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2013

國營事業改革不能再無感了

經濟日報

國內經濟景氣不佳,國營事業經營績效不彰,卻還能領高額年終獎金,近來引發社會強烈反感。行政院考量社會觀感,遲至上周五才核定經濟部所屬4家國營事業100年度考成獎金,而唯一被評為乙等的台電公司員工激烈反彈,台電工會更嗆聲經濟部長施顏祥應立即下台,加深社會不良觀感,亦顯示爭議多時的國營事業年終獎金制度應徹底改革。

國營事業向被視為鐵飯碗,員工待遇佳,又毋須面對失業壓力,但礙於是公營事業,早年只有最高2個月的年終考成獎金。因為當年台灣經常出現2位數經濟成長,民營企業年終獎金動輒十幾個月,故政府自78年後新增最高2.6個月績效獎金,從而國營事業員工最高可領合計4.6個月的考成及績效獎金。

惟時移境遷,近年國內經濟景氣低迷,民國97年至101年平均經濟成長率僅2.98%,失業率則高達4.77%,民營企業年終獎金大幅縮水,據人力銀行調查,去年企業平圴年終獎金為1.1個月,創近年新低。在這種環境下,國營事業連年虧損,卻還領高額獎金,如中油公司100年估計員工每人最高可領4.6個月、平均32.66萬元年終獎金,台電公司即使考成乙等,估計員工每人最高仍可領3.45個月、平均25.9萬元年終獎金。民間薪資不進反退,年終縮水,中油、台電員工平均薪資約為民間2倍,加上高額年終獎金,平均年薪逾百萬元,這種「好康」如何能讓苦哈哈的升斗小民心平氣和呢?

所以,改革國營事業年終獎金制度已刻不容緩,施顏祥部長即表示,經濟部所屬國營事業績效獎金規劃將與經濟成長率、失業率及家戶所得成長率連動。施部長的表態,無疑是顧慮到國內經濟大環境改變及社會觀感,從共體時艱角度的改革方向。國營事業年終獎金上限如可依據總體經濟指標變化作適度調整,應有助紓緩民怨,但國營事業績效才是外界詬病的焦點,年終獎金制度改革必須和個別事業的經營績效實質、緊密掛鉤,才是重點。

以中油、台電為例,經濟部認為兩公司虧損主要是政策因素影響,即油電價不能反映市場價格,如中油因100年虧損387億元,若扣除油價減半調整等政策性負擔748億元,還原後還賺361億元,所以,核予最高2.6個月績效獎金。而台電虧損433億元,若扣除電價未反映成本及負擔公用路燈、學校、離島等優惠電價的政策性負擔837億元,還原後賺404億元,毋怪乎台電員工對被考核乙等憤憤不平。

但從民間企業經營及人民的觀點,中油及台電是寡占及獨占事業,具有可觀的壟斷利益,績效考核當然也須設算該等非經努力即可享有的壟斷利潤,不能視為理所當然的經營績效。外界對中油、台電極為龐大金額的採購黑箱作業一直詬病連連;兩公司的各種成本設算從未公開透明,難以評估其正確性。台電嚴重虧損,卻慷人民之慨高價向民營電廠購電,被揭發後迄今未見有效改善;台電核四廠不斷追加預算,安全又備受社會質疑;種種經營缺失,卻未見納入經營績效考核。這若是在民營事業,實為不可思議之事。

去年4月經濟部成立「台電及中油公司經營改善小組」,並迅速調整人事,指派兩位次長入主中油、台電。迄今已過大半年,但除了提出書面報告外,究竟作出那些具體改革,外界毫無所知、亦毫無所感。這種無感改革正是內閣施政最大罩門。陳冲院長已責成研考會、人事行政總處邀集國營事業相關主管機關,就整體經營績效獎金制度進行通盤檢討,於2月底前提出具體改善方案。我們希望這一次不再是無感改革,讓人民真正能看到馬政府改革的決心與魄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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