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1/2016

出現八成四和七成六的不滿意度,是司法之恥,更是所有從事偵審工作的法律人之恥,小英政府背負千鈞之重的改革壓力,前途充滿荊棘,願意在改革的志業上軋上一角的人,必須摒棄專業傲慢,接受不同意見,千萬別懷疑別人的動機,也不該堅持非某些人不可。至於讓過去禍亂檢察體系的檢改會復活,回來胡攪瞎整,鐵定是請鬼拿藥單,死路一條。

凌博志

本來以為檢改會已經解體,成為歷史記憶,不意前發起人陳瑞仁突然宣布要結束「冬眠」,「復出」運作。陳瑞仁把檢改會的「解體」美化為「冬眠」,心虛之餘難道沒有一絲內疚?

幾十年來,檢察體系當改應改的弊病,從未減少,甚至越發嚴重,檢改會豈能睜眼冬眠,而且一眠十年?講白一點,這些年檢察改革之所以沒有檢改會的角色,是因為它成立時來者不拒,良莠不齊,之後又受制政治、相互傾軋,內鬥不斷,甚且因個別成員的胡作非為,失去多數檢察官支持,而逐漸渙散崩解。這段期間,曾經是檢改會大咖的一票人,除了陳瑞仁明哲保身外,其餘大多捅過樓子,陳瑞仁的所謂「復出」帶領的還是不是這個爛班底?

我不識陳瑞仁,也沒有共同朋友,但知道他敢言敢衝,發起檢改會,也曾偵辦總統國務機要費案,起訴吳淑珍,讓他名噪一時,成為司法英雄。當時,同儕當他是偶像,人民稱他是鐵漢,好話不輕易出口的媒體評論人像司馬文武、楊渡,都大力吹捧,說「他的事跡應戴入史冊,成為民主的里程碑」;「他讓公平可以期待,正義可以實現」,這些美讚,也讓人們對他帶領的檢改會,充滿期待。

1998年檢改會成立時,誓言一要爭取檢察官辦䅁空間,扺制首長不當干預。二要介入檢察官人事陞遷,抗衡上級專擅。但前者牴觸刑事訴訟法檢察一體的設計,未獲有效共鳴,只能由各別檢察官嘴巴嚷嚷,過其乾癮;後者獲得回應,法務部的人審會由檢察官選出的委員佔多數主導,多位檢改會成員也先後獲選為檢審委員。但因設計不良,初期的理想逐漸變質,近幾年為了接近權力核心或升官,許多不肖檢察官在參選委員時綁票、換票,糾紛頻起,醜聞不斷,當局完全束手無策,彼時的改革成為今日的包袱,始作俑者應該噬臍莫及吧。

陳瑞仁不管是靜極思動,還是不甘寂寞,他聲稱「復出」的理由是「不願看到司法改革被少數特權聲音壟斷」以及「權貴財閥利用司改,企圖影響檢察官辦案」,媒體解讀他指的是民間司改會和廣泛的律師界。真相為何,我沒興趣探索,但小英想廣納各方意見,採拮司改方略,當然希望有志者,各抒其見,學界、律師及民間司改團體,理所當然,都該全力以赴,司法體系,特別是一腔熱血的陳瑞仁更該挺身而出,不能缺席,但非要假那個惡名昭彰,名存實亡的檢改會之名,將會成事不足,噩夢一場。

說起檢改會的過去,簡直不是一個「亂」字了得,且舉數例,可以證我言之不誣。

其一、第一批多數成員為檢改要角的特偵組檢察官,站成一排,發誓辦不出扁案將集體下台,惡形惡狀的表演「政治正確」,令人痛絕。

其二、也是檢改會成員的越姓檢察官,遠赴日本,教唆共同被告回台偽證,陷害陳水扁,到現在還穩坐馬鞍橋,沒人究責。

其三、朱姓核心成員任檢察長時,濫搜全台各大醫院,被質疑時,毫不臉紅的說:只是要嚇嚇他們。

其四、陳姓要角干預人事不逞,竟每日在論壇咀咒因病開刀的法務部長不得好死,嗣又因關說案件被拔去主任檢察官,降調他地。

其五、吳姓成員滿口怪力亂神,兄弟檔奇言怪行,兄靠請託進特偵組,弟則介入民間紛爭,被削職降調。

其六、某曾姓成員屢遭非議,又與多位要角頻起糾紛,互揭瘡疤,終致團體散離,形同崩解。這些真人真事,有憑有據,不知領頭羊陳瑞仁是在「冬眠」中沈睡,一無所知,還是自己人犯錯,故意視而不見?

出現八成四和七成六的不滿意度,是司法之恥,更是所有從事偵審工作的法律人之恥,小英政府背負千鈞之重的改革壓力,前途充滿荊棘,願意在改革的志業上軋上一角的人,必須摒棄專業傲慢,接受不同意見,千萬別懷疑別人的動機,也不該堅持非某些人不可。至於讓過去禍亂檢察體系的檢改會復活,回來胡攪瞎整,鐵定是請鬼拿藥單,死路一條。

(作者為前司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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