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1/2012

做官的到底要貪到何時

繼林益世貪汙震撼後,前消防署長黃季敏又被查出坐擁金條、涉嫌貪汙人民的救災錢;台灣人民何其不幸,一年要目睹這麼多場貪官現形記;更令人憂心的是,這二年來連續爆發的官員涉貪案件,在在都顯示,台灣離清明勵治還有一大段距離,貪腐的陰影仍然深深籠罩著台灣政壇。

 林益世案讓人民看到貪瀆者的惡形惡狀,也讓大家警覺,政黨可能輪替,貪腐卻竟然並未輪替;和林益世比起來,黃季敏主要犯案時間是民進黨執政時代,但是他以事務官身分,卻可以長期遮掩涉貪情節,政府內部是否有共犯結構,才是令人擔憂的。

 黃季敏案之駭人聽聞,在於這是個集惡質、膽大包天及老練的貪瀆案例。如果涉貪屬實,黃季敏罪大惡極之處是,身為消防署長、做為救災的總指揮官,竟然連人民的保命錢也敢貪,例如,他花鉅資採購的「救災指揮通信平台車」,在八八風災時形同廢鐵,目前棄置於各縣市消防隊,是另類「蚊子車」;此種拿人民性命開玩笑的行徑,比一般的貪瀆犯更惡加一等,和江洋大盜謀財害命,又有何異!

 黃季敏不論是以黃金收賄、或是收賄後以黃金洗錢,要不是檢調單位突襲,顯然是神不知鬼不覺,都顯示他手法老道;黃季敏的大膽之處更在於,竟然敢赤裸裸的運用自己的胞兄成立人頭公司、協助圍標,更拿取回扣。但更令人駭異的是,黃季敏在擔任署長六年任內,有多項採購案,可疑賄款達上億元,檢調偵辦單位三年多前就發動偵查,但即使黃季敏退休,但檢調單位向消防署調閱採購卷證卻屢屢受挫,或碰軟釘子,更有人點出有所謂的「暗樁」,令人不得不憂心,這其實是個貪汙共犯結構,是否有其他公務人員涉案,檢調單位應該徹查。

 馬英九總統以政治清廉自許,但近來諸多案件顯示,馬總統的訴求已經落空;八月中檢調單位調查荖濃溪大津護岸工程,施工三個月後就因偷工減料崩塌,檢調查出,前第七河川局局長張良平涉收賄為廠商護航,但他卻於今年六月升任經濟部水利署副總工程司;該案與黃季敏案相同,都是為了圖利自己、不惜危害人民身家安全的案例。

 接下來,在八月二十三日,位居刑事警察局第三把交椅的主任祕書許瑞山,竟然涉嫌經營賭場,甚至安排傳播妹陪酒,警紀蕩然無存,自己都成了大害,如何可能為民除害,維護治安?

 檢調搜索時,於許瑞山辦公室就查出一百萬元現金;去年才通過的財產來源不明罪,顯然嚇阻不了這些貪官,集體貪腐文化難辭其咎;最典型的例子是,去年海關爆發歷來最大集體貪汙案,從報關行、進口商到關員,全部都串連一氣,涉案層級直達關稅總局副局長,這正是標準的貪腐共犯結構,財政部內部監督體系顯然失靈。

 同樣的,此次黃季敏案另一值得深究之處在於,台灣年年都有天災,如果黃季敏任內採購的防災設施,完全不堪使用,可說是事關人命;更何況,黃季敏的諸項採購,疑點重重,自二○○五年起就已有蛛絲馬跡。因此,不待檢調追查,政府體系及監察院應該都有監控機制,怎麼可能完全不追究責任,竟然讓其以救災英雄的美名安然退休,政府內控機制顯然失能。

 可以說,貪官不是一時一地養成的,在檢調單位查覺異狀之前,涉貪官員早就食髓知味,人民權益已經受損,而要再等到檢調出動偵查,更常常是曠日廢時,早就坐失良機;也許,比較好的案例是,楊志良去年在衛生署長任內主動揭發的署醫弊案;楊志良從署醫報表中發現,多家署醫將癌症化療、急診等多項核心醫療業務外包,他發覺有異,請衛生署政風處調查蒐證,楊志良並主動將調查結果交給檢察官。檢方終於在今年三月大規模調查,也才破解全台一連串的署醫弊案。

 官員貪腐,不只是官箴問題而已,更讓人民對政府失去信任,對民主體制是嚴重傷害;對於這一連串的貪腐疑案,尤其是事務官涉貪,馬政府更該審慎面對,不能等到檢調單位事後的調查,何妨以楊志良為師,從人民的角度出發主動調查,何處有不當得利,何處就可能有貪腐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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