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3/2016

仲裁案對太平島的岩礁判定說明。仲裁庭認為,目前官方人員在許多島礁上的駐紮並不能證明它們在自然狀態下能夠維持穩定人類社群的能力。南沙群島的所有高潮時高於水面的島礁在法律上均為無法產生專屬經濟區或大陸架的『岩礁』。

太平島是礁不是島的仲裁結果一出爐,立刻震動台灣政壇,包括總統蔡英文13日都登上將赴南海巡弋的康定級巡防艦視導並慰勉官兵,宣示主權意義明確;台灣朝野也同聲對這個結果表示不滿,堅持太平島是島不是礁,該島早有人類活動,是足以維持人類居住的有力證據。台灣絕對擁有太平島主權,並享有領海和200浬經濟海域。

其實,早在四月中旬,台灣就曾大動作邀請多位國際學者前往太平島「一日遊」,證明太平島的島嶼事實。

仲裁案對太平島的岩礁判定說明

至於仲裁案中,為什麼會判定太平島是礁不是島?根據國際法庭在針對仲裁案提供的裁決背景摘要,對於島礁地位判定的說明指出,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121條規定,島嶼能夠產生200海裡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但「不能維持人類居住或其本身的經濟生活的岩礁,不應有專屬經濟區或大陸架。」

仲裁庭說,121條規定與創設專屬經濟區之後沿海國管轄權擴張密切相關,其意圖在於防止微不足道的島礁產生大面積的海洋權利而侵犯到有人定居領土的權利,或是侵犯公海及作為人類共同繼承財產而保留的海床區域。

仲裁庭說,它注意到南沙群島的許多島礁目前正被不同的沿海國控制,這些沿海國在其上建立了設施並駐紮人員。仲裁庭認為,這些現代化存在依賴於外來資源和支持,通過包括填海和建設基礎設施,如海水淡化工廠等方式,許多島礁被加以改變以加強其「可居住性」。
仲裁庭認為,目前官方人員在許多島礁上的駐紮並不能證明它們在自然狀態下能夠維持穩定人類社群的能力。仲裁庭對於島礁曾有短暫人類開採的嘗試,或是歷史上曾有的小規模漁民利用居住,都認定是不能「構成穩定的人類社群的定居」,因此仲裁庭得出的結論是認為,「南沙群島的所有高潮時高於水面的島礁(例如包括太平島、中業島、西月島、南威島、北子島、南子島)在法律上均為無法產生專屬經濟區或大陸架的『岩礁』」。

但就台灣的角度來看,仲裁法庭這項判決完全不符和太平島現狀!今年四月中旬,外交部邀請了多名國際學者前往太平島勘查,除實地試飲井水外、中午還大啖太平島便當,充份了解太平島可維持人類居住,完全符合「島嶼」要件。鄰近處有清代古墓,及有日本將「新南群島」(即南沙群島之部分島嶼)納入台灣總督府管轄,編入高雄州高雄市期間在太平島上人員紀念碑,以及中華民國在民國35年12月12日收復南沙太平島時所立的「太平艦到此」紀念碑。大家並在紀念碑前合影。這些事證顯示太平島上早有人類活動,是足以維持人類居住之又一有力證據。

參觀的國外重量級學者包括:印尼重要南海議題專家賈拉大使(Hasjim Djalal)、英國牛津大學教授安東里奧(Antonios Tzanakopoulos)及里茲大學教授蘇貝迪(Surya P. Subedi)、奧地利維也納大學教授海夫納(Gerhard Hafner)、英國曼徹斯特大學教授史葛比(Iain Scobbie)、荷蘭烏特列支大學教授伊利亞斯(Ilias Plakokefalos)、希臘雅典大學教授加烏內里(Maria Gavouneli)等國際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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