如黑龍江。

「這個地方離北京很遠,太遙遠、太落後了,」他說。「在這裡,他們不把我們當回事兒。」

傑安迪(Andrew Jacobs)、儲百亮(Chris Buckley)是《紐約時報》記者。Patrick Zuo自北京對本文有研究貢獻。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