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金融時報》專欄作家 盧克•約翰遜
我認為所有人天生都有創造的欲望。我在我的孩子們身上看到了這種本能——當他們用樂高(Lego)玩具搭建起微型世界的時候。我們當中的某些人足夠幸運,在成年後能夠繼續在工作、或業餘愛好中發揮這種創造沖動。但遺憾地是,許多聰穎過人且志向遠大的年輕人永遠無法在職業中追尋創造之路。相反,他們會“與魔鬼簽訂契約”,從事法律、會計、銀行業或管理咨詢等待遇豐厚的職業。對所有那些高智商的職場新人,我建議他們讀一讀前企業律師Andrew Yang的新書:《聰明人應該去創造》(Smart People Should Build Things)。
Andrew Yang是非盈利組織“為美國創業”(Venture for America)的創始人和首席執行官。該組織的使命是讓“天資聰穎的畢業生能夠在一家初創企業摸爬滾打兩年,從而成長為企業家”。他辯稱,美國太多最優秀的年輕人被專業服務職業體面、穩定的高收入吸引,從而忽視了軟件、生物技術、能源、製造和零售等令人興奮的行業所能提供的廣闊發展前景、以及創業的機會。這種人才的浪費意味著,新增就業崗位和創新活動減少、稅基削弱。
這些精英群體出現更多的企業家,不僅能造福全社會,還有助於解決這樣一個問題:許多進入社會地位較高的專業服務領域的精英,對真實的回報有著錯誤的理解。我的親身經歷讓我明白了這一點:我在20多歲時曾是一名股票經紀人。但我從未後悔過在幾年後離開倫敦金融城、開始自主創業,自雇生涯風險更高、但帶給了我更大的滿足感。我同意小說家珍妮特•溫特森(Jeanette Winterson)寫過的一句話:“我註意到,只有在無足輕重的小事上,理智行事才不失為一個好主意。在可能改變人生的大事上,你必須冒險。”
例如,要成為一名合格的律師,需要投入大量的時間和金錢。然而這一行已經有些人滿為患,並且仍未從不景氣中恢復。從中期來看,外包和自動化可能威脅法律從業者這一高薪職業的經濟合理性。此外,律師們目前看起來普遍都不太開心——大量統計數據表明,他們特別容易抑鬱、酗酒和自殺。
畢竟,誰會選擇法律體系內的工作為職業呢?正如查爾斯•狄更斯(Charles Dickens)在《荒涼山莊》(Bleak House)中形象地描述的那樣,英國大法官法院(Court of Chancery)“就這樣耗盡了人們的錢財和耐性,盪盡了人們的勇氣和希望;它就這樣使人心力交瘁,肝腸寸斷。因此,在這法院的辯護士當中,那些仁人君子少不了要這樣對人告誡——而且一直是這樣告誡:“縱有天大的冤屈,還是忍受為上,千萬不要到這里來!”。
當然,一些初創企業會失敗,還有許多項目只能勉強維持。正如Andrew Yang所說的那樣,“創造是很難的事情”。但做有意義的事情使人更高尚,並且可能也有利於經濟。社會需要更多成功的新企業來挑戰從銀行業到電力的各個行業中的老牌企業,無論這家新企業是一家社會企業、一家從困境走出的企業,還是一家急需引入最優秀人力資本的現有小企業。聰明的畢業生會看到,技術正幫助營造公平的競賽場:大型企業不再擁有壓倒性優勢。
就我所見,英國有越來越多的人逃離法律和金融等行業,轉而去嘗試酒店業等更“接地氣”的行業。我在蓋爾麵包房(Gail’s Bakeries)的合夥人湯姆•莫爾納(Tom Molnar),以前曾是麥肯錫(McKinsey)的咨詢顧問。英國網上超市Ocado的創始人全都在高盛(Goldman Sachs)工作過。這些榜樣為那些正在考慮創業的人提供了極好的激勵。對那些有勇氣邁出這一步的人來說,從我如今擔任董事長的StartUp Britain、到New Entrepreneurs Foundation,有許多組織可以提供建議、支持、指導和鼓勵。從紐約到韓國,企業加速器和孵化器在世界各地也迅速涌現。但資本、社交中心以及廉價辦公場所永遠都稀缺。
企業為社會帶來的好處不是零和的、而是加和的,因此如果更大比例的畢業生運用他們的創造力基因,選擇那條更辛苦但也更吸引人的人生道路,全社會都會變得更加富裕,無論是在文化上還是在經濟上。
本文作者是私人股本公司Risk Capital Partners董事長、獨立智庫The Centre for Entrepreneurs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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