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富揚
大學教授以假發票核銷一案,引起學術界高度關注,多位重量級學者共同發表聲明稿,要求檢方勿以貪污罪起訴。然而,身為教師,若以不熟核銷流程為由諉責,則為不良教育示範。又出面聲明學者言:「這些教授都是留學的,所以不清楚台灣的核銷流程。」若順此脈絡,則意味著國外的核銷是可以容許假發票;真是如此?這樣的說法是模糊焦點,顛倒是非。
大學教授假發票案更為基層教育人員關注的是:標準不一。「國小校長收取午餐回扣」案,被起訴校長之中,很多人一樣將來自廠商的款項用於學校基金、學生補助,是否同樣符合「公款公用」精神?然則,卻未見學術泰斗、教育部長官、大學教授出面聲援,這不是標準不一,是什麼呢?
國家挹注在大學的經費多到花不完,因此教授只好大量購買高價科技產品,隨便花一花。這不僅凸顯教育資源分配不均現象,更顯現國科會等國家研究單位在計畫審核與經費控管上的不周延。相對的,身在教育最前線、教育資源最末端的國中小學,經費來自地方政府,財政拮据,甚至常須自籌經費以運作校務。若教授無罪,那收取廠商回扣用於公務的校長呢?
(作者現任教職,台中市民)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